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互联网+”工作计划

张东东老师

宗教局“互联网+”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全省“互联网+”推进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特制定《省民委(宗教局)“互联网+”工作计划》如下:

  一、“互联网+城市民族工作”

  积极构建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依托互联网及其数据处理的优势,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和社区环境,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互联网+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充分运用互联网这一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结合起来,依托互联网信息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互联网+少数民族特色城镇保护与发展”

  以我省四个国家级特色少数民族村寨为载体,以互联网宣传为手段,充分挖掘和开发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加入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来。

  四、“互联网+少数民族文化”

  引导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互联网营销模式的结合,做好我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节目的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北方少数民族代表性服装设计工程的启动工作,以网络宣传为重点做好产业化的前期铺垫。通过互联网这一高效的信息传输途径,做好少数民族文化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护、挖掘和传承好少数民族文化。

  五、“互联网+宗教普法工作”

  通过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正确解读我国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秀宗教文化,介绍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情况;深入宣传《黑龙江省宗教事务事务条例》,扩大《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覆盖面,宣传正言正行的典型,让宗教界展示正能量,让社会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