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厂员工工作守则

黄飞老师

  五金厂员工工作守则1

  (一)早上8:00准时上岗搞好店内卫生,保持柜台整齐干净,做好营业准备。

  (二)8:30分准时开业,工作服穿戴整齐。售货员上班时不得涂化妆品、香水、染指甲。

  (三)营业过程中做到:

  1、微笑服务、举止端庄;

  2、售货时做到准斤足两,计价无误,收款准确,唱收唱付,百问不厌,百拿不厌;

  3、交递商品时,文明礼貌,不摔不扔商品;

  4、遇到无理取闹的顾客,要做到骂不还口,要耐心说明,热情接待每一位顾客。

  (四)下班后,要有两人清理现金,封款上交,清洁营业工具,整理上货,打扫货架卫生。

  (五)认真执行柜台“十个不准”和“六个一样”。

  十个不准即:

  1、不准在柜台内吃东西;

  2、不准在柜台内聊天、嬉笑、打闹;

  3、不准因上货、结账、点款而不理睬顾客;

  4、不准在柜台上座着接待客人;

  5、不准与客人发生争吵、辱骂、殴打;

  6、不准在柜台会客,存放私人物品、做任何私事;

  7、不准烤火价、趴货台;

  8、不准挪用商品销售款;

  9、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0、不准私自对顾客优惠或私分赠品。

  六个一样:

  1、生人、熟人一样;

  2、大人、小孩一样;

  3、买和不买一样;

  4、忙和闲一样;

  5、买商品和退商品一样;

  6、一般顾客和个别顾客一样。

  五金厂员工工作守则2

  1.按时上班,未经店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如无正当理由并且未及时通知督导而擅自缺勤者,将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两天月平均工资及满勤)。员工离岗店长应做好记录。

  2.上班时间按要求着制服,戴工牌,化淡妆、涂口红、统一戴发饰,不得穿拖鞋、牛仔裤及休闲装,保持整洁,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3.上班时间保持精神饱满,禁止嬉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店堂内化妆、吃零食、开小差、打电话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接待客人必须主动热情、礼貌,耐心,根据不同的客人选择不同的推销方式,对客人的非购买性询问或退换货等要求,应礼貌、热情、耐心帮助解决,绝不允许态度恶劣与客人发生争吵。

  5.营业员必须绝对服从公司工作调配和店长的管理,有意见可向店长反映,不可出言不驯,无礼取闹,违者警告处分。

  6.在店堂不允许用地方语言进行交谈,要用标准的普通话,违反者每次罚款5元。

  7.不得在上班时间吃早餐。

  8.店堂用餐时间订为上午12:00,下午6:00,用餐时间为各30分钟。

  9.当客人所需的商品暂时缺货时,根据客人的需要敬请客人稍候,及时调货或办理缺货手续,待货到后第一时间通知客人。

  10.节约水、电、电话费等公共财物的使用。注意冷气机的维护,室内温度下降后关闭冷气,做到谁开谁关。下班后注意检查关灯、关水、关电保证节约及安全。

  11.柜台商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标上商品编码,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商品、标签是否完整,要求营业的前30分钟内打扫好卫生,保持柜台和产品一尘不染。并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2.在进货时,应当面清点检验货物,确定无误后由店长及一名店员同时签收。如有破损的`商品注明于发货单上,经公司确认后方可退回仓库,调拨单必须经由店长签名方可生效。月底盘点如出现短缺或帐目收支不合,由店长和营业员负责。

  13.每天交接班时应注意检查商品是否破损及短缺,如有此情况,必须在交接会上报告店长,超过时间上报,视为当班营业员丢失并负全部责任。上述时间前上报如无法分清责任则由全店员工共同承担。

  14.产品交给客人时应当面清点,如发生多给或少给或给错,由当事人负责,如无人负责,由当班店长负责。

  15.新货进店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柜,并了解产品的特点、产地、价格等到信息,便于及时推销。

  16.上班时间,不得带非业务关系的人员到店内聊天或做其它有影响工作的行为。

  17.必须按公司或店堂规定的时间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

  18.严格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填写好相关表单并及时上报。

  19.员工应洁身自爱,不得有偷窃、故意破坏商品以及虚报账目,虚记考勤等行为,一经发现,根据情况追究责任或即予罚款或开除,严重者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20.公司的经营机制和相关商业资料,不得外泄,一经发现,开除并追究责任。

  21.凡上班迟到5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迟到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扣除当月满勤奖。

  22.凡上班缺勤超过2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未经店长同意早退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除公务之外),经公司检查发现取消当月满勤奖,如再次违反扣除当日工资。

  23.因私自调班或任何请假者取消其满勤奖,一个月内两次私自调班按旷工一天处理。

  24.上班时间打闹嬉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化妆(补妆必须到洗手间或储藏间)、吃零食、开小差、借打电话之便闲聊、没穿制服、未着淡妆、一次罚款12元,店长罚款15元。

  25.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当天值日生处罚10元,店长处罚12元,并重新打扫。

  26.严格遵守岗位接待制度,擅自离岗或聚众聊天者罚款10元,店长罚款12元。

  27.员工培训期间,态度不认真或考试不合格者,扣除当月满勤奖50%。

  28.节约店内一切公共财务,包经发现每次罚款10元。使用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不得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2分钟。

  29.店内各种装饰灯中午时段及无客人时应尽量关闭,夏天使用冷气机应注意维护及节约用电,做到谁开谁关。

  30.店内商品有保质期限的,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滞销产品及时调整,若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必须及时调换,经检查发现以上情况时,当班员工罚款10元,店长罚款20元;超过保质期损失由店长和营业员照价赔偿。

  31.店内产品月末盘点时若有短少,由店长和营业员负责赔偿。如未及时上报一经查实按造价赔偿损失,并给予罚款10%。

  32.店堂的销售程序必须按公司要求执行。当日销售清单必须由店长、接待人员、收银员同时签字,营业交款单必须由所有当班营业员及当班店长签名,未按此条操作的营业款,不计入当月销售总额。

  33.销售产品必须开具体销货清单,货款与单据同时交收银员,销售不开单或少开单,经发现将予以严重处罚;有打折的商品必须将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实收金额写明后请客人签名确认并请客人留下联系电话,不得经客人签名后现填写单据,经发现予以严重处罚,以予50元至5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