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刘莉莉老师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1、 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部门主管的安排及监督。

  2、 爱护公司荣誉,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向外泄漏公司资料、败坏公司形象等行为。

  3、 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找人代打或代人打卡。

  4、 工作时间不得作与工作无关之事和吃零食。

  5、 工作时间不准玩弄手机或长时间接听电话,如果确实有事必须向主管报告。

  6、 未经他人同意,不可私自动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

  7、 维护厂区清洁卫生,爱护绿化美化,严禁乱丢烟蒂、纸屑。

  8、 工作岗位上严禁抽烟,如若抽烟需到指定区域,不得聚众抽烟(工作时间)。

  9、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内未到工作岗位上视为迟到,下班前5分钟开始整理机台,值日员工提前15分钟清理车间,如有提前离岗(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视为早退。

  10、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日或一年旷工达10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11、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如有加班另行通知,有事需请假者按照公司正常请假手续办理,如有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许可离岗者按矿工半日处理。

  12、工作时间内禁止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到他人工作岗位影响他人工作,禁止聚众聊天。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并写明请假事由(不得以“有事”、“生病”此类笼统的事由填写)。病假需付病例或医师证明,病假一天以上,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病假,否则视请假无效,按矿工处理。

  14、工作时间开始后禁止吃早餐。

  15、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16、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7、工作时间不允许私自外出购物或其它行径。

  18、对放置在他人桌面上的.物品或文件,未经主人许可,任何时候都无权翻阅或挪用。

  19、未经相关负责人允许禁止动用他人电脑浏览网页或翻阅文件。

  20、员工离职时,应归还借用、领用及公司规定应归还的办公用品,相关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索回。若有损坏或遗失,按具体损坏程度予以经济或实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