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

孙小飞老师

《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

  近日,江西专员办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以后,江西专员办利用《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多措并举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意见》深入贯彻了财政部党组关于专员办转型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当前财政改革发展大局,立足于专员办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实际,对专员办转型到位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精准定位,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党组对专员办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重视,为专员办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江西专员办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意见》精神,对系统学习《意见》进行了专题部署。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见》,并要求各处室结合具体监管工作进行拓展学习,确保全办干部职工都全面准确掌握《意见》的内容、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支部和处室学习讨论等形式,引导干部就如何贯彻执行《意见》进行思考和交流,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建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内外网、电子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切实把握实质,出台实施文件。意见》的'出台,是在总结专员办转型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对《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的完善,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员办转型巩固提升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江西专员办立足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安排:一是制定了《江西专员办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24个方面,将《意见》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行动指南,确保在工作中严格贯彻实施到位。二是由分管办领导带领各处室深入研究《意见》确定的各方面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处室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自行领任务、科学定目标、仔细研举措,将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处室,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贯彻《意见》精神,超前谋划工作。江西专员办及时贯彻《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推动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围绕“专员办对部门预算全链条嵌入”的目标,根据财政部授权积极部署,主动探索对中央驻赣基层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流程监管。二是秉持“财政部干什么,专员办就在前方干什么”的理念,加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中央预算收入执行、中央重大项目执行等监管力度,探索对驻地中央财政业务的全覆盖监管。三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管理的问题在哪里,专员办的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的指示要求,发挥好就近就地优势,围绕财税改革和地方财政运行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将“监管方式和职能向加强政策研究拓展”。四是围绕实现“两个联动”的目标,主动接受财政部各司局的归口管理,建立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好各项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同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兄弟专员办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积极建立横向联动监管机制。五是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专员办自身建设的指示要求,抓好内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为财政预算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