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六篇

秦风学老师

劳动合同 篇1

  案例

  入职时,我们都会填一份入职申请表,但如果你把这张表当成劳动合同,那就麻烦了。市民小秦就遇上了这样的问题,不过他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去年6月22日,小秦进入了湖城一家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当时是在公司厂长处应聘的,小秦签署了一份入职登记表,上面具体记载了小秦的基本情况及该公司厂长老黄签名确认的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

  3个月后小秦离职了,并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7月22日至9月15日期间的两倍工资。

  但公司辩称,入职登记表是双方签订的不正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要件;如该份入职登记表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则其上约定的小秦的月工资也无效。

  分析

  本案例争议焦点为入职登记表上的工资约定是否有效?小秦主张的两倍工资,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首先,文书本身就明确为入职登记表,而不是合同或协议。

  其次,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而该份入职登记表只涉及了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报酬、试用期,但未明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相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并且无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因此不能被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本案例中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老黄是该公司厂长,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主管公司的职责,其在该份入职登记表上的签字代表了用人单位,因此该工资约定合法有效。

  最终,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支付小秦3000元。

  工会提示

  两倍工资的设置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进步发展。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提高法律意识,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此类争议的发生。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_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双方协调而定。

  (二)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2、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3、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决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根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资制:

  5—10万单子按________%提成;

  10—15万单子按________%提成;

  15万以上单子按________%提成。

  D、提成每月20号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发放;

  E、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清洁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四、劳动管理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二)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种机密和与公司利益有关的文件泄露给他人,若发现并对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四)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转产、调整经营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经营、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七、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明确谁是签约主体

  《劳动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的单位类型出现,对这类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规范缺乏法律规定,不利于维护这类单位的劳动者权益。

  二是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并且没有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只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依照《劳动法》执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或者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不能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确定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可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由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的标志性地位,因此,在适用范围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按照《劳动法》规定,其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在用人单位的类型方面,《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实质上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间组织主要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形式。

  2、在上述规定中,之所以要强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被列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是因为在目前的体制下,由于国情原因,仍然有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我国当前的国情是相符合的。

  此外,在《劳动合同法》中采用的事业单位概念,与《劳动法》所称的事业组织一词相比,也更为规范和准确。

  二、劳动合同应有哪些必备内容

  首先,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具体和明确:《劳动合同法》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方面,《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三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特意强调了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强制性地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________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________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________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这是对对用人单位较之未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就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在大力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仅指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在用人单位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出现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双方劳动关系的持续期不一致的情形。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了规范劳动合同条款,使一些重要内容能够被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具备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在构成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一样,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且二者均表示,在此列举的条款之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另行补充新的内容。只不过,在补充新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通过列举的方式提示性表明了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另行约定的事项,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而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既有大幅增加也有少量删减。

  1、增加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原因是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2)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3)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如何约定,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社会保险必备条款的原因,是为了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

  (5)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以上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条款的落实,《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必备条款。

  2、取消的部分必备条款内容:

  (1)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原因是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已经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的程序作出了规定,没有必要在劳动合同中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别约定。

  (2)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3)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依法约定的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中,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的.约定方面,如果因约定不明引发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劳动者权益的快速、便捷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总监。

  二、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工作绩效+年终奖金报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依照 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同时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乙方的工作实绩给予乙方工作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等津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

  (一) 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 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五、工作职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项目成本及未来收益分析及预测;

  (二)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四)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五)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六)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

  (七)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八)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

  (九)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十)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十一)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十二)组织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十三)组织做好保密工作;

  (十四)代表公司与外界有关部门和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十五)公司现金流使用的统一规划。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有刑罚收监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总监职务。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附则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根据民法通则、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实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实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条 实习报酬或实习补助

  甲方应与乙方学校协商确定乙方实习期间的报酬或实习补贴。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约定如下

  第四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二)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三)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实习中发生人身伤害,由甲方负责。

  (二)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的实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三)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实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实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三)本协议到期即终止,不得续订。

  第九条 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实习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程序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性别 : 身份证号码:

  因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中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中止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 月。

  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乙方的任何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停止缴纳。

  五、因乙方离岗日期较长,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岗位。

  六、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对乙方进行考评,合适的予以安排上岗。

  七、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八、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

  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本协议自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一 年 月 日二○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