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租赁合同标准版

马振华老师

机房租赁合同标准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出租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用的机房地点及要求

  乙方提供位于 房屋给甲方作为机房和通信办公用房使用(以下简称机房)

  该机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1.1乙方对提供的机房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将其出租给甲方。

  1.2该机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面负荷能力不小于每平方米 450 公斤,地面承重不小于每平方米 960 公斤,以便甲方安装设备。

  1.3乙方负责提供24小时正常的三相四线交流电源,容量为30 KW,同时乙方必须在机房内向甲方提供机房用电所需的接电端口。

  1.4机房没有漏水、渗水现象。

  1.5乙方负责提供地线接口,地线由甲方布放施工。

  1.6乙方不另计机房物业管理费用。

  1.7乙方负责提供机房空调机的安装位置及空调排水口。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该机房交付给甲方使用。租用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电费的支付

  3.1租金应从乙方实际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房屋之日起一个月(给甲方一个月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收取。租金每月(季度或半年)支付一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当于支付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租金,节假日顺延;从甲方实际使用机房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前的甲方设备电费由甲方在收到上月应缴电费单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若是收据,则须附上总电费发票复印件)电费价格按当地非、普工业用电标准。

  3.2若乙方不提供相应的分别开具的与租金和电费金额相符的票据,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和电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在租用期间,甲方享有该机房的使用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的承租人的权益,对该机房内由甲方配置的设备享有所有权并负责其管理。

  4.2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外的原有结构;但乙方同意甲方对机房进行装修,以达到甲方的设备安装及使用要求。

  4.3按合同约定支付机房租金和电费。

  4.4非甲方原因而造成房屋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如由甲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4.5甲方人员进出场地应遵守乙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6租用期内,甲方保证房屋只得用于设备机房和通信办公用途,并保证不得将该机房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将机房交给甲方使用。

  5.2租用期内,乙方保证不将该机房给第三方使用。

  5.3乙方保证甲方人员在任何时间内均能进出使用场地,并定期免费为甲方办理出入证,为甲方人员进出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5.4为保证甲方租用的机房同甲方的通信管道的连接,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享有产权或管理权的场地范围内建设通信管道(包括人手井)及布放缆线,并协助甲方办理以上通信管道施工的报建工作。乙方必须保证机房用电的`正常供应。

  5.5乙方对机房可能造成影响的外围设施及供电设施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缮,以保障甲方机房的正常使用及设备安全。

  5.6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干涉或干扰甲方的正常活动和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逾期交付机房租金,除如数补交外,逾期一天按欠付额的万分之三交付滞纳金,如连续延迟三个月未交上述费用,乙方可终止合同,但在终止合同前10天应将书面通知送达甲方,甲方负违约责任。

  6.2甲方逾期交付机房电费,除如数补交外,应按供电部门标准向供电部门交付滞纳金。

  6.3乙方逾期交付该机房,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4若乙方提供的机房不能达到本合同的规定,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5在租用期内,甲方(或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终止合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6因城市规划需房屋拆迁、光缆路由改变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的,双方可互免责任。

  6.7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乙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七条 其他

  7.1当本合同规定的租用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如愿意延长租用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7.2如果乙方将该机房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本合同对该机房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7.3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4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

  甲方:  乙方:XXXX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