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出台

秦风学老师

2016年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出台

  近日,10余省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为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在国办发文5个月之后,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有重庆、河北、山东、山西、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江苏、江西、广西、广东、陕西等13个省份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和细则,其中江苏明确了解决“黑户”问题的具体时间表。

  此外,公安部6月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并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

  焦点

  1 各地增加无户口人员分类

  国办发文提出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等8类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文件同时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至少13个省份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显示,多地在国办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无户口人员的类型,其中包括为刑满释放、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

  5月5日,重庆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意见》的通知,在8类人员的基础上,将6种情况一并纳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范围,其中包括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凭释放证明在户口注销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山东发布的文件中指出,除解决好国办文件中规定的无户口人员外,结合实际重点解决4类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包括全面登记生活无着的滞站流浪乞讨人员户口等。

  广东则进一步明确,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为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解决落户问题。如河北为“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甘肃为“本辖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落户。

  针对父母“黑户”导致子女无法正常上户口的情况,陕西在落户对象中增加了“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2 仅江苏明确解决“黑户”时间表

  记者在上述13省份出台的文件中看到,仅有江苏一地明确了解决“黑户”问题的具体时间表。今年3月17日,江苏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决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并建立健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日常工作机制。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是为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过程中的两道“坎”。就此,江苏也在意见中规定,卫生计生部门要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时为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儿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为无户口儿童依法登记户口提供依据。

  广东和青海则在文件中提到了有效期的问题。广东规定,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国办发文提到,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在13省份出台的具体文件中,多地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要求。如陕西规定,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北京落地

  已有超生人员无附加条件办理落户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尚未公布无户口人员落户的相关细则。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北京,一些因超生未落户的人员目前已经办理了落户。

  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万海远曾做的调查显示,“超生不能上户口”是导致黑户问题产生的最主要成因,占比超过50%。记者此前调查了解到,多地将计生工作与户口登记挂钩,导致许多交不起或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家庭无法为超计划生育的子女上户。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刘青和丈夫都有北京户口,他们的二女儿欢欢于2009年出生,因为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欢欢一直没有进行户口登记。

  记者昨日再次联系刘青获悉,今年4月1日欢欢已经成功在海淀区某派出所落户。刘青告诉记者:“去年12月咨询过落户的问题,但是得到回复说没有接到具体文件,所以没办成。4月1日当天在提交了规定的材料之后,女儿就办理了落户,没有附加条件,也没有被要求出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目前,欢欢的户口落在了刘青一家的户口本上。

  昨日,记者以咨询者身份联系了海淀、朝阳、昌平等区的多家派出所,多位户籍办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超生的孩子,京籍父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在验证真伪之后可以办理落户。

  一位户籍工作人员在回复记者咨询时称:“以前上户口需要生育服务证,现在不需要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为验证出生证明真伪,户口办理时还可以要求办理人提供住院病历和分娩记录的复印件等材料。

  新闻链接:

  困扰不少人的“黑户”问题正在加快解决。

  日前,青海省正式实施《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八类无户口人员可以登记户口。

  实际上,截至目前,全国已有重庆、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山东、西、陕西、河北、江苏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北京也在推进无条件解决“黑户”登记落户工作。

  全国范围内解决“黑户”问题提速,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工作还需要加快进度,无户口人员的数量如果过于庞大,对改善无户籍人员的生活、就业等方面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多地发文解决落户问题

  青海省规定,八类无户口人员可以登记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同时,青海省明确要求,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省全面实施户口登记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的社会抚养费脱钩机制,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落户。

  实际上,除青海外,从目前已公布的无户口人员落户实施细则来看,很多地区对前置条件都明令禁止。山东提出,坚决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任何前置规定或附加条件;陕西则要求,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任务目标”中明确强调,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与此同时,国务院对于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需要的证明手续进行了明确规范。

  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为例,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国务院强调,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意见》规定执行。

  竹立家介绍,过去无户口人员落户一直比较难,其中计划生育超生现象比较严重,很多孩子二十岁了都没有户口。从政府的推进力度上看,现在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应该没有阻力。

  5个月摸排逾百万无户口人员

  因为被拐成为“黑户”,二十多年,曾帅没有坐过火车、飞机,也不能参加高考、无法登记结婚。这是刘德华、井柏然等主演的电影《失孤》中的一个片段,它一针见血地道出了“黑户”人员心中的无奈。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没有户口就难以享受公民权益,其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

  所谓“黑户”,指的是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并且没有身份证的人,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黑户”人口总量在1300万左右。

  据了解,造成“黑户”的原因较为复杂,包括政策外生育子女没有落户、外地生孩子未及时返乡落户、未婚生育等。

  2016年1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经过公安部门这几年集中清理黑户的问题,2010年六普发现的有1300万没有户口的问题绝大部分都已经解决了。

  但是,“黑户”人员依然不在少数,无户口的问题较为突出。

  近日,公安部召开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披露,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