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简报

黄飞老师

县2016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简报

  县2016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简报一: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邵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据新邵县车改办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县涉改的独立核算单位87家,其中行政机构56家,参公群团机关7家,参公事业单位24家。会议要求新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2016年底前完成,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还就参改人员范围、车辆保留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务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各参改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所有参改人员、参改车辆、相关费用等数据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至新邵县车改办,9月30日前要把车改方案报邵阳市审批。

  县2016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简报二:

  12月6日上午,明溪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标志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县政府党组成员蔡丽青出席会议。

  参加此次车改的单位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参加车改人员的范围为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具体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8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对取消的车辆,将遵循公开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需要出售的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明溪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争取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县、乡两级车改任务。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管单位与明溪县同步改革,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县2016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简报三:

  12月15日,桃江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卫星出席会议。

  桃江县公车改革的原则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配置公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改革后,将取消全县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对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县乡两级合理确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此次参改机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参改人员范围为在编在岗的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及除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参改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要求,力争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全县其他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中央、省、市改革精神和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黄劲在会上指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改革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所向,意义十分重大。他强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妥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注重引导;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做到应改尽改;要转变公务出行观念,创新公务出行方式,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确保县乡公车改革同步启动、同步实施,在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要求各参改单位迅速落实会议精神,把握车改时间节点,按时移交、封存、处置取消的公务车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加大督查力度,杜绝违反相关政策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