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申诉状特点

秦风学老师

  经济纠纷申诉状的特点

  1.不受限制性。申诉人不论裁判是否经过上诉,也不论这些裁判是否已执行完毕,都可以不受时间限制而提交申诉状。提交申诉状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2.效应难测性。申诉状只能被视作决定是否引起重新审判程序的'参考材料,其不一定就能引发重判程序的发生。

  经济纠纷申诉状的结构和写法

  经济纠纷申诉状的结构和写法与经济纠纷起诉状基本相同。

  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五点:

  1.标题应标为《申诉状》或《经济纠纷案申诉状》。

  2.因为申诉状是针对原审法院判决、裁定有误而要求复审改判的,所以状头可不写“被申诉人”一项。

  3.尾部送达法院应写原审人民法院院名。

  4.具状人应称“申诉人”。

  5.附项应附上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的原件复印件。

  经济纠纷申诉状的注意事项

  1.对申诉的事实务必求全、求真。原审裁判如果不是依据全面事实裁判的,申诉状应从案情事实、原来的处理经过及处理结果进行归纳叙述,阐明对原审裁定的不当之处。

  2.要实事求是。对原审裁定中对的、属实的处理,应承认其恰当而不应反驳,做到实事求是。

  3.尽量列示例证。应将与请求目的相符的人证、物证、书证等在申诉状里明确列示,并加以说明,以实证服人。如能提供有助说明申诉事实的新证据,将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