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汽车合同

张东东老师

  租赁汽车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_______________车位_____号

  第二条租赁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_____个月,合计_____元人民币,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处理

  1、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正式交与乙方使用前(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获得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认同。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签名/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汽车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_____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