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销售合同范本五篇

刘莉莉老师

板材销售合同范本1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产品价格等

1、产品名称:黑金沙大理石;

2、产品规格:见甲方附件;

3、产品厚度:25MM厚;

4、质量(技术指标):要求产品无色差、无色斑、无误差、无干裂、无杂纹、无蹦边掉角。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向甲方提供对石材的检测报告。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规格尺寸进行加工制作,如乙方所加工石材尺寸与甲方所提供的规格不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品价格:单价 元/㎡(含加工费、不含税);

6、产品数量:产品总数量约 ㎡;

7、总金额 元,大写 整。(按实际加工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二、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乙方负责。

三、验收方法:北京西直河石材市场验收。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付乙方石材定金5万元,石材加工完毕按实际数量结算。

五、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3、运 输 费:

六、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如提供虚假发票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单独承担。

七、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板材销售合同范本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 可耐福石膏板 ,用于 A地块三标段 工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生产厂家(或设计图纸)型号、规格、表面颜色、数量及及含税单价(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1、此单价含运保费、产品包装、产品落地价格;

2、本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成交产品数量的总金额为准,不合格产品不在结算数量之内;

3、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小写(RMB):51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标产品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非标产品按照生产厂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标或非标产品均应达到天津天保国际商务园项目质量要求。

三、乙方在签定合同或供货后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保证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项目授权代理证明、合同签订人授权书。

3、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报告。

4、产品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明细:

1、第一次供货周期为加工单或定货单生效之日起标准产品天内交货;其余供货周期为本次加工单或订货单生效之日起7天内到货;

2、甲方在每次订货时须向乙方出具加工单或订货单,加工单或订货单须经乙方确认才能生效;加工单或订货单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及到货时间。

3、甲方委托专人负责办理产品检验、签收手续。

七、运输方式和所有费用:

1、乙方选择安全的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甲方只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最终验收; 八、供货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给乙方作为定金。所购材料全部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货款付给乙方。 2、发票和和单据: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和收据,因此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交货方式、转移及验收方式:

1、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

2、货物所有权自交付甲方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3、甲方须书面指定 (身份证号: )或 (身份证号: )为收货人,乙方须书面指定期 (身份证号: )或 (身份证号: )为交货人,双方如需更换交收货人,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4、货到现场后,甲方应在12个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内容如下:

1)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破损程度是否影响产品性能;

2)到货产品详情是否与加工单或订货单的要求相符。

3)若有1)、2)项中不及格或不符之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如经双方确认是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能达到业主要求处理;如经双方确认非乙方原因所致,本次验收视为合格。甲方未按国标或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安装及使用而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损毁,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按时到场处理,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本次应付货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六条(1)的义务,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本次应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2、除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外,若乙方延期供货两周(含两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样,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延期两周(含两周)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应在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天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乙方应以双方约定的生产厂家(品牌)及生产工艺来生产产品,不许转包他人和其他厂家(品牌),若乙方出现违约,支付按合同额计算25%的违约金,甲方将不予支付此批货物的一切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4、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包括25%)。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保证从事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商务活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些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2、最终结算以甲方提供的加工单或订货单和收货单为准;

3、自甲方支付货款后,落地验收合格的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的所有权利不得转让第三方;

5、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经济活动的因素影响。

十二、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协商解决则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板材销售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20_-20_年度IT设备耗材定点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及相关产品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下述所指“甲方” 明确定义为:___________。乙方为本次公开招标中标供应商,本协议下述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协议的中标供应商。

2、本协议所指期限为自201_年_月_日至201_年_月_日。

3、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乙方中标的投标书;招标文件;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第二条:供货范围及协议价格

一、供货时间

1、乙方的中标产品为:201_-201_年度IT设备耗材(详细产品及价格见附件)

二、供货价格

1、凡甲方采购本协议供货范围内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协议供货价格。

2、协议供货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协议供货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3)乙方所报价格为本地市场交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产品的价格调整时及时以书面材料和证明材料等报送甲方物资采购中心及审计部审查确认。

3、交货时间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必须为正品行货,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以次充好的产品。

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提供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等。

第六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_年_月_日期间中标货物的供应,具体内容见附件的中标产品价格表。

第七条:验收

1、乙方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

2、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在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交纳叁仟元(30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所供货物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供货入库验收单、发票等,按月支付上月材料价款。

第十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履行义务

1、乙方对售出商品的质量、维修、其它售后服务承诺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执行,产品价格、型号等有变动时,必须在发生变化后3日内及时向甲方提供证明和报告。

2、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无论什么理由(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拒绝甲方的采购行为或相应服务(超出乙方中标的范围以外的不在此列)。

3、乙方发生转让、兼并、撤消等情况变化时,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公函,在公函中须说明本协议乙方权利与义务等承继的方法或终止本合同,甲方收到乙方公函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乙方法人名称、经营场所、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须以书面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甲方备案。

5、甲方对乙方协议供货质量、价格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反馈。

6、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定点采购业务的价格或计价办法,对采购单位实施定点采购业务提供价格指导。

第十六条:违约及投诉处理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协议供货商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甲方代表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采购单位投诉乙方所供产品非原装正品、质量问题、未按投标承诺在响应时间内供货等情况,经查实后,第一次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责令改正,第二次将取消其协议供货商的资格,给予一至三年禁止进入甲方单位采购的处罚。

3、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未按中标价格提供相关服务,随意提高价格或收取其它额外费用的,发生此类情况,经查实情况属实,将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乙方违反协议要求及承诺、未及时调整协议价格、未及时上报价格调整表,将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

6、不及时反馈型号、价格变化的。

7、不按期供货而受到甲方各科室有效投诉的

8、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转和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与甲方的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

第十九条:协议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条:协议附件

包括:中标产品价格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板材销售合同范本4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

2. 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二、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 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GB 18580-20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北京市相关质量、环保标准。

2. 在收到甲方的订货通知后,乙方需于3天内送达乙方;对短期缺货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最晚送货日期;对市场断货的产品,乙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3. 乙方供应产品品牌、规格、价格详见附件;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需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定结算价格。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货款采用如下结算方式:

1. 双方按押一个月(以前月的26日至当月25日为当月的结算周期)滚动结算,甲方应予次月上旬支付乙方本月之前月所供合格产品全部价款。

2. 每月结算时,乙方应执相应的票据办理结算手续。在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票时,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票。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能承受的期限内无条件给予换货或退货。若是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客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环保不达标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商誉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五、其他

1.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件

1.供货价格明细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 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板材销售合同范本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 日内对所收到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检验,如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 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要求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10.3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0.05%/天,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10.4 当应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额的5%时,相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足额承担赔偿金。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

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14.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