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书范本及协议生效要件

孙小飞老师

  仲裁协议书范本

  甲方:内蒙古××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男,45岁,系该公司总经理。

  乙方:北京××局××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北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男,38岁,系该公司经理。

  双方于xxxx年3月1日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了松散型联营汽车运输煤炭业务的《联营协议书》,联营的1年期限已经届满,双方未获得利润;又实际联营半年多,仍未见利润。有鉴于此,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确认联营业务终止,解除联营协议,分割联营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分担债务,分享债权,彻底清算双方的联营业务。双方一致接受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我国《仲裁法》和国家的示范仲裁规则以及该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上述纠纷所作的一次性终局裁决结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19××年10月28日签订于××市××区

  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前提条件。

  (一)仲裁协议的积极要件

  指《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也可有协议约定的内容,如:①仲裁机构运用的仲裁规则;②涉外仲裁中运用的实体法律;③仲裁裁决的效力(当事人可协议排除就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审查的权利,从而赋予仲裁裁决的终局性)。④仲裁费用的负担。但在我国实行一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审清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仲裁费用的负担,仲裁员的选定。指定方法也均由法律规定;再次,仲裁适用的仲裁规则应依据仲裁机构决定。因此可见,我国仲裁当事人所协议约定的仲裁协议的内容有限。

  另外,不是所有的仲裁协议都能必然地启动仲裁程序,而是只有有效成立的仲裁协议才能做到。依我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如果仲裁协议不能有效成立,则该争议可以由法院管辖。或即使已经启劝并进入了仲裁程序,一旦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成立,仲裁也不能进行下去,或已作出的裁决不能得到执行。因此,协议时不能将法定范围外的争议做为仲裁事项。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要具体且只能选择一个。仲裁协议不得违反强行法。

  (二)仲裁协议的消极要件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①因主体要件不合格而无效,缔结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主行为能力。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与协议仲裁的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②因意思表示要件不合格而无效,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③因内容不合格而无效。内容要件为:法定内容健全;不违法;不损害社会和公共利益。④因不符合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而无效。在我国,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式。

  综上,仲裁协议要产生完全的预期法律效力,就必须同时具备主体、意思表示、内容、形式诸要件。如果其中一个或多个要件存在瑕疵,都可能导致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