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乡课教学计划

王明刚老师

  小学家乡课教学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

  课外活动是班级活动的重要内容,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组织能力,通过相互合作,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学生课外活动,是对第一课堂学习的延伸、补充、发展,具有广泛的、深刻的、生动的教育效能,可以丰富学生精神生活,陶冶情操,可以使学生学到多种新鲜知识,有助于培养兴趣和爱好,发展学生的智能。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辟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旨在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优化及提高。实践证明,经过课外活动的训练培养,学生的.思想觉悟得到提高,个性特长得到发展,知识面得到拓宽,动手能力也得到提高,与第一课堂教学相得益彰。课外活动的即时性。它可把即时信息及时传递给学生。广泛性。可以不受教材、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多样性,形式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便于因材施教。自主性,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为学生提供了学习与发展的理想环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实践性,大量的活动要学生自己设计、自己动手、自己检验,可以促使学生把动手与动脑、实践与探索、学习与创造等密切结合起来。随着教

  学改革的深入,开展课外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已日益显示出来。

  二、活动目的:

  1、知识目标: 通过各种艺体活动学习一些的技能技巧,并进一步熟练掌握。

  2、能力目标: 通过本学期的体育课外活动,使学生掌握短跑、跳高、跳绳、运球、投掷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争取在素质检测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使学生在文艺、美术等方面能力有所提高。

  3、情意目标: 培养学生对集体生活、课外活动的热爱情趣;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合作精神。

  三、活动措施:

  1、保证活动时间,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活动,切实达到活动的目的。

  2、抓好个别辅导,让个别的学生掌握各项活动的基本要领,并使之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提高和锻炼。

  3、发扬团结精神,使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小学家乡课教学计划篇二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以培养"四有"新人为宗旨,坚持不懈地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邓小平同志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从小学就要进行这个教育。我们河南省有2400多万在校生,占全省总人口的1/4还要多。而且青少年学生又总是处于流动状态,每年都有学生入学和毕业,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搞好了,使他们都能够懂法、守法,实际上是对未来的合格公民进行了法制轮训,这对全民族法律素质的提高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了帮助小学生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提出的"青少年学生要在法律素质的普及上下功夫。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课,并且做出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的要求",根据山城区教育局的指导精神,我校从本学期起在三--六年级学生中开设法制教育课,并对教师的教学提出具体要求:

  1、三--六年级的班主任教师任法制课教师,利用班会时间间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帮助学生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2、任课教师教学中要注重准确性和趣味性的统一,课堂上为学生创设一种积极参与的、愉快的学习空间。

  3、教学中要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力求贴近小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和事件,深入浅出地阐述一些与其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做人处事的道理。

  4、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个人教学计划,以《法制教育读本》为依据,认真备课,写出详细的教案,教导处要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