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板租赁合同

黄飞老师

  铁板租赁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槽钢及其他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赁,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以上租赁品种详细规格、数量,以乙方签上的提货单为准。

  (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各种材料规格、品种、数量及使用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四)所租材料合同最低租借期限为7天。租赁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五天内即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五)租赁费每月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一次,押金不做租赁费处理,甲方做出结算单十天之内,乙方必须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租赁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赁天数和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每天加收逾期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上述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所租赁的钢管、槽钢等各种材料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以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以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进行代替,若以短代长,按3.00元/米,赔偿或拒收。

  2、扣件每只收修理费0.10元,钢管校正费每根0.50元,自行校正后不收取管理费;槽钢退回验收,严重变形者按废钢回收作价,不足部分市场价格补齐。可以修复的按8.00元/米收取修理费。设备损坏,按合同市场价赔偿。

  (八)乙方租赁钢管、扣件、槽钢及各种配件、设备,按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和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提货单由甲、乙方 等签字后生效。提货时如需甲方送货到工地,乙方需付运费每吨 元,归还时甲方不再代办运输,乙方运费自理。归还时应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便甲方验收。

  (九)本合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担保方为乙方担保,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乙方违约,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作以下说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根据需要决定增加各方所执份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担保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铁板租赁合同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日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注:注意租赁物资品牌、新旧,并明确所需租赁物资应满足的质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乙方租赁甲方的铁板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3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提前退租,则乙方按照实际租用时间支付甲方租赁费。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

  2、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或抵作租金。

  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方法: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

  【注:应注意交付时产生的运输费用承担问题。】

  4、验收方法:

  【注:应当关注租赁物新旧程度。】

  第七条、租赁物质使用及保管

  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使用。如丢失的,由承租人按租赁物现值的%,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如有损坏能修复的,由承租人予以修复,或由出租人修复,费用由双方协商;正常磨损不在赔付之列。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或回收方式及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如因项目变更或终止,承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自承租人书面通知到达出租人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及时结算,并及时返还或回收租赁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赔偿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及时更换,还应向承租人赔偿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按规定如数补齐,还应赔偿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其他违约行为:

  2、承租人违约责任:不按时支付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逾期部分日万分之的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承租方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