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劳动合同中应明示告知,劳动合同 问题。
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劳动合同中应明示告知。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比例可否单独在《员工手册》上体现?
答:可以,但同时也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否则劳动合同无效。
4、外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组织或设立工会代表吗?
答:《工会法》规定,外资企业必须成立。
5、 工资条例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是工资条例的上位法,所以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6.试用期实习学生在企业实习是否为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后可否设定?
答: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设定试用期。
7、被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企业或派遣公司是否要承担社保住房义务?
答: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是依劳动法法理,可要求承担社保,住房则不承担。
8、 培训期的工资如何定?
答:应以正常工资支付。
9、请问因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企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超出培训费用本金的范围?
答:不应超过培训费用本金。
10、《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中提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可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还是在20xx年1月1日前连续订立两次的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在20xx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为准,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问题》。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不算。
11、除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向单位支付违约金?那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吗?
答:可以,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2、新法从20xx年起实行后,对旧法中原有行为或新法中新约定的既往行为是否追溯?如07年新招员工未签订合同的,此期间行为是否受新法约束?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在20xx年1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新法无溯及力。
13、 各地合同法细则出台前,如何执行新法?
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即可。
14、 劳动法受益范围是否包括在校学习,对学生实习是否有约束?
答: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依法理应包括。
15、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约定的解约补偿高于法定标准,如何计算?
答:依约定。
16、 无固定期限合同内,雇主可不可以根据雇员的表现降薪?
解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依法理可以,但是应在合同中在劳动报酬的部分约定,雇员表现如不符合一些岗位要求规定可以降薪;但应在合同或规章中对表现细化。也即,无约定则视为不得降薪。
17、根据新合同法,雇主基本上无法实施末位淘汰而解除员工合同,这会不会变相地保护了消极员工,而对积极员工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呢?或者对企业来说增加了许多隐性成本?
答:不是。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8、 代表处能有人事权吗?即能否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模糊,依法理可以。
19、《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的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吗?还是在新法实施后须进行变更,这样的约定不再有效?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效。
20、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是必须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如果劳动者一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呢?
答:必须,如果劳动者一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合同。
21、 劳动法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月均工资或企业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本人月工资吗?
答:是本人月工资
答、如果用人单位数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仅第一年支付二倍劳动报酬,还是一直支付下去,支付几年的双倍报酬?
答:支付几年的双倍报酬
23、必备条款不足会造成什么后果?(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条件,地点,岗位)
答:合同无效。
24、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待岗,是否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
答:应该属于。
25、规章制度的告知,是否能通过网上公告?20xx.1.1前制定的规章,是否需要重新制定?如何修订,程序如何?
答:可以网上公告,但应做一个阅读表,有员工签字已在网上阅读,什么内容等.如与《劳动合同法》有抵触就需修改,否则可不修改。由用人单位修改,具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规定的办理。
26、第一章第8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如何具体操作“告知”,是否需有书面证据?
答:其语义并未提及必须书面,即可以口头告知。
27、第五十条“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关系转移”——员工不转怎么办?是否要有书面证明?员工不转怎么办?
答:是员工责任,但最好有书面证据。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 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 家庭居室装饰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共计xx元,甲方已付xx元,甲方应付未付xx元(大写: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除包括此七个方面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我们上期文章中提到的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不同,某些条款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甚至对条款的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从劳资间强弱失衡的现实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在白领当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普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但是,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白领,同样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合同的开始期限及终止条件。
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劳动报酬。这是白领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其实只要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等就可以了。
劳动纪律。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白领们对此也应做详细了解,因为这涉及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有的用人单位将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从而规避应承担的解约的补偿责任,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条款。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两类。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以上七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即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受保护。什么是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务。
三、劳动时间:
每天劳动时间从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个月休息四天,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时间在4小时以内,加班费于发薪日同时发放。 乙方辞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乙方自行处理吃宿问题。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责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条约, 其补充条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业务的需要,现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主要职责如下:
1、接听、转接电话。
2、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传真的收发,资料送递工作。
4、管理好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完善的员工人事档案。
5、管理好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率。
三、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乙方外出学习和培训(培训费由甲方提供)。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6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一方的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十五日甲方应准时发放薪金)。绩效工资为200元,迟到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0元,二次100元,三次全无。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六、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商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立即离岗,即扣除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 劳动合同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的特点
1 主体地位的不完全平等性
2部分内容的法定性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遵循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i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 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险费用)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关于试用期,主要有下列规定:
1 试用期是约定条款,不是必备条款;
2 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不能仅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 服务期: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条件下,依照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关于服务期,主要有下列内容:
1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 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应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对服务期的年限未作出具体规定,应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四) 保密和竞业限制
保密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使用或泄露。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工作。关于竞业限制,主要有下列规定:
1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公平合理;
3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长超过二年; 4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给予劳
动者经济补偿;
5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加班: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或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之外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1 如何确定是加班?
2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 无效劳动合同的标准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存根20 第 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单位联)
甲方: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委派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具体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职责由丙方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
2、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丙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丙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2、乙方的奖金、津贴,按丙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乙方的工资待遇由丙方支付(或由甲方代为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丙方的标准执行,由丙方承担。
3、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的一切待遇。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丙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丙方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丙方宣告解散。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聘方(甲方):xxx幼儿园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一年)
二、聘请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三、其它事宜:
1、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幼儿园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幼儿园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哪些事项
1、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3、合同细节仔细审查。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4、陷阱合同要警惕。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发生争议办法多。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
这是一起关于社保费追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张某是北京某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员工,19xx年入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我国社保政策各地不统一的原因,张某公司无法为其缴纳1996年—20xx年的社会保险费。20xx年之后,该公司委托成都一家机构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xx年3月张某离职。20xx年4月,张某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20xx年之前的社保费用。在公司不同意补缴的情形下,该员工诉诸劳动争议仲裁。而公司提出员工已经离职两年以上,超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规定的一年的仲裁时效,因此要求仲裁委驳回员工的申诉请求。
随着劳动立法的加强,员工的维权热点也由以前追讨工资转化为现在的补缴社保费。这几年社保争议的剧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社保的追诉,涉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一个逐步建立的过程,尽管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但是,应当缴纳什么险种的保险费,应当如何缴纳,只有各地地方政策中有相关规定。直至1999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出台,才统一规定了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的缴费方式,而各地落实三险的时间也不同,导致很多地方在20xx年之前各用人单位社保的参保大多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
那么,面对这样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社保费缴纳的追诉时效到底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角度理解:社保费追缴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另一种是劳动争议诉讼,不同的追缴途径有不同的时效要求。
首先,就劳动保障监察的途径来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本案中没有缴纳社保费的事实发生在20xx年之前,其特殊性在于该公司在20xx年之后其社保缴费都是合法的,而20xx年之前的没有缴费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理解为连续或者继续?从汉语词典来看,连续指的是 “一个接一个”;继续指的是 “连下去;延长下去;不间断”。因此,该公司社保缴费的方式第一不是连续的违法,第二也不是继续的违法,因此,如果仅从《条例》的角度出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没有权利要求该公司补缴社保费的。更何况,该员工离职两年后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应当超过了劳动保障监察追诉的时效。
其次,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公司在20xx年之前没有为办事处员工缴纳社保费,员工是知晓的,那么其在20xx年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也属于超过仲裁时效。
因此,如果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来谈社保费缴纳的追诉时效,就应当按照上述的理解来进行。但是,笔者认为社保缴费具有公法的性质,公法的法律关系在于公民或法人与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公法关系的权利义务,属于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没有权利放弃。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双方的义务,而劳动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追缴社保费用属于法定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社保缴费的追缴应当没有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为_________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项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_________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款第1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计发,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
4.从事午间(12时至14时)或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应付给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贴,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
5.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款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依照第6、7、8、9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的具体岗位在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
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七、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目的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范和加强人力管理,达到合法用工的要求,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1.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3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按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
2适用范围
2.1凡本公司的在册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2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总公司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a)制定劳动合同制实施的相关规程
b)具体执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全过程;
C)归档劳动合同制实施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记录;
3.2职代会审议并通过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3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审批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4工作程序
4.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公司为甲方,员工为乙方。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附件组成。
4.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4.2.1劳动合同期限;
4.2.2工作内容;
4.2.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2.4劳动报酬;
4.2.5保险福利待遇;
4.2.6劳动纪律;
4.2.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4.2.8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4.2.9经济补偿与赔偿;
4.2.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4.2.11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4.3劳动合同期限及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4.3.1劳动合同期限
4.3.1.1有固定期限合同,分1年、2年、3年三个期限;
4.3.1.2无固定期限合同。
4.3.2下列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4.3.2.1新招聘员工和新调入员工;
4.3.2.2属公司骨干,但因一般性过失受处分未满一年的员工。
4.3.3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原则上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
4.3.4除按4.3.2、4.3.3条款规定签订各期限劳动合同外的其他员工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
4.3.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3.6凡新招员工及新调入员工首签1年劳动合同时含1个月试用期。
公司接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首签劳动合同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合同期限,其中含1年见习期。
4.3.7在下列情况下,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专项协议书,约定在特定条件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时中止执行:
4.3.7.1经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确需病休的员工,应签订《医疗期协议书》;
4.3.7.2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或出国培训的员工签订《脱产学习协议书》;
4.3.7.3被借用的员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签订《借用协议书》。
4.3.8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政策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4.3.9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填写《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其中,因公司需要或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公司的自主权。
4.3.10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4.3.10.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4.3.10.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3.10.3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的;
4.3.10.4在已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4.3.10.5员工退休、退职、去世的。
4.3.11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待经济损失处理完毕或其它问题审查清楚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3.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3.12.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3.12.2有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之一的:
4.3.12.2.1工作态度消极,因个人原因三个月不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的;
4.3.12.2.2严重违反考勤制度,三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4.3.12.2.3违反保密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3.12.2.4直接或间接从事第二职业的;
4.3.12.2.5、盗窃、赌博等因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而受公安机关拘留,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4.3.12.2.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4.3.1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3.1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1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4.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4.3.14.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3.14.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3.1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3.15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或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3.1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3.16.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
4.3.16.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3.16.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3.16.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3.17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4.3.18.1在试用期内;
4.3.18.2公司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3.18.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
4.4员工在合同期内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4.4.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公司和员工按国家规定比例交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4.2公司为驾驶员投人身意外保险;为公司员工投家庭财产保险。投保本金归公司所有。
4.4.3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下岗待业期间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执行。
4.4.4 员工正常退休、退职,按国家政策办理,内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5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报酬,按《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5医疗期规定
4.5.1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政策,凭公司指定的医院证明,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5.2员工身患难以治疗的疾病,其医疗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医疗期范围内作适当延长。
4.5.3公司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院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治疗完毕,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凡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4.5.4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5.5 医疗期将满,员工要求上班,需提前1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医疗期结束,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须试工二个月,半日工作的试工期为四个月。其工作岗位按公司需要重新安排。试工期满后如又因病休息,其前后病假合并累计计算医疗期。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6 医疗期内的员工看病,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并按要求定期交病假证明。
4.6违约责任
4.6.1依照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4.6.1.1公司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4.6.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以下规定向对方交付一次性违约金。
违约金=上年月平均总收入×合同期未满月数(月平均总收入为月岗位工资与月均效益奖金之和)
未定岗位工资的每月按上年北京市平均工资计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交付违约金的时间按十年合同期限减服务期限计算。
4.6.2公司新招收、调入的人员及当年接收的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自招收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外,还需交纳赔偿金。赔偿金项目及标准为:
4.6.2.1公司为招、接收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4.6.2.2公司接收员工后为培训员工所支付的培训费。
在公司服务每满1年,违约金和赔偿金各减百分之二十。
4.6.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4.6.3.1公司招用员工未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4.6.3.2 由于公司的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4.6.3.3 公司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员工合法权益的。
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4员工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4.6.4.1公司招收录用为其支付的费用;
4.6.4.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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