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四篇

秦风学老师

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4篇

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1

  原文:

  秦风·无衣

  [先秦]佚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长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杀敌与你同目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出发与你在一起。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那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刀兵,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1、袍:长袍,即今之斗篷。

  2、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

  3、同仇:共同对敌。

  4、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

  5、作:起。

  6、裳:下衣,此指战裙。

  7、甲兵:铠甲与兵器。

  8、行:往。

  赏析:

  这首诗充满了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气氛。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唿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2

  原文:

  无衣

  先秦:佚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译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袍。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与你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内衣。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与你一起出发。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裙。君王发兵去交战,修整甲胄与兵器,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gē)矛。与子同仇!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兵。同仇:共同对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jǐ)。与子偕作!

  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戟:古代一种合戈、矛为一体的长柄兵器。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cháng)。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裳:下衣,此指战裙。甲兵:铠甲与兵器。行:往。

  赏析: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3

  秦风·无衣

  佚名〔先秦〕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袍。君王发说去交战,修整我那戈与矛,与你共同对敌。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内衣。君王发说去交战,修整我那矛与戟,与你一起出发。谁说我们没衣穿?与你同穿战裙。君王发说去交战,修整甲胄与说器,杀敌与你共前进。

  注释

  袍:长袍,即今之斗篷。王:此指秦君。一说指周天子。于:语助词。兴师:起说。同仇:共同对敌。泽:通“襗”,内衣,如今之汗衫。作:起。裳:下衣,此指战裙。甲说:铠甲与说器。行:往。

  鉴赏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创作背景

  在《诗经》大量的战争题材作品中,《秦风·无衣》一诗以其高亢的精神境界和独特的表现方式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由于作品的创作年代久远,文字叙述简略,故而后代对于它的时代背景、写作旨意产生种种推测。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认为《秦风·无衣》是讽刺秦君穷兵黩武、崇尚军力的作品,如《毛诗序》说:“《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第二,认为《秦风·无衣》乃是秦哀公应楚臣申包胥之请,出兵救楚抗吴而作,是哀公征召秦民从军,士卒相约之歌;第三,认为《秦风·无衣》是秦人攻逐犬戎时,兵士间团结友爱、同仇敌忾、偕作并行、准备抵御外侮的歌声。

  据今人考证,秦襄公七年(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此诗似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无衣原文翻译及赏析4

  原文

  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

  译文

  难道说我没衣服穿?我的衣服有七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美观。

  难道说我没衣服穿?我的衣服有六件。但都不如你亲手做的,既舒适又温暖。

  注释

  ①七:虚数,言衣之多;一说七章之衣,诸侯的服饰。

  ②子:第二人称的尊称、敬称,此指制衣的人。

  ③安:舒适。吉:美,善。

  ④六:一说音路,六节衣。

  ⑤燠(yù玉):暖热。

  赏析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