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无衣

刘莉莉老师

  诗经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注释

  袍:长衣。行军者日以当衣,夜以当被。就是今之披风,或名斗篷。“同袍”是友爱之辞。

  王:指周王,秦国出兵以周天子之命为号召。

  于:语助词,犹“曰”或“聿”。

  兴师:出兵。秦国常和西戎交兵。秦穆公伐戎,开地千里。当时戎族是周的敌人,和戎人打仗也就是为周王征伐,秦国伐戎必然打起“王命”的旗号。

  同仇:一起共同对敌。

  戈、矛:都是长柄的兵器,戈平头而旁有枝,矛头尖锐。

  仇:《吴越春秋》引作“讐”。“讐”与“仇”同义。与子同仇:等于说你的讐敌就是我的讐敌。

  泽:同“襗”内衣,指今之汗衫

  戟:兵器名。古戟形似戈,具横直两锋。

  作:起。

  裳:下衣,此指战裙。

  甲兵:铠甲与兵器。

  翻译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披同样的战袍。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戈与矛。我们面对的是共同的敌人!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穿同样的汗衣。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矛与戟。我愿与你一同战斗!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穿同样的下裳。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盔甲兵器。我愿与你一同前进!

  鉴赏

  1.诗的背景:西周幽王为犬戎所杀,秦襄公护周平王东迁,并受王命攻打犬戎。王先谦先生解释本诗时说:“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侯以为不共戴天之仇,秦民敌王所忾,故曰同仇也。”

  《秦风·无衣》是《诗经》中最为著名的爱国主义诗篇,它是产生于秦地(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人民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在这种反侵略的战争中,秦国人民表现出英勇无畏的尚武精神,也创造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慷慨战歌。

  2.具体把握:

  全诗共三章,章与章句式对应;诗句大同而小异,在重章复唱中诗意递进。一边歌唱,一边行军,一往无前。

  第一章,统一思想。当时军情紧急,一时难以备全征衣。“无衣”,这是实写。也可以理解为夸张的写法,为国征战,不计衣物不全的困难,“与子同袍”,与战友共用一件战袍。“王于兴师”,大家就急忙修理好“戈矛”。为什么大家能够克服困难、团结备战呢?“与子同仇!”大家认识到,仇敌是共同的,必须一起抗击共同的敌人。

  第二章,统一行动。“与子同泽”“修我矛戟”。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与子偕作”,投身到征战中。

  第三章,一起上战场。“与子偕行”,激昂高歌,团结对敌,奔赴战场。

  这首战歌,每章第一、二句,分别写“同袍”“同泽”“同裳”,表现战士们克服困难、团结互助的情景。每章第三、四句,先后写“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表现战士齐心备战的情景。每章最后一句,写“同仇”“偕作”“偕行”,表现战士们的爱国感情和大无畏精神。这是一首赋体诗,用“赋”的表现手法,在铺陈复唱中直接表现战士们共同对敌、奔赴战场的高昂情绪,一层更进一层地揭示战士们崇高的内心世界。

  这首诗一共三段,以复沓的形式,表现了秦军战士出征前的高昂士气:他们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同仇敌忾。这是一首慷慨激昂的从军曲!

  这首诗是军中的歌谣,反映了秦国兵士团结友爱、共御强敌的精神。全诗分为三章,采用兵士相语的口吻。在激战前夕,兵士们聚在一起紧张地修整武器。这时,有人顾虑自己没有衣裳。 他的战友就充满友情地劝慰他:“谁说没有衣裳, 我和你同披一件战袍!”又用大义来激励同伴:“国家出兵打仗,我们且把武器修理好,我和你面对着一个共同的敌人。”从诗中不仅可以看到兵士之间的友爱,也可以看到他们在国难当头的时刻.心甘情愿地承担起重大牺牲的爱国精神。诗歌音节短促,声调激昂,生动地表现了秦国兵士们同仇敌忾、慷慨从军的情景。

  3. 主体与主旨:《无衣》表现了奴隶社会时期人民保家卫国、团结对敌、英勇献身的思想感情,真实感人,慷慨雄壮,确是一首充满民族精神而又富有艺术魅力的古代军歌。

  4.注意:诵读这首诗,要注意全诗慷慨雄壮的基调。

  赏析一: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读之不禁受到强烈的感染。可是《毛诗序》却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陈奂《诗毛氏传疏》也认为:“此亦刺康公诗也。”《诗经》固然讲究美刺,但这

  里明明是美,却被说成刺。按其内容,当是一首爱国主义的战歌。据今人考证,周幽王十一年(秦襄公七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无怪乎吴闿生《诗义会通》评为“英壮迈往,非唐人出塞诸诗所及”。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陈继揆《读诗臆补》说:“开口便有吞吐六国之气,其笔锋凌厉,亦正如岳将军直捣黄龙。”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我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赏析二:

  对于此诗的主旨,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毛诗正义》认为《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另一种则以《诗经原始》、《诗集传》为代表,认为《无衣》,秦人乐为王复仇也。而我则赞同后者,通读本篇,丝毫没有刺用兵之意。

  诗中“王于兴师”可知,此王必是周王。春秋之前惟周天子为王。楚虽僭称王,然北方周地只称楚子(周封楚子爵)不称楚王。而周幽王为犬戎所杀,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受王命攻打犬戎。王封襄公为诸侯,曰“能逐犬戎,即有歧丰之地。”秦始为诸侯,封于歧丰故周之地。则此王为周平王。周王兴师讨伐犬戎,故曰“同仇”。周人长期受犬戎侵扰。幽王时,犬戎攻克镐京,屠掠周地。故周人苦犬戎久矣。而秦人居于西戎,必然与犬戎有间隙。兴师讨伐犬戎,何来不满?必是同仇敌忾,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诗经原始》有云:“夫秦地为周地,则秦人固周人,周之民苦戎久矣,逮秦始以御戎有功,其父老子弟欲修敌忾,同仇怨于戎,以报周天下者,岂待言而后见哉?”且秦与犬戎有仇。周宣王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人君主死于犬戎之手,故上下一气,为其君仇,所以能同仇敌忾。所以《诗经·无衣》唱道:“与子同袍,与子同仇;与子同泽,与子偕作;与子同裳,与子偕行。”何来秦人讽刺其君好战与?

  再者说,秦人与戎狄杂居久矣,故其民风彪悍,好战、喜战。《诗集传》有云“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秦地本身水土厚重,其民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诗,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汉书·地理志》有云:“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尚力气,以射猎为先,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由此可知,秦人尚武之风浓烈。魏源《古诗微》云:“《无衣》,美用兵勤王也。秦地迫近西戎,修习战备,高尚力气,故《秦风》有《车邻》、《小戎》之篇及‘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之事。上与百姓同欲,则百姓乐至其死。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秦之先世与戎仇,屡有勤王敌忾之事,至后世民俗犹存。”又因为秦人长期与犬戎有间隙,纷争不断。由秦仲到庄公再到襄公。三代与犬戎有战争。再结合此诗背景,乃秦响应周王西征犬戎,国仇家恨在一起,其人民又怎么会因征讨犬戎而讽刺君主好用兵呢?

  再从诗本身来说。全诗共三章,用“赋”的表现手法,在铺陈复唱中直接表现出战士们共同对敌、奔赴战场的高昂情绪。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首章“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言明我秦人与戎狄既有国仇,也有家恨,故曰“同仇”次章“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都是以“岂曰无衣”开言,正如前面所述,并非是无意义的`重复。而是递进至“与子偕作”。既然已经是同仇,之后必然要复仇,如何复仇?定是“与子偕作”。最后尾章“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多说无益,此仇不共戴天,唯有与子共赴沙场,一雪前耻。越往后读,气血越沸腾。读完最后一句,气血沸腾,豪气冲天,不上战场厮杀一番不痛快。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同泽、同裳。此并非真的共用一件袍、一件泽、一件裳。而是通过写共用衣服,表达出同生共死,同仇敌忾,相互扶持之意。为什么诗中的秦人可以与子同袍呢?正如第一句所说“与子同仇”正是有共同的敌人才能同生共死。既然都可以同生共死了,那么必然可以“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了。袍、泽、裳并无特定意义,但通过一层又一层的重沓复唱中表达出秦人不畏死亡,大无畏的精神。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读之不禁受到强烈的感染。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可推断出,此诗有可能是秦人的军歌,表现了秦人并肩作战的无为气概,充满激昂的精神。唱着如此同仇敌忾之战歌奔赴战场,百战百胜也不足为奇了。谢氏枋得所谓:“春秋二百四十余年,天下无复知有复仇志,独《无衣》一诗毅然以天下大义为己任。”此诗富有浓浓的复仇之意,即为复仇,秦民又怎会讽刺其君主好战用兵呢?有云:“英壮迈往,非唐人出塞诸诗所能及。”

  与《邶风·击鼓》篇相比较《秦风·无衣》篇就更无刺用兵之意了。《邶风·击鼓》写了一名士兵被迫南行,与妻别离,却无归期。诸如“我独南行”的“独”,与无衣篇中反复出现的“同”字有着强烈的对比。“独”写出了,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擅动刀戈,与民意相悖。而“同”不单单则写出兵与兵之间的同生共死,还写出了上下一心之意。《击鼓》中所写的士兵,与其妻立下契约“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后自己却被迫远赴战场,背离自己的誓言。此非我愿,却无可奈何。每读至此,哀伤之情油然而生。夫妻分离,也许再无相见之日。反观《无衣》也是奔赴战场,却没有儿女情长,而有同袍之情。此因《击鼓》乃讽刺其君用兵,导致家破人亡。《无衣》乃上下一心,同生共死。《击鼓》中的“不我以归”“不我活兮”道出了浓浓的厌战反战心理。而《无衣》中的“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则反映出了好战,喜战的心理。与之相比较,《无衣》是赞扬了团结对敌,保家卫国之意。并无刺其君用兵之意。

  从诗本身的背景,民族风俗,诗歌艺术角度都没有讽刺其君好用兵之意。与诗经其他反战、风刺用兵的诗篇相比较也无讽刺其君好用兵之意。所以《秦风·无衣》篇是表达了当时秦人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团结对敌之意。依据其诗的风格和激昂的气势,也极有可能是秦人奔赴战场时所唱的军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