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聘用合同

马振华老师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人(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并提高职业技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

  定每月工资500元。

  (二)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劳动纪律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1、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2、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本单位秘密的。

  3、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4、乙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九、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十二、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法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聘用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依据:

  _________。(说明: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所《_________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聘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聘用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 受聘方的工作内容:

  _________。(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 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_________。(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为受聘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_________。(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 受聘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 受聘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 受聘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_________。(说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 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