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作计划三篇

秦风学老师

施工工作计划 篇1

  1、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按市建委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好临时设施,安排好该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长驻工地,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指挥,安排各工种的施工工作,对外联系业务等。

  2、协助甲方迅速向有关部门办理供水、供电的报装工作。

  3、现场施工技术员要认真查看图纸,对有关图纸上不明及有关的问题应作出书面记录,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施工员负责对施工图纸内容会审交底工作。

  4、在施工前应和甲方监理部门做好场地坐标点、标高控制点的交接工作。

  5、抽调各机械进场,特别是地基处理中的深层搅拌桩机,及配套机械进场保证管渠地基处理施工进度,不影响其它工序进展,机械设备准备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进场时间

  1、深层搅拌桩机GZB-500台2根 据开工时间提前进场

  2、挖运填压机械套1

  3、挖土机E20xxB台1

  4、压路机台1

  5、推土机台1

  6、硅式电动打夯机Hw-60台1

  7、柴式电动打夯机10kv套1

  8、砼搅拌机JZC500台2

  9、砂浆机BQI-200台2

  10、交流电焊机BXI-28kvA台2

  11、钢筋切断机GJ4-40台1

  12、钢筋调直机GJ4-14/1台1

  13、插入式振动器ZPN50套5

  14、平板式振动器B-15台2

  15、沥青运车YZY900L辆1

  16、沥青洒布车LS4500辆1

  17、沥青洒布车510ZGOSWL辆1

  18、静压路机3Y8/10B台1

  19、静压路机2Y8/10B台1

  20、轮胎式压路机YL16台1

  21、振动式压路机W852台1

  22、振动式路机BW202AD台1

  23、沥青砼搅拌机NOP40A台1

  24、沥青砼搅拌机TBK-160A台1

  25、沥青砼摊铺机BK-171台1

  26、沥青砼摊铺机TITAN423台1

  27、沥青加热设备套1

  28、沥青脱桶设备TD-20套1

  29、潜水泵φ75mm台4

  30、木工圆锯MJ106台2

  31、经纬仪JL0050台1

  32、水准仪DS3-D81180台1

施工工作计划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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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学校后勤规章制度建设,如《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值周陪餐制》、《学生就寝健康监测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学校后勤工作有章可循,依章办事。

  2、以人为本,将安全放在首位。

  一是为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学校把学生食堂、储存室、操作间完全分开,使之互不干扰,互不影响,严把食品、原料、粮食进货关,杜绝“三无”产品进校园,粮食进库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加工制作和膳前卫生关,轮流陪餐制,食品抽样采集制,购物索证制和粮食出入库登记制。饮食餐具消毒关,食堂工作人员体检关。杜绝霉变及其它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食品给学生食用。

  二是免费向学生提供开水。

  三是加强以学生宿舍、教室为重点的盯防,制定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预案》。在男女生宿舍楼上分别设立值班室,安排男女生管理员和教师轮流值夜,建立寄宿学生安全信息库,节假日、放学都安排专人在公路上巡回值勤,严禁学生搭乘农用车。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四是加强排查,落实安全排查日报制。

  五是落实学校的卫生管理措施,以班级量化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学校的卫生力度,成立了卫生领导小组,设立了相应的卫生监督岗,力求校园教学区、生活区及周边卫生状况无一死角。

  六是要注意营养搭配,保证学生能够摄取足够的、人体必需的营养成份。

  七是要精工细作,粗菜精作。学校成立膳食生活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各班生活委员对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食堂饭菜卫生安全。

施工工作计划 篇3

  根据《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及《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教育制度

  1、校园宣传。

  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系统、校园专栏、板报、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及时宣传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内容,最新进展情况及所取得成效等。

  2、社会宣传。

  学校每学期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公开信或告家长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3、课堂宣传。

  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课时间,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宣传营养知识和平衡膳食理念。每学期必须举办一次以营养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4、专项宣传。

  组织开展征文评选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二、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制度

  1、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开展“文明餐桌”活动,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3、配备好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教师,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4、根据营养科学理论,结合学生实际,科学制订食谱,准确核定食品价格,为供餐提供依据。

  5、学校应坚持食堂卫生每天打扫、定期消毒,确保食堂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餐厅文化氛围浓厚。

  6、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检查与指导工作。全面检查用餐质量、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营养餐配送分发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三、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15天内,将在读学生花名册(电子文档)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花名册进入全区学籍系统审验后,下发核定享受营养餐补助的学生名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后存档。

  2、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工作,实行周清、月结、期审计制度。

  3、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支付蛋、奶、肉、米、面、油、蔬菜及其他辅料食品的费用,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4、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不得销毁、丢失原始凭证,凡发生账务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5、学校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食品采购除区政府统一采购外,其余食材、食品采购由学校考察市场后确定供货商以及价格,实行定点采购、定点供应。

  2、供货商配送食材、食品到校后,向学校收货人员出具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收货人应查看食品品牌、出厂日期、产地和保质期,查验是否有变质、过期、污染、劣质、破损、量少及以次充好的产品,清点食品种类和数量。拒收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

  4、查验完毕后,由供货商填写供货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完成食品交接手续。

  5、对配送的鸡蛋、牛奶、面包等食品及时进行一看、二闻、三品尝,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封存并及时向区资助中心报告。

  五、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管理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配备好储藏设备,保证室内干净卫生,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并设有防鼠、防蝇、防尘相关设施。

  2、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存室。

  3、严禁“三无”食品入库,发现变质、污染、破损食品要及时处理,属于生产质量问题的立即报告,留存实物等待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必须存贮规范,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储存室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6、储藏室管理人员对物品的进、出,应当立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

  7、储藏室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储藏室门窗、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储藏室的安全。

  六、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留样制度

  1、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

  3、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日后备查。

  4、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5、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七、营养改善计划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四季豆等蔬菜,必须煮熟煮透方能食用;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剩余米饭如未冷藏,隔夜后不能食用。

  2、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3、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教育,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4、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窗户应加装防护网。

  5、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营养改善计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持合格的培训证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