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阿林老师

  甲方(聘用单位):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本合同期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

  (一)甲方按800元/月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的福利待遇均按镇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纪律及相关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交流、调动的;

  5、其他因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因政策变化、机构改革等客观原因须分流或减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八)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当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