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通用三篇)

张东东老师

  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

  2、广告牌规格:

  3、广告牌制作材料:

  4、广告画面: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广告牌租赁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人民币10000元(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给付);第二次支付人民币50000元;第三次支付人民币50000元(合同到期日给付)。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形式、内容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广告内容及形式进行改正。

  2、甲方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广告位中平面塑料模具安装及制作,并对模具进行日常维护。对因模具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2)甲方免费提供广告(不干胶)的.安装,并进行相关的日常维护。

  3、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对本合同的单独解除权。

  (2)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按照相关约定正常使用广告位发布广告。

  4、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2)自行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并办理工商行政审批手续。因广告内容造成的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广告位置。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

  第五条、合同期满

  1、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3日内,乙方应拆除其在广告位安装的各种设施。

  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续租,乙方须在本合同届满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天柱县公交站点广告位14个(每个点分为三个广告位,双面),租金22880元(大写:贰万贰仟捌佰圆整)(不含税)。

  二、租赁期限:20 年12月2日至20 年2月1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所有站台画幅上满后一次性结清。

  四、画幅采用高精度喷绘制作,甲方确保喷绘质量及张贴美观。

  五、所有费用包含喷绘制作成本费、张贴人工费等。甲方负责办理场地租赁发布使用相关的审批手续,同时应做好站点场地的卫生保洁和保护、修复工作。

  六、乙方对租赁的场地仅拥有使用权,如发生人为或意外,造成第三方损失或伤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公交站亭广告位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1、今甲乙双方就宿迁市金门广告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与沭阳县交通局签订的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经营权入股经营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将自己享有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期限以与沭阳县交通局签订的沭阳县城区公交站亭广告位经营权合同为准)的使用权、经营权(共计61个),折合价款人民币880万元,将其中50%股份计440万元转让给乙方。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纳广告位入股款440万元给甲方,乙方不按期支付的,每天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15天未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入股经营期间,广告位所发生的电费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入股经营期间,广告位主架修复,修理费用、主架上的灯管、镇流器、线路、玻璃、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5、入股经营期间,广告商发布的广告(广告画面等与发布广告内容、效果有关的材料及图纸)由甲方选择、安装,费用由双方出资比例自行承担。甲方没有广告商发布的广告位,乙方可以选择广告商发布广告,但事先必须先与甲方协商,沟通,取得甲方同意。

  6、入股经营结束后,广告位使用权及已经安装的材料均归甲方按甲方与沭阳县交通局的协议处理,乙方不得毁损或拆除带走。

  7、因政府拆迁、修路或政策改变等原因,导致该广告位无法使用的,在广告位恢复后,入股经营期限依次顺延。如广告位不能恢复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8、因第八条从新设立的广告位及甲方另行获得经营权的公交站亭广告位设立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9、由双方共同设立银行帐号,因本协议广告位所取得的一切利润先打入该共同帐号,在扣除成本后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每半年结算一次,于每年6月1日及12月1日进行结算。该帐号内资金双方必须共同签字领取,如任意一方私自在该帐号内取款,除必须返还外,另行支付对方私自提取金额20%的违约金

  10、入股经营期间,所发生费用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才作为发生费用凭证。单方签字的,由签字方自行承担费用。

  11、本协议双方应诚信履行,任意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50万元。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