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发合同锦集八篇

马振华老师

委托开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进行 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内容及要求:

  1、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 _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及开发要求详见《需求说明书》。

  2、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后,在_ _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甲方完全拥有_ 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2、乙方:

  (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软件开发的内容;

  (2)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3)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 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bug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及开发资料。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 _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

  在甲方整体项目开发完毕后 _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同时,乙方将软件设计相关文档交付给甲方,甲方在_ 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发费用。

  3、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协议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 __%作为补偿;

  (2)乙方有责任按期向甲方交付源代码和设计文档,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_ _%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研究开发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2.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

  3.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_________。

  4.甲方的主要义务: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投资(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告。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其中:设备费_________;材料费_________;能源费_________;试验费_________;试制费_________;安装费_________;调式费_________;文件编制费_________;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项目投资:_________。(注:当事人通常可以选择下列支付方式:①实报实销的方式;②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③研究开发经费+提成费的方式)。

  (3)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背景资料和原始数据:_________。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的协助事项_________。

  (5)甲方应当及时进行如下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_________。(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委托方还有义务向研究开发方提供下列协助;提供研究开发样品、模具、根据应用目的和工艺可能提出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样品进行加工、测试;对工艺装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以及组织成果技术鉴定等等。)

  5.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和速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如下:_________。

  本研究开发项目所采用的主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如下:_________。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乙方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_________地向甲方交付约定的研究开发成果(注:当事人可以约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提交研究开发成果①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②磁带、磁盘、计算机软件;③动物、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④成套技术设施。);

  (4)提供下列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_________。(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研究开发方还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市场预测、价值工程、可行性论证等);对委托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有关新的技术发展状况的情报资料;协助制定有关操作、工艺规程;提出技术开发总结报告或组织成果技术鉴定;此外,在不妨碍自己研究开发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义务接受委托方对自己履行合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

  (5)_________。(注:当事人双方除应履行上述各自主要义务外,还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承担相互不断地通报合同履行情况的义务。尤其是那些对合同的订立或履行有妨碍的情况,如遇到情报交流上的障碍、技术风险以及研究开发经费超支或盈余等等)

  6.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迟、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7.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附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8.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_________方所有。

  (注:1、取得专利权的一方通常应允许另一方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权。

  2、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就该研究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意图,双方可以对该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作出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视双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研究开发方在将技术成果交付委托方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3、如果当事人依据互利有偿的原则,运用工业产权规范中常见的普通许可、排它许可、独占许可等方法,就可以比较圆满地体现出权限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即:①委托方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研究开发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②委托方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研究开发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③委托方除了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研究开发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研究开发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

  9.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本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

  10.技术风险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由_________方负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12.合同争议和解决办法如下:_________。

  13.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_________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1.研制内容: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

  3.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_________元。乙方按协议、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奖励费_________元。甲方并同意按每提前一个月另支付协作奖励费_________元,提前二个月为_________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迟一个月,倒扣乙方项目费的_________%。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先预付试制经费_________%,其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付清。

  4.协作方式:

  乙方在研制过程中,甲方派员参加共同协作试验。甲方负责提供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乙方在控制台研制完成后到甲方生产现场调试。

  5.试制进度:

  控制台_________年年底完成,接着前往生产现场调试,总进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结束。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退回甲方预付的试制经费,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预付乙方的试制经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争议及解决争议的方法:_________。

  8.双方负有下列保密义务:_________。

  9.研制成果归_________方所有。

  10.研制工作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原因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责任由_________方承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进行资产重组及申请其a种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特郑重委托乙方担任其专项法律顾问,并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律师和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就甲方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提供法律咨询,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就甲方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3.协助主承销商对甲方进行辅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中介机构的协调会;

  4.出具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参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相关的其他法律业务。

  三、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等有关事项进行尽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应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所述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信息或秘密。

  五、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及主承销商所要求的期限完成其所负责的法律文书和事务。

  六、律师费与实际费用的支付办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实际费用工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该等费用分两期支付,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余费用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应于乙方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后__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实际费用是指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差旅、交通与长途电话等费用。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5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开发合同 篇6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开发合同 篇7

  本合同由双方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现甲方将X系统将软件委托乙方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内容

  1.标的名称:X系统开发

  2.标的开发内容:

  3.标的开发周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个月, 完成项目开发。

  二、交付

  乙方完成标的开发后,交付内容应包括如下:

  1) 数据库设计文档

  2) SourceCode

  3) 系统部署操作手册

  三、验收

  1.甲方按照功能需求和验收标准,对乙方的开发成果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期限:自开发成果全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软件最终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工程验收确认单证明验收通过;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此延迟完成开发工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开发费与付款

  1.总标的开发费:人民币伍万伍仟伍佰(55,500)元整;

  2.付款进度:

  1)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标的开发费的60%,即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33,300)元整;

  2) 系统开发结束,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22,200)元整, 乙方提交所有资料;

  3. 项目开发和维护期间如需乙方前往异地城市(非上海市)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或系统调试,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X系统所涉及具体技术、功能需求明细和开发所需的原始样本数据,并对乙方提交的成果物及时进行验收测试与评审,验收通过后签收验收合格报告。

  2. 根据开发需要,甲方视具体情况安排与乙方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资料。

  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档、数据来源合法、并且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文档、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开发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超过30日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按照X系统项目进度要求同步提供相应的环境布署、业务联调、发布测试等开发及技术支持工作,在开发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度和结论点。

  2.乙方有责任与甲方进行技术沟通和协调,为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和联合开发提供指导和帮助。

  3.乙方在技术维护阶段负责包括运行环境布署、原有功能存在的BUG修复及其新版本的更新升级等,但不包括新功能开发,如有新需求另行协商;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软件或数据来源合法、 并且乙方所有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软件或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如乙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开发进度超过5日,甲方将向乙方发出通知整改函,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若涉及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将向乙方提出索赔。

  七、知识产权

  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X系统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具备应用权、受益权。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权益。

  2. 双方保证,对于各自提供给对方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件、硬件等资源拥有合法的来源,不涉及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3.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证,而给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索赔或法律责任时,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损害赔偿。

  4. 乙方保留本协议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八、保密

  1. 协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数据、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基于本协议所提供对方之数据﹑软件、业务资料及其它一切文件﹑档案﹑电子邮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运用于与本合作协议无关之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为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九、协议其他

  1.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委托开发,自项目启动日(合同签署日)起始生效 。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权益受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该争议将提请提出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形式双方签署生效;

  4.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内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外力影响或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告本协议的对方,终止合作;

  5.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履行部分条款的,应取得本协议的各方同意和确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违约的一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开发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_________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1.研制内容: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

  3.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_________元。乙方按协议、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奖励费_________元。甲方并同意按每提前一个月另支付协作奖励费_________元,提前二个月为_________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迟一个月,倒扣乙方项目费的_________%。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先预付试制经费_________%,其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付清。

  4.协作方式:

  乙方在研制过程中,甲方派员参加共同协作试验。甲方负责提供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乙方在控制台研制完成后到甲方生产现场调试。

  5.试制进度:

  控制台_________年年底完成,接着前往生产现场调试,总进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结束。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退回甲方预付的试制经费,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预付乙方的试制经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争议及解决争议的方法:_________。

  8.双方负有下列保密义务:_________。

  9.研制成果归_________方所有。

  10.研制工作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原因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责任由_________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