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扶贫日活动简报

阿林老师

10.7扶贫日活动简报

  简报一:

  自国务院扶贫办9月19日、20日先后下发《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及《关于认真组织好扶贫日活动的通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首个“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地区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营造氛围、活动安排、募捐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要求等。二是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首个“扶贫日”作出批示。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广泛宣传、节俭务实、力求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好我省‘扶贫日’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扶贫、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三是报请常务副省长在江西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让扶贫济困美德闪烁更加璀璨的光辉》,对“扶贫日”活动进行总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四是提请省政府召开省直有关单位、部门会议,对“扶贫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五是认真组织我省收听收看10月17日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活动,及时印发通知至各市、县(区)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分会场近200人参会。六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募捐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捐款累计2.2亿元。募捐活动仍在进行中。七是协调联系国家级和省市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及其他新媒体等对全省扶贫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舆论宣传。  

  简报二:

  萍乡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首个“扶贫日”活动。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萍乡市开展2014年度“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旨在引导社会各界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好施乐善、扶贫济困的优良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继续向贫困宣战。

  此次捐赠活动明确以“捐献一日收入”为主要内容,捐赠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含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驻萍各单位、驻萍部队、社会团体、学校的`全体干部、职工、官兵、个体要商户以及其他有捐赠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捐出一日收入;个体私营业主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捐赠,多捐不限,鼓励企业(个人)设立冠名专项基金或阶段性项目冠名基金进行慈善捐赠。捐赠款主要用于城乡孤寡残幼、因病致贫致残的特困群体、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和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群众的临时性救助。  

  简报三:

  为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凝聚扶贫攻坚合力,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的浓厚氛围,新余市扶贫和移民办围绕“扶贫日”行动口号 “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我为减贫做件事”开展了系列活动。一是开展扶贫工作调研。结合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村入户了解情况,重点解决建档立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实施精准扶贫,为贫困群众办实事打好基础。二是10月17日上午,组织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定点帮扶贫困村单位的负责人在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国家首个“扶贫日”启动仪式。三是在《新余晚报》上刊登了“10月17日全国首个扶贫日,邀您一起扶贫济困,我为减贫做件事”的宣传版块。四是号召全市扶贫和移民系统干部积极参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的国家首个扶贫日短信捐款活动。五是号召各帮扶单位在贫困村开展一次 “大走访”活动,重点解决贫困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简报四:

  为进一步扩大“扶贫日”的社会影响,信丰县还通过“三举措”加大扶贫宣传力度。一是加大群众诉求通道。组织全体“三送”工作队上门宣传扶贫政策,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难。二是开展扶贫宣传月活动。以“10.17,邀您一起参与扶贫”为行动口号,将每年10月份定为扶贫宣传月。通过宣传,营造社会参与扶贫工作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慰问贫困对象活动。在“扶贫日”当天,信丰县还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慰问贫困对象活动,为贫困群众送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并嘱咐他们要树立生活信心,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一定能克服贫困,走上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