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章程

刘莉莉老师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 13332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六、校址:

  (一)杨林校区:云南省嵩明职业教育基地 邮编:651700

  (二)高新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邮编:650106

  七、学院概况: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具有医药卫生特色显著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先进,学习资源丰富、优良,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院校”,是云南独立学院中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院现设有两个校区,杨林校区为主校区,位于云南省嵩明职业教育基地;高新校区位于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校区总占地面积978.41亩。目前本科全日制在校生达9434人。

  八、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

  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数执行。在各专业录取时严格执行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十、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或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若分数和志愿相同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院不予录取。

  2.重申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予录取。

  4.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

  (五)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六)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十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1,000元/年/生。

  护理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19,000元/年/生。

  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14,500元/年/生。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运动人体科学、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13,000元/年/生。

  (二)住宿收费标准:执行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批准的云发改收费[2005]747号文件,4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

  注:若学费、住宿收费标准有变动,以当年云南省发改委批复文件为准。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差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871-68317580(含传真), 0871-67985999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kyhyxy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