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工作汇报

王明刚老师

违建拆除工作汇报

  近年来,大队在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不断探索较为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落实专门力量防控,共立案查处各类乱搭乱建户,基本遏制了主城区违法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强化宣传。结违章建筑整治、五城联创活动,依托媒体、城管进社区等载体,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公共文明意识,消除部分市民侥幸心理,引导大家共同监督、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2、完善巡查机制。推行网格化区域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管理区域、路段,做到城区各区块全覆盖。建立违法建设立案、跟踪巡查等机制,提高区域巡查频次,时刻掌握违法建设动态;涉及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建立防控体系。一是建立了大队、乡镇(社区)、物业等单位违法建设查处联系制度,做到了违法建设信息及时互通,调查取证协助配合。二是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规划定性、审批许可意见抄送、联合巡查、案件审批等制度逐步建立。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乡镇政府(社区)、大队、规划建设等部门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形成,对于占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不听劝阻执意继续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等违章建筑,各单位能迅速联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直至予以强制拆除。

  二、违法建设现状

  通过上述举措,城区违法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目前城区存在各类建筑137处,主要表现如下特点:

  1、加层现象严重。我县城区范围自建房原先设计均为平顶结构,现阶段住户以渗水、屋漏为由,不同程度存在加层现象,已经发现的竹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桃园小区加层建设10户、平顶上不同程度搭建64户,江滨小区加层建设14户、西阳山小区加层9户,潜在的加层建设住户更多。

  2、分布较为集中。除上述自建房小区违法建设较为集中外,城区违法建设主要分布在一是老城区,如马车弄、张家塘、柳泽塘片区已发现拆建、扩建20户,河东弄、城投公司后面区域发现10户;二是新小区带露台的商品房违章搭建,如宜家小区(原二小地块)平台搭建22处,香樟嘉苑平台搭建20户。

  3、安全隐患不少。违章建筑危害不小,城区违章建筑不仅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一是施工质量不能保证,违章建筑基本上是当事人或施工人员凭经验建房,缺乏规划、设计,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如江滨小区一住户擅自将两层半房屋加至四层。二是部分老城区房屋相互相连,本来因年代久远结构老化,在拆建、新建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邻里纠纷也时常发生。三是平台上搭建建筑物也容易产生其他不安全因素。

  三、城区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原因

  1、利益驱动。一是增大房屋面积用于租赁增加收入,二是期望征迁获取更多补偿,三是占用公共空间谋取私利。

  2、房屋年久失修。主要为部分老城区房屋及农民自住房确实因建筑构造、设计等原因,经过几十年风雨,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损害。而相关部门对于房屋修缮方面的许可缺乏相应的'审批、指导,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修建房屋的无序状态,如平改坡直接变成了加层建设,瓦房增高变成了两层等等。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文化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市民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认知不深,认为自家范围内建设房屋与他人无关,或嫌审批手续繁琐,心存侥幸,建了再说。

  4、调查取证难。与农村违法建设相比,城区违法建设调查取证难主要表现在“进门”难。相当部分当事人拒不配合,不让进门、不提供相应材料,特别是加层建设、平台上搭建建筑物行为,执法人员经常吃闭门羹,面对类似的“无赖”行为,执法人员却无法采取进一步强制举措。

  5、强制执行难。违法建设“处罚难拆除更难”问题日趋明显。一是法院现阶段基本不受理违法建设案件,当事人逾期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鉴于各种因素,法院要么不受理,即使受理也很难执行到位。二是组织强制拆除时,执法人员缺乏相应保障。违法当事人纠集亲朋围堵不让拆、甚至追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而公安部门未能及时协助或者未能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措施,导致多数拆违行动最终不了了之。

  四、工作建议

  1、以疏为主,满足部分市民客观需求。一是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制度化,相应职能部门出台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实施办法,对房屋修建的申请不再一刀切,明确并公开准予修建的房屋类别,在许可过程中细化房屋修建标准,如结构、层次、高度、立面等。特别是平改坡问题上,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二是鼓励提前征迁,本着自愿、公平原则,对于列入征迁规划范围而又难以修缮的危旧房屋,由规划建设局建议、城投公司实施,按照征迁程序提前收储。

  2、严格执法,强力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对于部分严重影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建议政府组织相应单位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以点带面,震慑部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户。部分待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情况附后。

  3、加强协调,探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做好预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社区或城中村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前期信息,做好潜在违建户劝导工作;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通报违建信息,共同制止违建行为。二是建立违法建设联合执法机制,由天马镇牵头,不定期召集综合执法、规划建设、城投公司等单位,讨论研究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三是明确公安配合机制,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配合查违,特别是组织强制拆除行动,公安应组织足够力量协助,及时处置拆违现场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