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观后感600字

阿林老师

刮痧观后感600字一

《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一样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刮痧》这部电影借一件小事反映了中美文化(或者说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电影中许大同的父亲的一句话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刮痧在中国已经几千年了,怎样一到美国就说不清楚了呢其实说不清楚的何止是刮痧这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象许大同代替父亲承认是自我给孩子“刮痧”,许大同对上司说的“我打孩子是对你的尊重”等等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在上司桑兰那里又何曾得到明白和认同。

听证会上对方律师对中国名著《西游记》的曲解,有几分故意的成分,但也不可否认有必然的因素。据调查此刻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国解放前的情景,中国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人还穿着长袍马褂等等。此刻歧视中国人的事情在美国还时有发生。当大同送父亲回来,将孩子带回托管所,一向*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践踏,难道受到践踏的仅仅是一个玩具,恐怕受到践踏的还有中国文化吧!

当然,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法庭的起诉撤销。这种结果的产生,除了人正常的良知以外,更多的是由于相互之间的沟通和明白。我想,《刮痧》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大同”,其目的或者其象征也就在此吧!如果说这部电影是一个寓言,其寓意也正在与此。

《刮痧》的另一个明白层面是情感,包括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这几者又以父子之爱为主要方面。

电影中出现了两对父子,祖孙三代,但他们之间的爱却是相通的。许大同在法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此刻我不这样想了,我只期望他能平平安安,期望他幸福、健康、欢乐。我为自我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一样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一样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一样。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我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我是“贱货”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那里表现出男生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那里也表现出男生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

另外,《刮痧》还涉及东西方人在性格上的差异,例如许大同和上司桑兰对“朋友”的不一样明白,不一样场合美国人表现出的幽默等。从中我们还能够看出美国在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健全,中国的某些传统的道德规范并不必须正确,中国的传统医学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和世界化等问题。《刮痧》是一部成功的电影作品。能够说,在电影中,“刮痧”本身只是一滴水,但其资料确实十分丰富,蕴藏着生活这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海洋的真义。

刮痧观后感600字二

总觉得这是一部以西方手法拍摄的电影。影片中随处可见的“矫情”、“个人主义”、“敏感”、“歇斯底里”(许大同在听证会上的爆发、妻子狂打游戏、影片最后许大同爬高楼等等)无不是好莱坞电影的代表元素。用西方的电影元素讲述一个扞卫“中华文化”的命题本身就很滑稽,就像影片中唐人街的老中医用英文把“气”翻译为某个中文意思是一个和“气”毫无关系的词语,让人发笑。

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想用西方的价值系统和词语重新对其以“刮痧”借代的中华文化进行解释,但是我怀疑他是不是能表达清楚。反正我是看不明白的,当检方的律师转述许大同小说的细节的时候,谁会想到“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是许大同用英文描写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呢?当然,也有可能,影片的作者也是反对这种“解构”手法的。不过,我不明白,当许大同口口声声为中华文化辩护的时候,影片的作者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反对?或者说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清楚过。

我十分怀疑许大同“扞卫者”的身份,我在想,当他用英文对妻子、儿子说“我爱你”的时候,当他用“一拳打碎脑袋,脑浆遍地”描述孙悟空时,各自对应的是“中华文化”的哪一种情感?或者说根本与文化无关?就像与赵燕被打案一样,不过是骇人听闻。

影片的作者所讲的故事根本不能算作一种“文化冲突”,因为我觉得真正的文化冲突是不需要证据的,就像教皇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教民不应该祭祖,而康熙也同样理所当然的觉得中国人当然得祭祖。许大同的美国同事用自身的刮痧经历最后说服法官“不是伤害”,表明这个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的“事件”,不过是一场误会。

影片中唯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和那个作为检方证人的许大同的女邻居,当她喋喋不休的发表对“中华文化”和“中国人”的“宗教”般的感情时,是法官而不是“中华文化扞卫者”许大同阻止了她,而且不是用“宗教”般的手段。确实,法官只能判断世俗争议,文明的冲突不在他的受理范围。

至于影片的作者的最终意图,最有可能是在亨廷顿和一些中国人喧嚷“文化冲突”的时代,以实践的方式对各种文明进行甄别、选择,从而完成文明的融合,开出文明的*。

刮痧观后感600字三

该片讲述了一个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

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在家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而这就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父亲许大同伤害孩子的证据,继而在法庭上下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一个原来美好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看了这篇影片后感想颇深,我总体上感受到了影片中要表达的东西。

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夫妻之爱,祖孙之爱,朋友之爱。

通过很多的细节描写让人感受到父爱温暖博大。许大同与其父亲的爱及许大同和丹尼斯的爱。许大同在法庭上的一段独白最能代表所有父亲的心声。现在我不这样想了,我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希望他幸福、健康、快乐。我为自己是一个父亲而自豪,像所有的父亲那样,我爱我的儿子胜过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许大同的父亲在给大同的信中写道:我如今别无他求,就是盼着你们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均用了平安二字。恐怕这是父子之爱的最好表达,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还有,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同,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知道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这个场面轻松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

《刮痧》中许大同夫妇在事情发展中的不同表现,很好的展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的不同表现,同时也表现出夫妻之爱的不同。许大同对妻子的爱是深沉的,简宁对丈夫的爱是细致的。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许大同夫妻二人喝酒的场面。在这之前,简宁先做的是收拾大同的房间和阻止大同喝酒。当两人喝醉之后,简宁说大同是臭狗屎,大同表示了认同,这是对由于自己不冷静失去儿子的最深的自责。但当简宁说自己贱时,大同却表现出无比的激动,阻止妻子这么说。在这里表现出男人的爱,不善措辞,却又深沉如海。这里也表现出男人坚强背后的软弱一面。

刮痧观后感600字四

刮痧是20__年出品的一部电影,由郑晓龙执导,梁家辉、蒋雯丽、朱旭主演。

该片以中医刮痧疗法产生的误会为主线,反映了华人在国外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冲突而陷入种种困境,后又因人们的诚恳与爱心使困境最终被冲破的故事。

中国由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开始,到汉代的独尊儒家,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伦理观,讲究尊老爱幼,讲究祖先崇拜,讲究后代的繁衍,由此也形成了我们*的“打是亲,骂是爱”的传统观念,只有在我们这个国土之上生长起来的人才能够真正的理解其内涵。影片中许大同的儿子小丹尼斯对此就是一个不理解,以致和他的玩伴矛盾不断。这个是家庭伦理上中西文化的差异。

另外一个,医学上的差异也是让西方人很难理解中国的刮痧治疗术。在法庭上,许大同说到中医的脉络,律师和法官都茫茫然。其实,别说西方人,就是中国人,即便是中医医生,很多人都不能很好的理解中医理论的阴阳、五行、经络,何况时外国人呢?

按“百家讲坛”中王新陆教授的《解读中医》的讲座来说,中西方在开始的时候,医学基本都是一致的,都是从生产生活种积累起来的经验,都讲究整体论治,起初都是巫医不分。只是随着历史的进程,在后来才逐渐逐渐地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有了各自的理论体系。西方从盖伦的《子宫图谱解剖》走向了实证论,走向了微观;我国从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伤寒论》奠定了辩证施治的基础。

其实这部电影也可以让我们思索一下中医的出路究竟在何方?由于中医学的时间长,且需记的特别多,悟性亦很重要,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想要把已经式微的中医学再度焕发活力和口碑,尤其是在世界上赢得普遍的认可,尤其显得艰难和意义重大!

可幸的是,中医学在治疗好些疑难杂症的疗效上引起了世界上很多人的关注,它的个性化治疗亦逐渐受到了重视。

刮痧观后感600字五

今晚看了陶老师推荐的电影《刮痧》,这是一部让人看着既心塞又感触良多的电影。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在美国奋斗多年,稍有成就的中国人许大同因儿子刮痧后在后背留下的痕迹让美国医生误以为是虐待而引发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打破了徐大同的“美国梦”,但最后误会解除,一家子又能重聚,虽然是大圆满,但是里面的很多细节也值得我们深思。

这部电影我认为揭示了两大问题,第一个是中西方思维文化差异的问题。许大同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人,孝顺,顾家,拼搏,中国思维在电影里面体现地淋漓尽致,例如电影开始他当着朋友昆兰的面打了儿子认为这是给他朋友面子。这在中国是很正常的,我们也很能理解,但是在在西方人的思维里就很难理解。中国人都了解刮痧,但是西方却不认同这个疗法并且没有法律认可。因为这些种种的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才会导致这么深的误会,直至男主角的朋友昆兰亲自去中国体验了一番,才知道一切都是误会,我觉得只有亲自去体会别国的文化才有发言权,要尝试着去了解对方的文化,才能够更融洽相处。

第二个问题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真的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吗?电影中的父母都是很爱丹尼斯,但是男主角的观念就是打他是因为爱他,延伸到现实每个中国父母在恨铁不成钢的情况下总是会采用打孩子这个办法,认为棒子底下出孝子。每个小孩都被父母打过,没有小孩被打的时候会很心甘情愿并且觉得这是父母爱他的表现。我觉得中国父母也是适时要改下这个观念,给孩子更多的关心和爱,而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刮痧观后感600字六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同。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知道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非常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非常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同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展示了不同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刮痧观后感600字七

昨日,忽然对《刮痧》这部电影重新燃起了兴趣。《刮痧》讲述一个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的华人家庭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之一,许大同,在美国生活发奋拼搏八年后,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

一天,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肚子痛发烧,在家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书,便用自己熟悉的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两天后的晚上,丹尼斯在黑暗中撞到了头,大同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在广慈医院,医生发现丹尼斯的背上有醒目的瘀红,便认为这是许大同长期虐待儿子丹尼斯而留下的证据。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体罚、虐待儿童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慈医院像儿童福利局举报后,他们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对丹尼斯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出于对受虐待儿童保护,法律规定在保护被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方面是专家的其他政府雇员有权决定将受虐待的儿童迁离家庭,儿童福利局监护决定先让丹尼斯由州儿童寄养中心监护。就这样,许大同夫妇与儿子分开了,并要他们理解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控方一个又一个的证人和意想不到的证词,使得许大同方百口莫辩。争辩中,控方律师更是发挥了他的辩解潜质,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做了“全新解释”,许大同陷入了他的陷阱,最后最后失去冷静和理智,谩骂控方律师,并有动手打人的倾向,这正中控方的下怀:许大同是一个暴戾,有暴力倾向的人。这样的人,虐待孩子,不在话下。许大同方当然也理屈词穷。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其实,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透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潜质和免疫机能,从而到达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爷爷给丹尼斯刮痧,治疗他的肚子痛和发烧,有益于他的身体健康。但是为何中国流传悠久的中医治疗——刮痧,到了美国,竟成了伤害身体的违法行为了呢?

有人说,这主要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所造,如,大同在朋友昆兰面前打自己的儿子,认为是出于尊重昆兰,爷爷也认为,“人前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但是,在昆兰认为,大同打孩子不对,伤害他人身体。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导致了大同与美国当地居民的法律观念冲突,能否和平、圆满地解决,关键在于不一样文化的相互沟通和明白。确实,正因大同的老板、儿童福利局的官员、法官对刮痧都一无所知,大同的解释也无法让具有工具理性的美国人明白何谓刮痧,当然也无法和理解刮痧,况且他们也未曾体验过刮痧,只看到的只是刮痧给丹尼斯身体留下的醒目淤血。看到伤痕,联想到承受如此严重的淤血的痛苦,他们更坚信眼见的才是事实才是真相。

其实,造成这样的冲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彼此间的法律观念不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多元的世界中,有不一样的法律观念,当这种观念彼此间互接触时,观念差异和互不相容就很可能导致法律的冲突。在中国,没有法律把刮痧归为违法行为,而在美国,刮痧是对人身体的伤害,触犯了法律。况且,美国人的法律观念十分强烈,个性对于儿童,美国控方咄咄逼人的动机恰是对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虽然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但是,站在控方的角度,我们也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双方都在为丹尼斯的完美明天着想,冲突因此也就越来越激烈,影片表现出来的感情也越来越浓烈。在控方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而在大同眼里,他们是一群工具人,只为硬邦邦的法律所活,不明真相,不讲道理。仔细想想许大同,他知道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违反了法律,但是他刚开始聘用了一位代理知识法案件的律师约翰·昆兰处理家庭问题,这是一个误区,这两个领域的法律风马牛不相及,尽管出发点是为了打赢官司,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法律盲点,相对于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美国人,这个盲点是不可原谅的。

美国人那种处理“严肃法律问题”的方式,在影片中得到很好的体现,最初的控告,审判,发现明白真相,撤销控告。这一连串的变化,大概都是正因他们对法律的严肃吧,但最后也不乏正直以及善良。

整个影片中,似乎亲情战胜了一切,但是法律亦在履行着她自身的职责,并在整部影片里将此演绎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