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检讨书范例

马振华老师

工作失误检讨书范例

  一、简述所犯错误,并定性之。

  这是对自己开的第一炮,一定要猛烈、响亮,不能不痛不痒。但切记,炮一定要往空中放,不可往实处打。聊天室里泡美眉是吧?那要这样检讨——“我单身时代养成的积习未改,不是一个好男人”,千万不能说——“我只不过想换换口味”。

  二、描述犯错过程。

  这部分内容一定要扎实、扎实、再扎实,新闻的五个w一个都不能少。但是一定不要漏掉一点,那就是在犯错过程中的心理活动。要凸现善与恶的搏斗,灵与肉的挣扎。搏斗得越惨烈,挣扎得越残酷,越能博得谅解和宽容。

  三、剖析错误原因。

  这是最见功力的部分,是决定一份检讨成败的关键。要彻底把自己打翻、砸烂、磨碎、煮熟,要揭开伤疤,触及灵魂,让杜鹃泣血,令岩石掉泪。这错误早期形成,长期发展,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万里长城倒于自摸,百转千回不该这样走,千错万错不能这样错!当然千万不要批判、控诉周围的环境——多么强大,多么沉重,多么凶险,多么肮脏!我本出淤泥而不染,奈何淤泥高过头;我本纯洁又无辜,奈何大家都有辜。除非你想暗示自己没错。

  四、分析错误的影响,假设继续犯的后果。

  错误严重,辜负期望,影响很坏,教训深刻,若不是领导及时指出、老师及时发现、父母及时提醒、女友及时察觉、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不堪设想”这个词用得好啊!不但省下了许多笔墨,而且推脱了不少责任。所谓不堪设想,说白了就是谁都没工夫去想。

  事发于xxx市局财务科在财务清查工作中,发现一份被涂改了罚没款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我是该处罚决定书对应案件(xxx非法经营案)的承办人之一,同时也就是该份处罚决定书的涂改者。

  经核实,xxx一案依法经审批的案件文书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依法送达当事人的案件文书(包括(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上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都是3500元人民币,但当事人实际才缴纳了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因此财务人员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记载的也是3000元人民币的罚没数额。同时,工商所财务人员通常都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结算罚没票据时,要提供一份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分局财务室备案。在xxxx一案结算罚没票据时,作为承办人,我向财务人员提供了一份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务人员发现该份(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是3500元人民币,与向当事人开具的'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人民币,在数额上有出入,便提醒我进行核对。我本人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就简单盲目地认为数额上有出入是因为校对失误引起的,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又盲目地以罚没票据上记载的3000元数额为标准,顺手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原本所记载的罚没款合计数额3500元人民币用水笔涂改为3000元人民币,导致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严重瑕疵,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剩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执法办案的态度、严格执法办案的程序,全面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对同事提出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呢,因为是“龌龊的面子”在作怪: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个正宗本科学历,心理上建立了一种“本科生是不允许犯错误的”的观念,一旦犯错误就是对自己的否定,本科生这张招牌挂起来就不那么光彩了。因此,一开始,还不能接受领导的“棒喝”法门,把问题东推西推,想牵强附会到别人身上,还强装出一副“此事与己无干”的样子,对事情展开一番“与己无干”的耍赖分析!每每想起当时的嘴脸,心中甚是羞愧。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1、“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2、“学习最重要的境界是体悟。如果学习中不能体悟,那只是“记问之学”,就好像人吃了东西没有消化,对身体当然就没有帮助,甚至还有害处。”最近,听到一个讲座,讲座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某人毕业于某个研究所,有一天,母亲叫他处理点家事,他做完以后,母亲检查后觉得他做得不是很好,就说:“儿子,你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你怎么这么笨。”那人听后,马上脸孔变得非常凶恶,然后接着母亲说了一句话:“我都念到研究所了,你还骂我笨!研究所给了他什么?有没有给他人生的智慧,待人、处世、接物的智慧?只是给了他傲慢,给了他不受教。这点小事没办好,恰恰是学习的机会,但他并没有把握这个机会,反而对母亲的指责和批评很不能接受。事物都有一体两面,不往好处发展,就会自然地向坏处发展。听完讲座,再想想自己,也甚是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