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备租赁合同(通用六篇)

阿林老师

  设备租赁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年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币____元(包括手续费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币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的装载机一台,从事生产拌合料作业。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调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租用日期为:__________年__月__日,截止日期为:_____月_____日。

  二、租金及工作时间:

  乙方按______元/月(每台)支付租金,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因乙方原因或自然条件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达不到当日商定工作时间不予弥补。乙方不得扣除甲方的月租费,租赁时间以内甲方负责对机器正常保养和更换零件及添加机油和黄油。乙方要给于一定的时间保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每月____日前付清当月租金,不能超过当月月底。

  四、设备材料

  装载机所耗柴油由乙方承担(不计入机械租赁费),若因柴油质量问题造成机器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所耽误时间作为甲方正常工作时间。

  五、装载机驾驶员吃住由乙方负责,安排和乙方工作人员同吃同住。合同期内在绝对安全情况下,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动,在不是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强行甲方工作,否则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时间:

  乙方必须保证___个月以上的租用时间,未达到___个月以上的租用时间,乙方承担甲方误工费_____万元。

  七、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作业,超过____小时无法恢复正常作业,按时间给予扣除月租金的平均租金,其它任何条件的影响都不得扣除甲方的租金。

  八、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销售、转让、抵押、转租及其它侵犯所有权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没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强行甲方施工而造成的事故(人员伤亡、机械损坏),由乙方承担。若有地下管线或其它地下物品,乙方必须在施工前通知甲方。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若需要更换施工工地,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确保甲方人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

  九、合同期内装载机被盗或其它任何外界条件的影响对装载机不利的情况都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若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停机并收回出租设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合同期满后,需再使用,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___天另立合同,另立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标准:

  甲方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以下设备 出租给乙方租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租甲方设备。

  第二条、合同的押金、租金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机械使用期间租金结算,合同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2、租金计算,甲方按月或(天): 收取,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租期为 个月。

  3、租金支付方式:先使用后再交租金,即按时间计算租用1个月即结算一次租金,逾期十日乙方拒付租金,甲方终止合同,强制拉回全机械设备。

  第三条、合同提货地点与归还地点:合同设备使用地点。

  第四条、合同设备使用地点。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设备的进退场、安装、拆除以及办理好相关(安装、使用)手续工作由甲方负责,安装、拆除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的设备是合格的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装拆单位要具有相应资质,装拆人员要有相应上岗操作证,不得违章作业或野蛮操作,若发生意外事故则由安装方自行负责。

  3、甲方对设备保修3个星期(不含电机),超出保修期如须甲方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下列情况如电压不足、短路、浸水受潮、使用不当及易损正常磨损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4、正常使用中的易耗黄油由甲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及保修甲方设备,在乙方作用期间如丢失、损坏的,按价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以抵赔偿。

  6、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工场进行设备给予维护及监督,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人工费由甲方自理。

  7、在乙方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人员操作因素引起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交租金及结算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终止合同,强制拉回全部机械设备,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租金和押金为未含税价,如乙方需要开具含税发票,须另缴纳 %的租金。

  第七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并由签订合同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退还设备、结算付清余款后合同结束。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设备租赁合同4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进出场费

  设备租赁价格:___;进出场费___元,由承租方支付,租期超出3个月,承租方与出租方各承担一半。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技术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设备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乙方承租甲方设备明细如下表: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设备名称 数量 预计租期 取费标准 租赁设备总台数 预收租金总额:司机补助标准: 设备运费: 备注:

  二、 设备服务范围

  1、 由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务仅限于设备的租赁,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2、 甲方设备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甲方设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提前5天向甲方预付元设备进出场费及租赁使用费,其中租赁费元,设备运费元。

  2、租期按30天计算,乙方应提前5天预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设备退场)两周内结清全部余款。

  四、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

  2、 当乙方违章指挥强制作业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3、 甲方每辆设备配备机手配合乙方正确使用设备并听从现场人员指挥调动。

  4、 设备因故障而停止运作3天以上不计台班费(含3天),因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台班费照常计费(如下雨、等候、监理要求停工等非甲方设备故障及人员责任外的原因)。

  五、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保障甲方设备及出场道路畅通,协助甲方卸车、装车,保障设备安全进出场。

  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挥不当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 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乙方有权制止并及时采取措施,如发现问题而不止,继续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4、 负责施工现场存放设备的看护及看护费,承担因看护不严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损坏、丢失等,按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5、 乙方负责机手的食宿问题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人身安全,当出现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通知甲方。

  6、 不准将甲方设备擅自转租、抵押、抵债和变相转卖,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给予赔偿。在租凭期限内调运设备需经甲方同意,月租金不变。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设备使用,每延迟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滞纳金,并保留将设备撤回的权利,工程完工两周后拖欠款按照施工单位向银行计划外借款收取滞纳金。

  2、 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协助甲方将设备安全退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而不能安全撤离,除负责设备安全外,每推迟一天追加3万元停滞费,计入租赁费中。

  3、 遇到国家政策、法规强制执行及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影响本合同执行,双方协商解决。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违约金。

  七、 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

  1、 遇有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商定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门仲裁解决。

  2、 除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以外,双方的其他索赔要求均按《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八、 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1.1 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 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1.2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___ 日至年__ 月___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为元/ 年,共计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7.2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元。

  8.5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10.1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11.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