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委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简报

马振华老师

县食委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简报

  20xx年9月10日上午,县食安委组织召开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食安委主任鲍忠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张勇、刘毅、樊未出席会议,卫生局、工商局、食药局、公安局、畜牧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刘毅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上由县卫生局局长、食安办主任向文卫宣读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检查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会议决定此次专项整治由食安办牵头,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全县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食用油、桶装饮用水、肉及肉制品、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整治;会上主要职能部门作了积极表态发言,也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为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会议特别强调了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之前,各部门在执法检查中要继续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从快、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于9月15日在永顺县电视新闻频道循环滚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公告。按照“全县统一领导、本级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长效监管”的工作思路和“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体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食用油、桶装饮用水、肉及肉制品、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投诉举报有关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投诉电话(永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5226125;永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232358;永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223987)(县食安办 供稿)

  永顺县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全县统一领导、本级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突出重点,各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近期检查食用油经营户245户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9个次,重点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合法证照及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进行调查;排查辖区内废弃油脂收购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排查和清理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质监部门对我县辖区内的9家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1个,并依法下达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指令书》,责令出现问题的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整改;在检查中,暂未发现制售“地沟油”现象。

  (二)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食药局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9家集中聚餐、4家连锁餐饮、1家鸭霸王、70家小型餐饮、131个夜市摊点,重点对10余个肉及肉制品采购进行了清查,查验了84家餐饮服务单位肉及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检查中未发现来源不明或者未经检、疫肉及肉制品。工商部门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75户次,食品快速检测75组样品,抽样送检5组样品,查扣注水羊肉30公斤,对5户制售不合格熟肉制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罚没3.5万元。畜牧水产部门检查了10个集贸市场、5个定点屠宰场、6个超市、5家冷冻库、3个肉食品店和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5家定点屠宰场的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石堤镇定点屠宰场和万坪镇定点屠宰场“瘦肉精”抽检率为3%;检查中发现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档案不完善,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15天整改到位,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三)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商部门检查经营户15家,其中证照齐全 15家,重点对无证经营、制假售假、使用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黑桶”和盖等违法行为,暂未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质监部门对县城及周边地区的5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对2家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已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积极申请生产许可证。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经营行为,促进了经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