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李盛老师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能源的需求量、运输方式与运输量;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等。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①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③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④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⑤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3)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还应当包括除建设项目地址和用地范围外的附图和明确有关问题的附件。附图和附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选址意见书范文

  xx县规划和建设局:

  我单位因 原因,拟建设 (项目名称)

  一、建设意向和要求如下

  1、建设地点:

  2、建设项目性质、用途:

  3、需用地面积:

  4、需用地范围(附示意图)

  5、需建设建筑面积:

  6、建设内容(子项目清单)

  7、其它要求:

  二、可能对外部产生的不利影响(如环境、安全影响,对相邻土地业主权益影响等),及愿意对此承担的义务。

  三、我单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机构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报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批准文件。

  4、非新征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件及地籍图复印件各1份。

  5、有效地形图。

  6、其它材料。

  特此申请

  单位

  年 月 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