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学社章程范本

马振华老师

  2016高中文学社章程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文学社是在xx市第七中学团委指导下,形成的一个文学色彩极其浓厚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xx文学社是为壮大文学力量,增强凝聚力,培育校园文学写手,提高高中生文学创作能力和创作活动,不断提升文学品位,打造一流文学园地,共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名称与宗旨

  第三条:文学社的正式名称是“xx文学社”。

  第四条:文学社的活动宗旨是“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发挥学生的文学特长;丰富学生社团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文学社的表现形式是期刊《xx》。

  第三章 社员管理

  第六条:凡认可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爱好文学且有志于业余创作的我校学生,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经团委和文学社批准后,即可加入这一组织。

  第七条:凡文学社会员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向文学社书面申请,负责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条:文学社会员均享有如下权利并同时履行如下义务:

  1、有参与本社所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所有会员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有参与组稿、改稿和审稿及文学社一切活动的权利。

  4、遵守发令法规、校纪校规。不得有损害社会、学校和文学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会员每两星期必须交一篇练笔,主题统一定;每个月至少投稿一次,内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会员必须善始善终、群策群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之中;

  第九条:文学社对会员履行如下义务:

  1、邀请有一定文学造诣的老师、专家对会员进行文学辅导、举行文学讲座;

  2、按时编辑校刊,在会刊上择优发表会员作品,对内容和题材佳的稿件将推荐到各级报刊杂志社;

  3、每学期评出优秀会员、编辑及文学社工作负责人

  4、在团委批准同意下,不定期举行笔友会、改稿会、演讲会、辩论会等;

  第十条:文学社常务机构,其设置情况另附;

  第十一条:文学社负责人和会员均须遵守章程和社内决议,实事求实地宣传文学社,脚踏实地地搞好组织建设,对违反章程和社内决议,对文学社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作出处分。

  第十二条:投稿要求

  1、投稿时间:每月15日之前。

  2、投稿地点:副社长处。

  3、投搞须知:需要写清作者姓名(含笔名)、班级。

  4、稿件处理:由副社长作好登记后交责任编辑修改、审定后上交主编,主编对稿件进行评审,之后分类登记。所收稿件由编辑部组稿并负责整理,编辑部编发稿件时从中选定。

  5、审稿标准:以质取稿,优稿优发。以质量、用途分:优先稿(A类)、主用稿(B类)、备用稿(C类)和废弃稿(D 类)收发。

  2016高中文学社章程范本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热爱文学创作的学生组织,为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丰富课外活动,进行文学创作实践与交流的群众性学生社团,接受合作市中学的领导。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认识文学,欣赏文学,创作文学,”主要目标是提高学生写作水平与文学素养,丰富学生课外活动。

  第二章 文学社的任务

  第三条 文学社的主要任务是出版社刊《xx》。(每学期3期)

  第四条 组织进行各类文学活动与实践活动。

  第五条 加强与兄弟文学社的联系,促进校级交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社员大会是文学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举行两次,文学社社务委员会(社委)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社务委员会的职能:

  1. 审查文学社的工作报告。

  2. 制定文学社学期计划。

  3. 制改文学社章程。

  4. 改选文学社。

  第七条社务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门(年级)负责人组成。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届。社务委员会社长由上届社长提名,其他成员由新社长提名。

  第八条社长。社长是文学社社务委员会下设的最高执行机构,由一人组成,主要职责是主持文学社全盘工作,制定文学社学期计划,制定文学社有关计划、方案,监督各部门工作,主持社务例会的召开(每月一次)。

  第九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重点做好分管部门工作。

  第十条编辑部。编辑部由主任(1名),编辑(若干)组成,主要工作是负责社刊《xx》的制作。

  第十一条活动部。活动部由主任(1名)副主任(2—3名)、通讯员(若干)、秘书(若干)组成。主要工作是负责社刊的征稿、截稿、发行工作及组织有关活动。

  第十二条 附属单位。附属单位接受文学社的领导,组织机构可由自行定。

  第四章 社员

  第十三条凡热爱文学的学生承认本章程,经本人提交入社申请与入社作品后,文学社审核通过并交纳5元入社费者均可入社成为正式社员。社员参加社团不得超过两个(在本校)。

  第十四条 社员的权力

  1. 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 有参加文学社各类活动的权力。

  3. 有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的权力。

  4. 有退社权力。

  第十五条 社员的义务

  1. 有遵守、执行本社决议的义务。

  2. 有向每期《xx》投稿的义务。

  3. 有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的义务。

  4. 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员的义务。

  第五章 奖罚制度

  第十六条在每期《xx》上发表作品多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按时完成文学社交给的工作者,文学社将给予相当的物质奖励,并推荐为学校年度优秀社员(干部)。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社章程及相关制度,不按时交稿与不参加活动的社员,视其情节进行处理,严重者申请社务给予自行退社的处理。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不负责的干部视其情节给予相关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大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文学社务委员会。

  第十九条 各部门在制定本部门工作制度以此章程为根本依据。

  第二十条 文学社活动与学校活动发生冲突是应遵守学校的安排。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字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前一套章程正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