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甲方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讯住址:
联系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发文通知、《员工手册》等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作为本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为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同意以下条款内容为工作内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或工作表现,单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完成某些临时性工作;
(四)乙方同意上述工作岗位的安排或调整,应当按照岗位职责 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甲方的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乙方的工作地点范围为四川省范围内,甲方安排乙方出差的除外。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每周工作 天。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请在所对应的“□”中打“√”)□年、□半年、□季度、□月度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销售任务挂钩。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同时与乙方完成的销售任务挂钩,原则上乙方每天必须打卡上下班,但出差期间例外;具体工作时间的起止由甲方规定或乙方自主确定,但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每月销售任务。
(二)根据甲方企业所从事行业的特点,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若属于乙方必须完成的每月销售任务而超时工作或在工作时间外完成销售任务的不属于加班,甲方也不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乙方同意甲方按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支付工资。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定,并告知乙方。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在甲方经济效益提高和乙方遵纪守法、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将逐步提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一)甲方在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可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基本工资制: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乙方试用期后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2.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3.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4.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个人业绩变化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应支付乙方离职前的(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开除等)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补贴、提成等应得部分)。如乙方未办理完所有行政及业务、财务等交接手续和交接工作而擅自离开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乙方按公司财务结算后所获得的薪资,待完善后方予以支付。
第九条 甲方支付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员工手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
第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交;具体办理时间从乙方将其社保户头转至甲方所在地社保部门后或准确提交首次购买社会保险必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后执行。乙方应将办理社会保险必需的资料及时交付甲方,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社会保险不能及时缴纳而无法享受社保福利待遇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且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婚丧假、产期待遇以及病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甲方规定提供的各项福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或采取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冒险作业。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更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实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方面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操作规程、生产标准、工作规范。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并了解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愿遵守甲方上述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否则,甲方有权给予处分直至单方面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以及乙方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保密条款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若接触到甲方包括文件、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客户资料、工艺配方等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竞业限制。若乙方违反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竞业限制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九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条(二)的规定,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按《员工手册》离职要求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综合部经理,乙方若已过试用期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综合部经理,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正当利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理解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的;
(三)存在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工作质量问题及效率问题、私设小金库、聚众赌博、收受贿赂等不良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四)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情况、学历情况、健康情况、履历情况等所有与个人有关的资料)不真实或隐瞒了真实情况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存在本条第(三)项、第(四)项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甲方除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两倍的违约责任。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二十五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违约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单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严重失职,徇(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乙方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操作、作业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知识产权管理、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了解、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十七条 无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还是离职以后,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竞业限制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已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三十九条 乙方已经知晓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内容,并将其视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予以遵照执行。
第四十条 乙方确认所提供的通讯号码、通讯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通知的有效信息,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第四十一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相关培训协议及保密协议属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上海祥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806号
法定代表人: 栗海生
乙方: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口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镇):
有效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668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与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之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资遵循。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本合同之日起两年,前2个月为试用期。
二、派遣期限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3768号。
三、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被甲方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__作业员__岗位工作,并按照用工单位所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详见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各部门管理规章)等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工单位因合理工作需要,在维持原薪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用工单位的安排。
乙方至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其他相关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依据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执行,并由用工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合理为乙方安排休息及休假时间。
五、劳动报酬:
实行计时工资制,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于每月10日以银行代发形式发放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期间的工资(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作相应调整)。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由乙方个人承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乙方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依法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甲方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等由甲方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执行。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请假管理办法》、《加班管理办法》及《出勤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反,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均无续约意向的,则本合同即届期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延展派遣期限及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本项之『严重违反』意即依甲方或用工单位相关管理及奖惩规定应记(或累计)大过一次以上之情形);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受损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培训、调岗的;或经培训及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工单位工作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原工作及另行安排之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7)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以欺诈的手段(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虚构履历等情形)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之情形者。
5、乙方需提前终止派遣期限的,应按用工单位离职相关管理规定提前申请,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通知甲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不办离职手续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即视为自离),视为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得暂停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待乙方补办完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再将结算后的相应劳动报酬于下一个发薪日无息支付予乙方。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在用工单位员工宿舍居住、医务室就医、商店购物、休闲娱乐等所产生的应付用工单
位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宿费、电费、餐费、刷卡记账消费等)、离职时未缴回所保管之用工单位资产所折算的费用及依法应当对用工单位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用工单位均可自应付乙方的薪资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返还,乙方对此确认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所发放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 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其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
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栖霞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
姓名:马远贵,性别:男出生年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以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学校服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具体工作由乙方所在工作部门规定)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月工作15天)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1、甲方承诺每月_____日为发薪日,月工资为____元。
2、乙方病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月工资/15天____。
五、福利待遇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端午、中秋、春节教师福利的一半。
2、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不胜任工作,不能完成规定的任务,工作完成不及时,质量不到位;
3、不服从学校管理,不遵守相关内部规定。
4、其他违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工作任务完成日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立法形式
鉴于劳动合同涉及问题繁多,且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此项立法应当持更为审慎的态度,采取科学、民主的方法立法。
建议:
1、借鉴《合同法》起草的经验,可以尝试委托劳动法专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讨论稿,并注重倾听、吸纳专家意见;
2、将讨论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关于草案送审稿内容。
1、由于多年来我国劳动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之间的关系未理顺,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本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法应当根据劳动法制定。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法作为基本法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明确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因此,建议第一条改为:“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法”。
2、用人单位规则是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要渊源之一,其独立性可以与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相提并论。因此,本人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对用人单位规则作出规定。
鉴于用人单位规则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本人认为应当在劳动合同法中专列一章对用人单位规则作出规定。
3、送审稿仅对依法设立后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界定,但是,对用人单位处于筹建阶段的招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却未作出规定。
因此,建议增加,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筹建阶段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按下列情形处理: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成立的,以成立后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用人单位;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依法成立的,由发起人为用人单位。发起人可以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未成立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发起人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4、考虑到实践中涉外劳动争议较为常见且关系复杂等因素,建议在劳动合同法中专列一章规范涉外劳动关系。该章的主要内容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涉外劳动关系:
A、用人单位为外国企业的;
B、劳动者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
C、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外国的。
(2)外国企业不得直接招用中国公民在中国工作。但是,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可接受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国人才中介机构的派遣,与其派遣的劳动者建立工作关系。
(3)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招用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或外国工作,也可招用中国公民到外国工作。
(4)中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用人单位的涉外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应当适用中国法律。除此之外,其他的涉外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双方约定的准据法;没有约定准据法的,适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签订地等与劳动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建议增加:“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6、建议增加:“劳动合同仅用外文写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申诉方或起诉方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交劳动合同的中文翻译文本。如果双方对中文翻译文本的内容有分歧的,则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指定单位翻译的中文文本为准”。
7、建议增加:
用人单位按照下列原则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1)竞业限制期限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1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2)竞业限制期限已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2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3)竞业限制期限已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3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4)竞业限制期限已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4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5)竞业限制期限已满24个月不满30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5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6)竞业限制期限已满30个月不满3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以上“工资”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8、建议增加:“续延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有约定,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未约定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建议增加:“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招用劳动者从事工程建设,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死亡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责任:
(1)建设单位直接或间接招用劳动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简单劳动用工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
——(20xx-9-1)
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
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简单劳动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别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时,合同范本《简单劳动用工合同》。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___________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供用人单位与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主要适用于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等流动性较大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八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负责人及乙方应亲自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退休员工返聘后,公司因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却被告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退休后的“劳动合同”无效
徐先生原是长沙某化工机械厂的高级技工。去年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去年2月,长沙某化工机械厂决定返聘徐先生,并与徐先生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xx年2月起至20xx年1月止,合同约定徐先生从事机械设计工作。
去年9月,长沙某化工机械厂经营策略调整,取消了徐先生所在的部门,并向徐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将徐先生解聘,要求徐先生在20xx年9月15日之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徐先生认为长沙某化工机械厂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故要求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长沙某化工机械厂拒绝了徐先生的要求。
徐先生遂向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因为徐先生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没有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资格。徐先生与长沙某化工机械厂签订的合同虽名为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应当是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应当由民法来调整,故不予受理徐先生的仲裁申请。
退休返聘不具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王英帅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的基本理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应当具备主体资格,即具备完全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判断劳动者一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是劳动者的年龄须在十六周岁和六十周岁(男)或五十五周岁(女)之间。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由此可见,因为徐先生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故已不具备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与长沙某化工机械厂签订的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徐先生不能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
此“劳动合同”实为“劳务合同”
王律师说,徐先生与长沙某化工机械厂之间的“劳动合同”实为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非劳动法律关系,受民法调整,而非劳动法调整。因此,徐先生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究长沙某化工机械厂的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自愿离开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第六条二项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工资发至 年 月 日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
二、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四、双方放弃其他权益。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同时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乙(指车间、分厂或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劳动合同,该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合同岗位:
合同期限为 年从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双方及鉴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 (签)
乙方 (签)
鉴证人 (签)
__年__月__日
岗位职责及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奖励内容及解除合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八】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1994年劳动法主要是以全日制劳动关系为模式进行设计和规范的,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没有涉及。本条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规定。把非全日制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也使得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了法律认可的凭证,有利于维护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根据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本法的适用范围,本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只限于用人单位用工,而不包括个人用工形式。个人用工属于民事雇佣关系,应受民事法律关系调整,但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为用人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应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则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灵活多样,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不局限于以小时计酬。除了以小时计酬的形式以外,常见的计酬方式还有以日、周为单位来计酬或按件计酬。因为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从事非全日制劳动,所以本条所规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累计时间,都是针对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劳动所做出的,而并不是指劳动者实际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劳动时间和每周累计的全部劳动时间。
20xx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与该意见相比,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缩短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法律效力高,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应当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九】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本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______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
(一)基本工资为______元。
(二)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___________。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应按国家和______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 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期限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条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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