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英语听说考试考生守则

孙小飞老师

  2016年初中英语听说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进入候考室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自由出入,出入均需由管理员引领。

  四、考试开始前30分钟入候考室(只带一支签字笔),考试开始前20分钟跟随管理员前往备考室,签到并接受考前培训。

  五、考试开始前5分钟,跟随培训员前往考场。在指定座位坐好后,将《准考证》放在醒目位置,接受监考员检验。同时,按照计算机的提示进行测试。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以举手向监考员报告。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不准在考场内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

  七、考试中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考试设备。若故意破坏考试设备,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对损坏的设备予以赔偿。

  八、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考生须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

  九、考试结束后,草稿纸统一收齐装订,如有撕毁将按违纪处理。考生不得将考场内的用品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不得与候考室、备考室的考生接触或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

  十、考试结束,考生出考场时要到签字室确认。如果整个考试过程正常,没有异常情况发生,考生要在指定处签字、按手印确认,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十一、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和考试违纪舞弊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每科考前20分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3.考生入场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物品检查,只能携带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不得将手机、手表、计算器、计算尺、无线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参考资料、草稿纸、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进考场。

  4.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近过道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晰准确地填涂姓名、考生号、座号等内容。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能答题。考生须用规定用笔作答,《答题卡》卷Ⅰ部分一律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卷Ⅱ部分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

  6.考生答题时须按规定的题号,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书写内容和写在试题上的内容视为无效。答题时如需对答案修改,可用横线将错误答案划掉再书写新答案,严禁使用涂改液、涂改胶条等辅助物修改。

  7.考生答题应书写规范,避免过于潦草或字迹太小等情况;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清洁,不能出现折叠、破损等现象,否则容易造成卷面图像处理异常,影响评卷质量。

  8.严禁考生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即黑方框)周围做任何涂写或标记。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人员填涂,考生不得填涂。

  9.考生须按监考员指令行事,有问题举手示意,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可进行询问;试题如有更正,监考员会提前告知,对涉及试题如何作答等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依次按答题卡、试题、草稿纸自上而下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收取,待数量点清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之前未经批准不得出场,也不得与其他同学相互交流。

  11.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无故离开座位;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自行传递文具;不准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违反规定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