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

刘莉莉老师

  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一: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已由1997年的8.98年提高到11.5年,儿童入学年龄已由7周岁降至6周岁,小学毛入学率达到10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8%,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7.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1.2%,九年义务教育按时完成率达到93.62%,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85.6%,其他各项硬性指标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前实现了本届政府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实施义务教育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市政府把宣传教育作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切入点,利用各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强化政府行为,为实施义务教育建立有力的政策支持

  2000年我市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辽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20xx年召开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台出了《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xx年召开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辽阳市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规划》。

  (三)加大投入力度,为实施义务教育提供有效的经费保障

  20xx年6月,市政府专题研究建立“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有关问题。

  (四)加大改革力度,为实施义务教育创立科学的制度体系

  一是实行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实行招考制度改革。三是改革教育模式。四是改革教学手段。

  (五)加强布局调整,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积极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程,10年来先后撤并农村中小学239所,建成标准化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拆改中小学危房100多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21万多平方米。

  (六)加强行风建设,为实施义务教育开创优越的工作环境

  一方面从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建立有利于铲除教育不正之风滋生土壤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对“三令五申”仍顶风违纪者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以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为载体,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

  一是要把发展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二是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是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发展义务教育的任务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主动适应新课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研究制定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宏观目标,筹措落实好中小学危房校舍改造、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等项目资金,并对项目的审批、立项等实行全程服务。财政部门要依法对义务教育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合理划定义务教育经费的承担比例,通过转移支付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要切实强化教育资金管理,防止挪用和截留。要监管好教育资产,防止流失。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业务指导,严格中小学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设置,合理确定人员构成,并切实把好进人关。卫生、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健康方面的业务指导,通过开展“健康教育进课堂”、“走进自然参加体育锻炼”等活动,促进学生生理、肌体健康。要继续强化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杜绝群体性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整治,净化学校治安环境。当前要重点解决好农村中小学校车配备和管理问题,确保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工商、物价、监察部门要规范好涉教产品的市场行为,千方百计降低教育运行成本和学生的就学成本,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一费制”,严肃查处乱收费等现象。司法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法》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主动出力献策,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贯彻《义务教育法》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和支持。

  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二:

  二连浩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正北部,北与蒙古国口岸城市扎门乌德隔界相望,两市相距4.5公里。边境线长72.3公里,辖区总面积4015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27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约10万人。二连是我国对蒙开放的最大陆路口岸,是最捷近欧亚大陆桥的“桥头堡”,从北京经二连浩特到莫斯科比经滨洲线近1140公里。二连自古就是“茶叶之路”、“ 草原丝绸之路”上最重要的交通节点。早在元朝就设有玉龙栈。清嘉庆年间设置“伊林”驿站。1918年旅蒙商开通张家口经二连浩特至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的张库大道,称这里为“滂北”站。1956年,北京—乌兰巴托—莫斯科国际联运列车正式开通,二连浩特建立,成为欧亚大陆桥最重要的交通枢纽。196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二连浩特市。1985年升格为准地级市,同年6月,国务院批准二连为甲类开放城市。1986年,自治区政府批准二连为计划单列市。1992年,国务院批准二连市为全国13个沿边开放城市之一,2014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二连口岸开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7亿元,同比增长10.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亿元,增长18.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9元,增长4.7%。下面,就我市近年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我市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8所,其中小学5所(蒙语授课1所、汉语授课4所)、中学3所(完全中学蒙汉各1所、初级中学1所);现有在校小学生5466人(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579人),初中生2151人(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215人);在职小学专任教师308人、初中专任教师182人。近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先后全部通过全盟“标准化学校”和“精细化管理”验收。

  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中6项一级指标和15项二级指标的标准进行自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办学基本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要求,我市小学和初中八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的平均值分别为0.22和0.24,均达到了教育部的相关要求。

  (一)校园校舍情况

  2015年,全市小学和初中生均用地面积分别为39.97平方米和79.4平方米;初中和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9.22平方米和4.23平方米。全市初中和小学专用室配置达到规定标准,即中小学功能室配备齐全。学生体育运动场均达到规定标准。寄宿制学校食堂符合卫生规范,学生餐桌达到规定数量。全市初中平均班额为40人,小学平均班额为45人,基本消除了大班额。

  (二)设施设备情况

  全市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为21.75册和29.77册。教学仪器达到了自治区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音体美器材均达到自治区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卫生、保健器材设施配备标准。建成了二连市教育城域网,并与全盟教育城域网接通,实现了城域网资源共享。“蒙汉文教育资源网”服务器全部接入学校。实现“校校通”、“班班通”、“同频互动”信息化教学和教师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

  (三)教师情况

  全市严格按照编制和学科配齐教师,校长和教师均有相应资格。全市初中和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均为100%;初中和小学师生比分别为1:12和1:18;初中和小学教师中级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分别为55%、75%;中小学教师平均年龄36.3岁。2015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2名,2016年1月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11名。近三年,完成教师交流36名,完成教师培训9273人次,培训学时平均115课时。

  (四)经费投入情况

  1.义务教育财政拨款逐年攀升。2013-2015 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28451万元、32920万元和37882万元,三年增长比例分别为13.53%、15.71%、15.07%;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拨款分别为7503万元、9319万元、10782万元,三年增长比例分别为7.13%、24.21%、15.69%。

  2.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实现了逐年增长。2013-2015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小学分别为7355元、7356元、9095元,初中分别为13273元、13509元、15671元。

  3.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保持逐年增长态势。2013-2015 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分别为1713元、1955元、2167元,初中分别为4762元、4806元、5305元。

  4.教师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13-2015年,教师工资年平均数分别为7.44万元、7.56万元、9.95万元。

  5.教育费附加足额拨付。2013-2015年实征教育费附加分别为464万元、630万元、625万元,并全额拨付教育。

  (五)质量与管理

  1.2013-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人数分别为4655名、4755名、4794名,均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入学率100%,并在学籍管理、评优奖励、“四免两补”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留守儿童;2015 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共计7名,入学率为85.71%;初中和小学适龄儿童均能全部入学。2013-2015 学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为100%;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分配到市直各中学。义务教育学校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严格按照就近、免试和全覆盖原则入学。无学生集体补课现象。

  2.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基本要求,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2013-2015年,全市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分别为78.28%、86.39%、72%,初中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分别为80.71%、83.16%、64%。

  3.学生资助情况。认真落实上级“四免两补”的政策要 求,2013-2015年,分别补助义务教育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用品费11.8万元、18.5万元、19万元,分别补助义务教育阶寄宿生生活费181万元、163万元、173.5万元。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48号)、《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内政教督﹝2014﹞2号)等文件精神,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加强领导,积极营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好环境。市委、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建立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税务部门认真做好“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发改、建设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在教育建设项目上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人事劳动、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市关工委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凝聚成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强大力量,形成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盟委、行署领导和盟教育局领导来我市进行专门指导,盟行署教育督导团经常检查指导并对我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大投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保障机制。2012—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超过3.5亿元。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均实现“三个增长”。按照《锡林郭勒盟义务教育阶段助学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两补”政策,即:原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免杂费、书费、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免收学生作业本费并补助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学习用品费。每年认真接受上级审计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有效杜绝教育乱收费。

  (三)创新机制,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认真贯彻二连市《关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二党发﹝2000﹞11号)及岗位设置相关文件精神,推行以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的中小学分配制度,在各校园共有编制数286的基础上,2012年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数639,目前教师编制数基本配齐。

  1、绩效考核全面实施。2009年我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各学校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校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4年出台了《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在原基础上细化了绩效的考核内容及比例,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成为广大教职工共识,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学科教师合理配备。我市根据各校教师短缺情况及时进行补充,2015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通过《二连浩特市引进培养使用奖励优秀人才暂行管理办法》引进硕士研究生7名。201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11名。从而使各学校教师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上得到进一步优化。

  3、校长教师科学流动。我市制定了《二连浩特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2013年对全市中小学校校长进行了选聘和交流,交流校长5人。2014年符合交流的教师116人,实际交流教师13人,占11%;2015年符合交流的'教师176人,实际交流23人,占13%。此后我市将逐年加大交流力度。

  4、教师培训成效显著。我市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和学历进修工作,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广泛开展青年教师培训、学科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校长管理培训、班主任工作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十二五”期间共培训教师1万余人次。

  5、名师队伍不断壮大。目前我市已成立包括9位校园长、32位口岸名师和13位教研员为成员的“本土专家组”,以“校园长论坛”、“口岸名师论坛”为载体定期组织集体培训,学习交流管理经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为本土教育发展献言献策,为办好口岸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口岸优势,体现蒙古国留学生特色。我市蒙古族学校、第一中学先后培养的留学生数达3000余人次,由青少年活动中心牵头组织我市以及周边兄弟县市青少年参加了四届赴蒙古国青少年国际夏令营活动和三届赴俄罗斯青少年国际夏令营活动以及多次中蒙青少年足球友谊赛等活动。与蒙古国文化交流合作社、俄罗斯联邦布里亚特共和国乌兰乌德市教育局青少年发展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成功举办了“伟大的茶叶之路”中蒙俄青少年国际夏令营互访交流活动。此后,俄方代表来访我市正式签订中国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与乌兰乌德市教育局友好合作协议书和二连浩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与乌兰乌德市教育局青少年发展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协议书。市领导与教科局主要领导应蒙古国、俄罗斯邀请出访,就拓展中小学教育经验交流以及师资交流、汉语教学与合作、留学生招生等工作进行商谈。在“2015·中国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中蒙教育合作会谈”上,成功对接中蒙双方6家单位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同时签订了六项合作协议。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一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学校精细化管理”活动,全面促进每一所学校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突出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不断健全教育系统灾害预防、控制、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每学期联合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地区的经营性场所进行清查,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的学习环境。二是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在重大节日时间点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网上祭英烈签名寄语”、“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优秀童谣传唱”等活动。开展“*核心价值观”征文、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认真指导各家长学校分校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家长学员考勤制度》、《家长学校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师生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相继举办了二连浩特市“校长杯”、“市长杯”、“盟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庆“六·一”国际儿童节举办“娜荷芽”杯中蒙幼儿足球趣味活动;中蒙俄青少年足球夏令营“二连扎门杯”青少年国际足球邀请赛;蒙中“合力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承办2015年第二届“伊林杯”中蒙俄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在自治区“一带一路”国际青少年冬令营足球比赛上我市男队获得第四名、女队获得第六名的好成绩。

  (六)建立健全扶困、助残、关爱体系。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等”待遇。我市始终将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基石,制定实施了《二连浩特市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管理、评优奖励、“四免两补”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市财政按在籍学生数拨付公用经费及维修费。目前,全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4794人,占义教阶段学生总数的62.94%,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

  2.全方位关爱特殊家庭儿童。整合教育、团委、民政、妇联、关工委以及社区等教育资源,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单亲家庭和困难家庭等特殊家庭儿童关爱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各中小学均建立了“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三级管理网络,突出心理健康和情感教育,加强学业辅导,丰富校园生活,使学生充分体验到学习成长的快乐。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特殊家庭儿童活动,着力解决亲情关爱、家庭教育、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所有特殊家庭儿童和其他学生一样在关爱中健康成长。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全市2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宿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牧区儿童少年入学住宿需求。

  3.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有效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入学实行“零拒绝”,安排随班就读。2015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共7名,入学6名,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人数3名、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人数3名,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85.71%。

  4.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二连浩特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招生管理办法》,严格坚持就近、免试和全覆盖原则,科学划分中、小学施教区。义务教育学校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确保全部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抓好网上填报志愿、学籍管理等工作,保证了普通高中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学籍管理的科学规范。我市汉授初中只有2所,1所为初级中学,1所为完全中学,且只隔一条街。按家长有住宿需求的分配到市一中,其他入市二中。我市设有高中教学班的蒙汉授学校各1所,每年按要求将高中招生名额平均分配到市直两所完全中学。

  (七)全面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完成学生计算机教室、班级多媒体、教师计算机、语音室、理化生仪器、科学数学仪器等所有配套设施,共计投入3000多万。

  (八)坚持办好每一所学校。按照“学前和小学创先争优、初中迎头赶上、普高稳中求进、职高扩大规模”的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使我市教育在结构上科学合理,规模上相互适应,质量上相互支撑。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弘扬,基本消除“学校之间”的差距,择校比例显著下降,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元发展,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办学模式,满足不同学生对教育多样性选择需要,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

  (九)质量与管理

  1、小学、初中巩固率达百分百。高度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控辍责任制,健全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全市没有一个孩子因贫辍学。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全部进入市学籍管理系统,各校均有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学籍。严格学生转进、转出、休学、复学手续,每学期基教科审核各学校学生学籍,中小学学生巩固率达100%。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初中、小学均能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做到不擅自增减课程、课时,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严格按照新课标进行教学。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坚持健康第一的思想,以阳光体育活动为抓手,积极实施,突出地方特色。认真落实运动会和石头画兴趣小组等地方特有的体艺相结合的第二课堂。积极开发建设具有学校和地方特色的如《经典诵读》、《书法教育》等校本课程,形成“校有特色、教有特点、学有特长”的基础教育教学氛围。

  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政策,实行“阳光分班”,不设重点校、重点班或实验班,择校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目前,小学平均班额为45人,初中平均班额为40人,中小学班额符合规定要求。

  4、有效减轻课业负担。建立健全“减负”工作制度和常态性“减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暗访活动,并及时对违规学校予以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同时,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纳入督导考核内容,各学校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纳入对教师的绩效工资考核和评优评先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设立举报电话、意见信箱和向家长、学生征求“减负”意见等,自觉接受家长、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为学生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环境。

  5、不断提升学业水平。制定并实施《二连浩特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薄弱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指导、扶持力度。开展“立标杆,找差距”活动,加强校际交流,深化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近年来,全市中小学校各学段学生学业合格率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