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的特点

李盛老师

  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2、回复性。批复的内容属于回复性的内容。因为批复的制作和应用是以下级机关的请示为条件,对上级机关来说是被动的发文,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并且,上级机关对请求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明确予以回答。

  3、权威性。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它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代表上级机关对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所以批复一经下发,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批复的范文1

  国务院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

  国函 [xxx7] 209号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

  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由你们发布施行。

  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略)

  国务院(盖章)

  xxxx年x月xx日

  批复的范文2

  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批复

  国函 [xxx3] 113号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我国加入该条约后,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修订问题,由中国专利局同外交部决定,报国务院备案,可以不另行报批;中国专利局可以制定实施该条约的具体规定。

  国务院(盖章)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