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装修铺面租赁合同范本

王明刚老师

未装修铺面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未装修铺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下列铺面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书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铺面:甲方将位于区小区 区层西起第号共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

  1、租金:第一年度租金2/m×12= m2元/m×12m2元/m×12

  2、租金在每个租赁年度的第日前一次性付清。

  3、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铺面押金人民币铺面依约完整交给甲方后,甲方将押金依约退给乙方。

  四、铺面维修、改造、装修和退房要求

  1、甲方按现状将铺面交付给乙方,如乙方对铺面改造或装修必须符合消防、安委、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且不得影响房屋的承重和整体结构,并将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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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铺面改造、装修和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退房前和退房时,对铺面维修、改造、装修等形成的财产、设施(不包括单独且可移动的物件)不得损坏。且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对该铺面维修、改造、装修等形成的财产、设施(不包括单独且可移动的物件)无偿归甲方所有。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利用铺面从事非法活动。

  2、甲方使水到进户水表,单相电到梯间。水、电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增设水、电设施和设备包括开户,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乙方不得拆走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认为不构成违约。租金按日按价计算,多退少补,其余按有关约定执行。

  4、租期内铺面的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铺面租赁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承担安全保卫、城管、城建、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环保、房管等有关部门的费用,并服从其管理。

  5、乙方必须对经营的财产(含承租铺面)到保险公司投保,交纳并承担保险费。如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铺面擅自转让或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铺面,其押金不退并转作违约金给甲方。承租期内,如果乙方要将承租的铺面转让或转租,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只

  能就其装修、改造等添附的财产转让并与第三方谈价,其余方面必须由第三方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转让或转租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7、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甲方有权收回该铺面。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中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之外:

  1、甲方要提前收回门面,或乙方要提前退租,均应经甲、乙双方同意且应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20%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如约支付租金,按当年度租金总额的日万分之八计算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诉讼。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二O一x年月日

  篇二:租门面注意事项

  租门面注意事项

  1、 合同约定的门面租用期限

  2 、年租金及交款时间

  3 、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租赁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改装、装修。

  4 、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用途或经营项目

  5 、在合同期限内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不得强行收回出租门面否则赔偿......

  6 、在合同期限内除国家、地方城市建设需要以外方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拆毁或重建房屋。否则赔偿.....

  7 、合同到期后,若租用方需要的话在同等条件下房主优先租于原租方使用

  8、对于空门面,去工商局查看是否可以办理执照

  9、检查之前有没有物业,水电费未交纳,电视是否有有线

  10、对于房东,去物业检查房产证与物业登记的是否一致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这个问题,对于租店面的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保证自己的利益不收侵害的关键。下面是爱打听为了避免广大朋友上当受骗的一些措施,也是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必知的常识,为了您的`利益一定要仔细的阅读:

  首先,签订合同前要做得调查

  一、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之前,应当赴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几个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房性质,土地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性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 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 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合同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在合同中出现,只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况之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在“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期起止时间,免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能免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

  三、租赁合同保证金

  俗称“押金”,注意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相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以上的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应的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齐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税费。

  五、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商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

  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办理来设置,只要涉及这几个方面: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的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涉及特种经验行业(娱乐、餐饮)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因出租人材料缺失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六、处置装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的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 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约定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 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 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虑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订合同之后的顾虑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与否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登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 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人承租的,其中一个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到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中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部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二“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转租人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 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适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上也没用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也会受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与转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十、买卖与租赁

  许多人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承租人赋予了两种特殊保护。

  1、 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的业主应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1、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2、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3、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4、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二O一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