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五篇)

刘莉莉老师

  二手房买卖合同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县_____区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买卖合同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以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的价格,将其在区小区号楼单元室楼房住宅,面积平方米及水/电/煤气/暖气等附属设施和地上储藏室壹间卖给乙方。(房屋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房屋总价格不变),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契税证号为号。合同签定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将完备的过户手续交房产管理部门,甲方协助乙方将甲方的房产证、契证、土地证办理成乙方姓名。

  三、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十五万元。总计二十五万元。剩余款由甲方的名义贷款乙方还贷的方式5年内付完。(若乙方没按要求付款,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应在收到该房屋交工时,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此房屋才属于乙方所有。在交付房屋的同时,甲方应将与住宅相关资料如: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物业管理合同等文件资料交与乙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四、若甲乙双方不能按时交房、交款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其完备的过户手续,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千分之三(日利率)向对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一个月,视为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者,赔偿对方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金;并在三日内退还房屋或已付房款。如甲乙任何一方反悔,由反悔方(违约方)承担所有过户费用及其他损失。

  五、在办理乙方房产证、土地证、契证手续中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协调好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

  七、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另行出卖房屋给第三人,如违反此条,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二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装修等其他损失。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九、本协议签定后。5年内若因物价上涨因数导致房价上涨,甲方不能反悔。不可以涨价。仍按现在的价格36万元人民币为准。

  十、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年___月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3

  出卖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市____路____号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厨房、地下室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___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延误办理,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等有关税费由___方负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向乙方支付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

  九、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乙方应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付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解决,按本合同第八条逾期交房的规定处理。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4

  买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卖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等一切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卖方房屋坐落在成都市(该房屋所属楼盘,幢号:,单元:,楼层:,房号:),房产证丘(地)号为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性质:,所有权人:,目前是否按揭:.

  2、卖方保证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合法有效,在本的同时卖方须将该房屋的权属

  证明原件及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文件封存,作为之用。

  3、经买卖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4、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交付定金¥(大写人民币元整)经纪方所托管定金¥(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该房屋的物业交割保证金。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5

  出卖人:XX(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XX(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原则,现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1.1甲方同意将自身所有的坐落于XX(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具体以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1.2甲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装修、庭院、家具、装饰、车位及其他设备设施(具体详见附件一《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转让给乙方,其转让价款已经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房屋权属现状及承诺

  2.1甲方现就该房屋权利负担状况披露如下: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该房屋没有设定抵押或者权利负担。

  2.2甲方现就该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尚未将该房屋出租或出售给第三人。

  2.3甲方保证自身系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该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未被限制或禁止转让,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4甲方保证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2.5甲方保证,该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居住使用期间均保持身体健康,从未出现过非正常事件。

  2.6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交纳至相关机构。

  2.7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期间,对房屋基本结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家具家电保持良好的状况。

  第三条房屋交易价款与支付

  3.1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整),该价款已经包含房屋内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附属车位、庭院及配套设施设备。

  3.2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期限分期支付购房款:

  3.2.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人民币XX元;

  3.2.2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乙方支付购房款XX元;

  3.2.3剩余尾款XX万元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向乙方履行房屋交接手续,并迁出户口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3甲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购房款、尾款等款项后当日,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条税、费相关约定

  4.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增值税等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条网上签约与权属转移登记

  5.1甲乙双方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前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并共同向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条房屋的交付

  6.1甲方办理完毕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将该房屋及配套车位交付给乙方。

  6.2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6.2.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标准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进行清点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6.2.2如甲方交付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不符合附件一相关约定,乙方有权对不符合约定事项按照附件一中的价款直接从尾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追偿。

  6.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无偿转移至乙方名下。

  6.4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该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条违约责任

  7.1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

  7.1.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7.1.2该房屋被查封、限制转让或者再次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的,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1.3甲方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7.1.4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7.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房屋的;

  7.1.6甲方就该房屋作出的承诺或保证系虚假承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7.2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购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项,并按照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损失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补足。

  7.3如因乙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款项的万分之日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4虽未在本条列明,任何一方出现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属于违约的任一情形,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按照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该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5守约方向违约方催告履行或主张权利而引起的所有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担保费和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且该限购政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立即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购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项,如有逾期,按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条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条通知与送达

  9.1双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通知与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其上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时,需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及时送达或无法送达的责任和后果均由该方自行承担。

  9.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邮寄(包括挂号信、快递或EMS)等方式送达,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的送达日期按下列原则确定:

  9.2.1专人:交送给专人的当日即视为送达。

  9.2.2邮寄:以挂号信、快递或EMS发出的次日即视为送达。

  9.3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同样作为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向任何一方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10.2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页)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