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台校园歌曲唱作大赛征集启事

张东东老师

2017年粤港澳台校园歌曲唱作大赛征集启事

  校园歌曲是叙述校园故事、抒发同窗情感的作品,它敲开学子们的心扉、引起他们共鸣。既是火热青春的张扬表达,也是社会人对曾经青葱岁月的回忆。那几句早已熟悉的旋律、不经意唱起的一段歌词,那些人那些事虽然早已远去,内心依旧久久不能平静。本次大赛以向歌坛和演艺事业提供好苗子为目的,发掘优秀原创作品与唱作皆佳的音乐新人,集结原创精品出版,优秀人才经过培训和包装后,同时向社会和市场推送,为业界注入新鲜血液。

  现由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演出有限公司主办,广东演艺剧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涂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台湾师范大学表演艺术研究所、国际华语音乐联盟、爵士中国联合承办,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作为媒体支持的“2017粤港澳台校园歌曲唱作大赛”现正面向粤港澳台高校学生和音乐青年发出作品征集启事。

  一、大赛项目:

  (一)原创歌曲征集:报名者必须是作品的词、曲作者,有多个作者的,须共同报名;

  (二)唱作人选拔:报名者必须是本人参与作品的创作(作词或作曲)并演唱。

  二、参赛条件:

  (一)参赛作品均应为原创,即报名者拥有自主版权并且未公开出版发行;

  (二)参赛作品的词、曲作者年龄应在45岁以下;

  (三)参加唱作人选拔的演唱者年龄应在30岁以下,且非职业歌手(职业歌手在此处指:演艺院团的'在职人员、与演艺机构签有固定合约的人员)。

  三、报名须知:

  (二) 时间:2017年3月23日起接受报名,4月30日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可登陆涂鸦文化官方网站首页下载:粤港澳台校园歌曲唱作大赛征集启事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将所需材料寄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20-2号涂鸦文化。

  (三)提交材料:

  1.参赛作品词、曲稿件(以书面或PDF档缴交);参加唱作人选拔的,还需提交参赛歌曲的演唱视频(请自行录制,不必专业录音,能表达作者诠释概念即可)以及个人简历(500字以内);

  2.

  3.报名者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举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5. 参赛选手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大赛安排:

  (一)入围:

  本次大赛设广东、港澳、台湾分赛区。2017年4月底,各分赛区各选出优胜作品6首,大赛共选出优胜作品18首。

  (二)网络投票:

  2017年5月中旬开始,对18首优胜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总票数最高的1首作品,将获得“最具网络人气奖”。

  (三)决赛:

  2017年5月底,18首优胜作品在广东演艺中心大剧院进行决赛,由专家评委进行专业评审,结合网络投票进行评比,评出各奖项,进行颁奖。

  五、奖项设置:

  注:奖金为人民币,单位:元。

  (一)“最佳原创校园歌曲”金、银、铜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1.2万、0.8万、0.5万;

  (二)“最佳校园歌曲唱作人”金、银、铜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1.2万、0.8万、0.5万;

  (三)“校园歌曲最佳作词”金、银、铜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0.8万、0.5万、0.3万;

  (四)“校园歌曲最佳作曲”金、银、铜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0.8万、0.5万、0.3万;

  (五)“最具网络人气奖”一名,奖金为1万。

  六、后续开发:

  (一)优胜作品计划录音结集,出版发行。

  (二)获奖的唱作人可被推荐参加各项专业性和群众性演出活动。

  (三)优秀人才可优先签约参加专业培训,参与新创作音乐剧的演出。

  七、权利归属:

  报名参赛作品如入选优胜作品,其著作权归本次赛事的主办方所有(署名权归其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