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设备租赁合同范文汇编8篇

马振华老师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 ,需租赁甲方建筑材料(钢管、扣件),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材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租赁合同。

  二、乙方计划用量按工程实际需要而定,甲方必须确保 的供应量,且甲方须按乙方通知要求按时按量送达乙方指定现场,如因甲方供应不足或未按时送达而造成乙方误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租赁时间: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四、租赁费结算:按日结算(材料往返按一天计算),钢管 元/米每天,扣件 元/套每天,甲方凭租赁站出据的出库码单为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并经乙方代表签字确认。租期时间必须按日历表计算,春节扣除十五天,其他节假日不扣。

  五、乙方负责材料往返的车辆、运费、上下车力资等,甲方配合乙方材料往返运输工作,乙方按 元/吨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上下车力资费,提退货地点在甲方仓库。不合格钢管、扣件的调换往返费用由甲方负责,且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及时调换到位。

  六、租赁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出租材料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者,租赁材料的数量、质量由乙方在甲方仓库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丢失、严重损坏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按市场价格赔偿。

  七、短少及损坏赔偿:乙方不得互换甲方材料,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拒收。乙方在钢管租用中禁止锯割,在钢管上焊接其他物件时因确保钢管不受损坏。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租赁费付清后失效。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签定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乙方服务内容和甲方服务要求:

  a)乙方负责向甲方租赁以下设备:

  品名

  数量

  租金

  使用时间

  ____________

  ______台

  ______元/天

  ______天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___

  b)甲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取上述设备,乙方在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设备的起租时间为一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d)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单独组成,不包括其他服务。

  e)甲方租用设备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点整。

  f)在甲方使用设备的过程中,由于甲方保护设备不当造成划伤,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产品厂家修复金额为主。

  g) 甲方应以机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无)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复印有效。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需支付 元整(¥ )作为设备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3个工作日提供机械基础图给乙方,待乙方把机械基础做好,并接好机械需要的相应电源电箱到机械旁及水源后甲方及时安排发货。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租金及租期约定:附设备清单作合同附件。

  甲方将机械设备租给乙方使用,甲方按每月为人民币 (¥ )收取租金,租金不含税价,押金不含利息。押金款不动,每月准时按规定的时间收取租金,甲方在上一个月的最后十天内预收下个月的租金。如乙方需要开具含税发票,须另缴纳17%税金。乙方租用机械需达 日,如未达到 日,则亦按 日收取租金,如超过 日,多出天数,则按实际天数计租,租赁期间乙方有窝工的,乙方仍需按月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出租方设备操作人员配备及工资支付方式:

  1、甲方为租赁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名,其工资由方负责承担,每人每月按人民币 (¥ ),操作人员的工资在甲方同意后其人员直接在乙方处领取,乙方则从甲方租金中扣除领取的工资数额。

  2、乙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其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租赁形式及其它约定:

  1、起租日期年月日起计算至全部设备退回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此租赁合同到此终止。 如没有签订起租日期则以签定合同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租金。

  2、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变更必须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如果乙方私自变更使用地点,按偷盗行为处理,按租赁设备原价赔偿给甲方。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3、机械设备的装车,卸车的吊车费、来回运费均由乙方负责,并拉回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时间为甲乙双方办完退场炕接手续为止,经甲方验收无误后,此租赁合同才算终止。

  4、待乙方交还机械设备后,甲方从押金中扣除一切乙方应付费用后,剩余押金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5、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停用设备并把机械设备拉回场地,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工地发生任何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随时可以将设备拉走,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设备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本合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设备转租、抵押、变卖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有以上行为,乙方按机械原价赔偿甲方,并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租赁设备到达地点和验收:

  第六条 赁设备到达约定地点,由乙方(或乙方工地现场负责人)组织验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租赁设备延迟到达时,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经协商后,确定顺延时间。

  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故障,甲方操作手跟乙方人员不能自己排除的,甲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需安排人员前去维修,48小时内维修人员需到达现场,逾期不到乙方扣除维修日期的租金,但维修人员其中的差旅费用由:(1)乙方负责;(2)乙方每次向甲方维修人员支付每人每天差旅费 元。

  2、乙方租赁有甲方泵机设备的,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泵管的安装,拆除,清洗工作,施工时有堵管情况需立即拆除,若未及时拆除造成泵管里面的混凝土结硬造成泵管不能使用,乙方按清单原价赔偿甲方,并在租赁结束时需把甲方提供的泵管及扣件收集好统一堆放,以便双方清点做好退场手续,乙方人员未能把泵管及扣件收集的,缺失部分乙方按清单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负责机械使用时的易损件更换,如(锂基脂,润滑油00#号,泵管的密封圈,黄油,机油,搅拌机的钢丝绳)。

  4、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机械损坏不能工作,维修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其原因如下(1工地停电机械不能工作造成混凝土凝固在机械及管道内,2电源缺相造成的电气及电机的损坏,3人员损坏及其他设备碰撞造成的损坏)

  5、甲方人员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若不能对设备故障及时维修好,应及时通知乙方。正常维修及保养每月不超过五天时间,超过五天甲方相应扣除其超出时间的租金,但不承担机械故障检修及维修时造成的任何相关损失及费用

  6、甲方人员在维修或保养时需购买非易损件的,可向乙方预支配件及相关费用,乙方在结算租金时从中扣除其预支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设备的安全及管理:

  1、操作人员需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指挥、按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若操作人员有未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的,不听从乙方施工人员指挥的,情况属实的乙方可每次向其操作人员罚款200元。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停放场地,并负责甲方机械设备及附件的安全,遇被盗

  第八条 租赁设备在使用、维修、保养时的双方责任及义务 :丢失、损坏由乙方照原价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导致另一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 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9、保证塔机供电电源安置在塔机基础附近三米内,专用配电应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电压应保持在360-400之间。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20xx年08月01日后出厂的设备)。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行经理: 刘富兵 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XX 联系电话:

  现场设备管理:彭正明 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XXX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页,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监狱)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 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 元(大写: )。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 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出库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 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 元,扣件 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设备租赁合同 篇7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甲方公司院内的 陶瓷生产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以下统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1.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全权管理、使用。

  1.4乙方无权对甲方租赁物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新增的厂房、设备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贷,无权单方转租、处置租赁物。乙方如有特别需要用租赁物作短期抵押融资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作补充协议。

  1.5 甲方将各生产线库存的产成品交由乙方代销,乙方每月按实际销售货款扣除%的销售费用后将货款返回给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销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价收

  购,原材料款由乙方按个月分批付给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领用,乙方每月按成本价结算给甲方。

  1.6 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3.1租赁费标准按 万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费。

  3.2租赁费以生产线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但从租赁物移交日至正式投产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根据甲方设备等的改造和新增时间需延长投产时间的,双方协商另作协议。

  3.3租赁费按月缴纳:每线每月的实缴租赁费在次月的5日前缴纳,逾期每天按5%计算滞纳金。逾期达2个月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4租赁费不包括应缴税金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上缴的相关税费。但经甲方同意认可的相关费用或应由甲方缴纳但乙方已代缴的费用可在租赁费中扣减。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4.2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按原交付清单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物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4.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但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缴租金中按%扣除。经甲方同意所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及收取代乙方缴纳、垫付的各种税费。

  5.1.2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各项事务关系。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用或挪用乙方的财务资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赁费。

  5.1.3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名称、注册商标、相关认证证书和行政公章等;协助乙方设立一个独立的对公财务账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公场所,招工、员工食宿、治安纠纷的调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在乙方违法经营和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在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安全生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待遇、水电气费用、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按生产需要以甲方名义招用员工,由乙方对招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工作。乙方必须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依法为招用人员落实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间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工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其人员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保证其人员不向甲方主张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不闹事上访。

  5.2.2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租赁费用。

  5.2.3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防范设施。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4 在租赁期间建立独立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权拒绝甲方对生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及财务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逾期缴纳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甲方的债务纠纷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其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在租赁费中扣除,不足赔偿时,乙方有权变卖甲方的财物用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在租赁费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赁费,除加收滞纳金外,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相应金额的产成品用于抵付租赁费。

  6.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支付另一方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损失。

  6.5若乙方不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待遇及事故费用,造成享受工资、福利工伤待遇的人员或事故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投诉、上访、闹事、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行为造成甲方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赔偿款、食宿费、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无条件予以承担。

  6.6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租赁期间的债务和税费等问题,导致相

  

设备租赁合同 篇8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管理的吊车用于甲方位于成都市的建设工程有关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费用:

  卸装钢筋为¥8.00元/吨;

  卸装钢筋翻围墙为¥8.00元/吨;

  其它需要吊车费用按消失计费为¥160.00元/小时;

  备注:除按以上单价计价外,每次出车费用最少为¥300.00元,暂定租赁总价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1、日租金是甲乙双方已经考虑了经营风险等因素的综合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装费、乙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设备入场前的检测费用、设备租赁试用期间消耗的燃料费用等所有费用,且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不做任何调整。

  2、所租设备由乙方负责进场运输及上下车工作,并由乙方进行安装、顶升、拆卸,所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最新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满足甲方城建项目的施工需求,具体标准:吊车验收标准:GB3811—83,安全规程:GB6067—85。

  2、乙方保证其租赁设备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要求,具有行业要求的生产备案、准用证明等各项证明资料,在设备进场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3、乙方应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生产备案及其它相关资料,乙方没有依约提供租赁设备有关的前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付或暂缓支付租金。

  4、其它约定:乙方必须按时将所需租赁设备运送至使用地点,并安排人员持合法有效的上岗证上岗操作。

  三、租赁设备的签收

  甲方指定周孝夫(联系方式:)清点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开具甲方租赁设备签收凭证,确认乙方安排的操作人员的入场情况,核对人员的身份及证件,甲方对前述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乙方操作人员入场情况的确认。

  四、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1、甲方指定方的其他任何人结算对甲方没有约束力,甲方对租金结算人的授权权限于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指定人员坚守的租赁设备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进行款项结算。

  2、甲乙双方进行结算时,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以乙方签章,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且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的租赁凭证和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3、款项支付时间:。

  4、款项支付方式:甲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将租金付至乙方在合同中所提供的账户(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对所提供的账户已确认无误,从甲方付款至此账户之日起视为已到账。乙方因账户原 因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要求甲方将款项支付至以上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如乙方提供的账户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应凭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向甲方结算款项,乙方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

  甲方龙光君悦华庭二期项目施工地点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六、租赁设备的维护保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安排名操作工人入场操作,所有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公认,操作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食宿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和缴纳,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租赁设备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对设备的租赁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租赁设备或将租赁设备抵押第三人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权。

  3、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再行将租赁设备出租给第三人,若乙方违反约定,将租赁设备再行出租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做好租赁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变卖或抵押租赁设备;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可送达地址;

  (2)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

  (3)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指令操作;

  (4)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或设备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5)任何因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甲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6)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的设备进场时间,将租赁设备晕死、装卸并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使用地点。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再行出租、转让或抵押等处置租赁设备或对租赁设备所有权存在权利瑕疵等原因,使甲方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收到限制或丧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将租赁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至甲方指定使用地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甲方工期延迟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被建设业主方追偿的全部责任;

  3、乙方未按时将租赁设备退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支付该拖延时间的租金;

  4、因乙方所供租赁设备不合格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变卖、抵押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十、其它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甲方有权扣留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用租金抵押损失;

  3、本合同属于双方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签约方均不得泄露;

  4、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确授权外,对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没有授权。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员或非甲方人员均不能代表甲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结算单等,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对甲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5、本合同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未变更。

  6、乙方确保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所供附件均是在有效期限内或通过相应职能部门年检的合法有效材料。

  7、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应当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租金已经全部付清说明,合同在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8、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附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