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起诉状

张东东老师

  继承纠纷起诉状1

  原 告:潘某,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 告:潘某一,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确认xxxx年11月20日的自书遗嘱有效;

  二、请求依法确认上海市某房屋为原告与被告共同所有,其中,原告占2/3份额;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为女儿。xxxx年9月7日,原告、被告及原告之母顾某共同出资购买上海市某房屋一套【产证号:号】,三人为共同权利人,各占1/3份额。

  xxxx年11月20日,原告之母顾某立下自书遗嘱,遗嘱载明“本人顾某,女,生于 年 月 日,居住 路 弄 号 室,为产权房,产权证号为 ,本人占有三分之一份额,本人百年以后(去世以后)我的产权份额全部归女儿潘某(原告)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天有不测风云,原告之母顾某于xxxx年5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现原告依遗嘱欲办理更名手续,但是遭到被告的无理阻挠,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潘某

  xxxx年五月二十日

  继承纠纷起诉状2

  原告:※※,女,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女,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抚恤金5万余元;

  2、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补贴2万余元;

  3、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银行存款3万余元;

  4、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xx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产权;

  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即原告的母亲于xxxx年3月21日死亡,※※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即原告的父亲于xxx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已于1983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xx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 日

  相关知识

  继承纠纷庭审要领

  (一)庭前准备阶段

  1、 从形式上审查诉讼管辖是否准确。

  2、查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是否需要追加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继承人是否已经表明对继承的态度

  3、 初步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庭审阶段

  1、 核对当事人身份。

  2、 审查原告诉讼请求。

  3、调查案件事实。包括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继承人情况、被继承人遗产范围、被继承人对外债务及是否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

  4、 组织举证、质证,固定当事人的诉辩合意和诉辩焦点。

  (三)  调解

  2具体要求

  (一)庭前准备阶段(以程序性审查为准)

  在该阶段主要审查案件的诉讼管辖是否正确,诉由定性为继承是否准确,其形式要件是否得到满足,浏览基本证据,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举证方法指导。

  1、 继承案件的诉讼管辖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