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常用公告格式

阿林老师

  法院常用公告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06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人民法院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裁定书①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填写裁定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6、民事裁定书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填写裁定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民事裁定书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填写裁定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8、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填写判决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9、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填写上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10、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填写判决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年()月()日起,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2、申请宣告死亡①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3、申请宣告死亡②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4、宣告死亡、失踪除权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死亡(或失踪)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死亡(或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5、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本院受理( )申请认定( )为无主财产一案,依法对上述财产发出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如果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16、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 ),该票据记载:(票号、票面金额、出票人、出票行、持票人、背书人等),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7、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的公示催告申请,该票据记载(票号、票面金额、出票人、出票行、持票人、背书人等)内容。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 )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18、受理破产

  ( ):本院根据( )的申请,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 )(或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或破产和解)一案,并指定( )为管理人(填写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年( )月( )日( )时在(填写会议地点)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填写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19、宣告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 )破产。

  20、终结破产

  本院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①经破产清算,填写清算内容。或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或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②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1、执行通知书(民事、刑事附带民事)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执字第( )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2、司法鉴定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 一案,依法委托( )对( )进行( )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司法鉴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逾期未申请重新鉴定的,该司法鉴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3、评估报告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委托( )对( )进行评估,已作出( )评估报告书( ),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注:括号内文字为选择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