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张东东老师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1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含甲方产品价格信息、供应渠道、客户资源信息、对所签经济合同、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甲方产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从客户端得到的所有保密信息都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

  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 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偷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从甲方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经营甲方客户资料,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密,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入职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职务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条件或便利做出的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乙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离开甲方,其离开后做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成果,包括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仍视为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乙方对应归属于甲方是上述职务成果有保密义务,并遵从本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具体规定。

  2、乙方作为甲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利益有尽最大努力维护的忠实义务。在职期间,乙方不得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有竞争的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鉴于乙方在在职期间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及巨大价值,及乙方确认这些商业秘密(包括乙方的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在离开甲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包括辞职、辞退、除名或合同期满等)后的两年内保证自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保证:

  (1) 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 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乙方保密义务。在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甲方有权;

  (1) 无条件地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向乙方索赔因乙方违约或/及侵权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泄密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侵权方的获利及甲方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同时将追索或扣除乙方年度的全部奖金、提成分红及各种补贴等福利);

  (3) 向侦查机关举报乙方的涉嫌犯罪行为;

  (4)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其他约定

  (1)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离职后因本协议争议需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有保密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深圳市鑫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2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

  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

  1)。。。。

  2)…….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