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美文随笔

黄飞老师

生活美文随笔1

  过去的过去,我和过去,记忆如清淡的茶香,让人回味,余香淳淳,虽然,我始终都恋在那季时。

  还是那季,还是那时,人依旧,物已非,时光荏苒,岁月流年,那情仍在,那记忆仍新,然而岁月蹉跎,容颜在流年过往中逐渐沧桑。

  在那充满记忆的季节,我们相遇,尽情演绎了,我们心中自认为最纯美的爱情。两颗心像粉色的水晶,在空灵的蓝天下越发光芒。那季我遇到了真爱。

  在那温馨的季节,我们相知,尽情诠释,我们别样的人生。在那水蓝的梦幻里,我一直是一个快乐女孩,而你依旧是我的白马王子。从粉色初恋到蓝色梦幻,由浅到深,我变得坚强,你变得稳重。

  夏天的雨夜,两个人依偎在伞下,仿佛世界以全是风雨,唯独伞下依旧温暖,我们心中那以稳定的爱,像水蓝色的水晶,在夜空中散出蓝色的光。

  在那个季节,在温馨里度过了年华,我们从水蓝色的梦幻,到黄色的温馨,我们一起打着伞漫步在雨里,头顶上是已泛黄的树叶,脚下是已凋零的落叶。雨天里,世界变得很安静,只有我们在雨中,相依在一起,两个心像黄色的水晶,在雨中更加温馨,更有一份独特的味道。

  转眼已是白雪纷飞的季节,我们一起走过风雨,一起经历生活的历练,但是在一年的尽头,我们却选择分道扬镳。我在给你发过一百零一个短信之后,消失了。

  就让我这样静静的离开。

  我带着依旧的记忆离开,我带着对你的眷恋离开。当冬日的寒冷,渐渐吹散秋天最后的色泽,吹散那些枯萎的语言,我却像一片蜷缩的树叶,随风在空中摇曳。终将飘落在未知的路上,未知的领域,未知的未来。

  请记住,我一路在漂泊的身影,记住我在那个季节,曾经来过,记住那个季节,我们曾像五彩的水晶,散发耀眼的闪亮。

  我依旧带着那把孤单的六弦琴,一路抚琴奏乐,但是奏的是记忆。在记忆的路上,我始终一路向南、向南。

  遥远的未来,注定属于天涯,属于遥远的天边。我一再的岁月跋涉,但却没有拥有黑马,拥有的只是那曾经记忆中的黑暗。臆想中的驰骋,跨越的只是思念一再的高远。我单薄的身影,只输给了那一路向南的人生。

  季节只是周而复始的背景,映着时间的独步,映着寂寞的歌舞,我简单的行囊已装满岁月的沧桑。

  我把记忆留给了远方,让岁月的空旷布满伤痕的心上。让季节的悲凉,一遍一遍的重复着那曾经的过往。

  我带着欣慰离开,我带着坦然离开,离开时不需要歌声,不需要泪水,需要的只是勇气,将来一个人在人生路上行走的勇气。我在午夜为你歌唱,带走一场记忆的厚重。而我只能留下一些文字,留在从此以后静止的人生之中。在未来留下痕迹,在心上留下一再的哀伤。

  那季,有情。今时,有由。

  冬天已经走远,我总在窗口凝望,锁定那苍楚的远方。一再将所有记忆的日子,吹远,再吹远。

  未来的未来,未知未觉。记忆像空中漂浮的絮花,飘飘渺渺,悬浮不定。但是,我依旧恋在那季时。

生活美文随笔2

  每天:赖床,洗漱,上课,吃饭,减肥,吃饭,看剧,睡觉。

  赖在床上不起是一种幸福,爸爸妈妈好久都没有享受了的幸福,于我来说,稀松平常,每天罪恶的想念爸爸妈妈。

  洗脸刷牙,对着镜子,和舍友挤一个池子,面对朝阳,耐心等待,用力刷,混着血的泡沫溢出,习以为常,都说这是缺少维生素,于是吃维生素,但,没有什么效果。洗脸,热咕嘟的水泼在脸上,挤一指头洗面奶,揉开,涂在脸上,洗去夜里渗出的油脂,毛巾擦拭,留下些许毛毛黏在脸上,风一吹,四下散开……

  上课,步行至教学楼,观光地看着每一个路过的行人,看他们的着装,看他们或许阴郁或许明媚的脸庞,不是想洞悉心境,只是想揣测一下心情,庆幸自己比他们开心。看到帅锅,目不斜视,惊叹怎么会长的那么精致,轮廓都那么柔美,阳光照耀,天使一般,让人陶醉。上课了,每次都会早点去,不是为了好的座位,只是从小养成了提前到达的习惯,养成了等待的习惯。努力认真听课,虽然还是会在某些诸如量子力学课上千百次的走神,但会千百零一次的把魂魄召回来,怀念一下薛定谔。下课,收拾东西走人,仿佛从未来过,转身之后,不记得。

  吃什么呢?食堂还是东北大饼?学子还是银桦?清汤清水的空心菜还是油腻腻的伪东北菜?或许可以继续吃凉粉消暑?哦,对了,问题不是吃什么,而是这么晚去还有什么,有什么就吃什么好了。

  减肥,男人穷其一生,为了找寻丢失的那根肋骨,女人穷其一生,为了减掉身上的一块赘肉。于我来说,节食等于减肥,时而饿到头昏眼花,四肢无力,就会恨恨的买一堆东西慰劳辛苦减肥的自己,结果……胃痛。

  吃饭,人们都说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我却觉得这句话有待推敲,胖子之所以会那么胖,是因为他真的认为他吃的 每样东西都是那样的美味,吃东西是一种享受,而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胖子个个都是美食专家,能吃出不好的东西不好在哪里,差了什么味道,于他们来说,美味,是上天最好的礼物。

  看剧,抑或追剧,每天出三集的电视剧如果不一口气看完,那么以后一定不会再去看,即使知道挺好看的,但已没了最开始的热情,每星期一集的剧,有期待,有猜测,即使晚上不睡觉,也要挤出时间看完新出的一集,所以才喜欢美剧,看字幕,试着练习听力,虽然未遂,但,好剧看着就是一种享受,重口味,不是说说而已,嗜血,摄魂,妖娆,魅惑,甚至明目张胆的欲望,惊叹于拍摄技巧,感慨于光与影的特效,背后永远有恶魔,突然出现,让人头皮发麻,战栗源于心中。

  就剩睡觉了,眼睛一闭一睁,这一天就过去了,日记留下生活的印记,将来翻阅,也许会有无奈和辛酸,也会有知足和快乐,反反复复,生活之本。

生活美文随笔3

  每当下课时,运动总是慢慢激起我的精神,伸伸懒腰向太阳说:“我爱运动”,热血太阳马上回应着:“我虽然没有运动过,而且觉得运动会很累,但看你那么开心的神情,自己不知不觉也跟着开心起来了…”突然钟声又响起。

  到了中午,运动总是渐渐的消磨我的胃,饥饿辘辘的我向白云撒娇地说:“你每天四处运动,不饿吗?”软绵绵白云笑着说:“我一点也不会饿啊!不过…看你们吃得这么津津有味,我也好想吃喔!”之后,一滴滴的小雨,从天而降,突然惊觉到白云的口水化成雨水噜!

  每到放学时,运动总是悄悄的让我精神耗尽,我拖着疲惫的身心向夕阳问道:“你每天一直跟太阳轮流站岗,不会累吗?”夕阳笑开怀地说:“不会啊!因为我都会善用自己的体力来站岗,所以一点也不觉得累啊!”这下,我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体力也是有限度的,不能过度运动,懂得适可而止,以免物极必反,造成不必要的运动伤害。

  我爱运动,你爱吗?那种流汗的感觉就像收割稻穗一样美丽,满足又开心,所以,大家不要怀疑,快快加入我们,让我们都成为爱运动的健康一族吧!

生活美文随笔4

  爬山调二人台和夯歌,是土生土长在内蒙古河套地区的:“诗经。”它朴实无华,天籁自鸣,平中见奇,真情感人.爬山调它是山野草地,田间地头劳动人民心声的自然表露,又是内蒙古西部地区人民的社会历史,时代生活和风土人情的一面镜子。有着悠久的现实性与传统性,伴随生活而来。是劳动人民在社会生活斗争中,用汗水和血泪浇灌出来的花朵,爬山调字字血,声声泪,是劳动人民的生活缩影,又是他们的集体智慧和艺术的结晶。 爬山调唱了多少年,多少代,谁也说不清。有一首爬山调歌词里唱道:“朝朝唱,代代唱,也不知道唱死了多少老皇上。”

  爬山调内容极为丰富,塞外地区的人生百态,,习俗风情,山川树木,鸟兽鱼虫,天文气象等全部纳入歌中。爬山调和其他民族的歌谣一样,是国粹,是应该保护和发展的。 特别是爬山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老百姓称它为“山曲儿”“新诗经”,它跨越新旧二个时代,内容极为丰富多样化。旧社会,它有揽长工歌,拉骆驼歌,童养媳歌,抓壮丁歌,逃婚歌等;新社会有歌颂党和毛主席的歌,欢庆解放的歌,歌颂新人新事的歌等。

  土生土长的爬山调歌手们,脑子活泛,记性好,更可贵的是即兴发挥,有人戏称:“爬山调调子多,紧唱慢唱一笸箩。”站在黄河畔的三哥哥唱:“黄河水呀不断流,三哥哥我的曲儿不断头。”受了屈的三妹妹唱的是:“脱了毛的鹰鹞飞不高,花翎翎喜鹊落在臭水濠。”被媒人欺骗,婚姻不幸的妇女唱的是:“枪崩鬼媒人五雷锥,吃了他的心肝熬了他的肺。”

  二人台是内蒙古西部河套地区的土生土长的地方小戏。据专家考证,河套地区是爬山调和二人台发祥地。是河套人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一歌一戏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二人台它像娇美的山丹丹,盛开在塞北的广大地区。在农村集市,庙会,社火,物资交流大会,红白事宴等地演出。解放前人们把二人台演员叫做:“打玩意的”“唱戏的”,受人歧视,死后不能进祖坟。二人台小戏班,就地简单化妆,配上几件简单的乐器:笛子,二胡,扬琴,梆子等,就可以开场。二人台有些剧目是直接从爬山调改编的,如【打樱桃】【种洋烟】等。二人台剧目上百个还要多。二人台唱腔音韵谐美,流畅自然,铿锵入耳,容易口记耳传。不少二人台演员是文盲,剧目看上个三俩遍,就能上台演出。二人台的串话,上场诗,绕口令,呱嘴等形式每一个字都合辙押韵,表演起来节奏明快,语调流畅。

  为了一口饭,二人台演员奔波在乡野田间。到处赶庙会,办社火,献艺卖唱,今天给李家祝寿,明天给王家娃娃过满月打坐腔,后天给刘家儿子娶媳妇打喜棚,和叫花子差不多。遇上荒年歉月,衣食无着,苦不堪言。只好背井离乡,乞讨为生。或者打工受苦揽长工,正像爬山调里唱的:“活活的一苗无根草,随风风起飞四处落。”

  河套最著名的二人台演员倪丑旦,有一年,在河套揽工,期满回老家。走在半道,住在老乡家里。一听说是闻名的二人台演员,老乡热情招待。为了答谢房东,吹笛演唱,谁知道触犯一家乡绅,说是冲撞他家的老祖宗的灵魂,让倪丑旦树碑招魂。经过给乡绅下跪叩头,点烟赔情,交出来身上的几个血汗钱才放行。可见,二人台一般演员更是:正是叫天天不语,叫地地不灵,求神问卦满脸尘。

  由二台台和爬山调演变的夯歌,在:“好好嗨吆”呼喊声中,河套千万间土房房盖起来了,河套人有了家,河套人的后代在夯歌声中长大。河套地区的土坷垃房,自带空调,冬暖夏凉,遮风避雨。盖房的最重要,也是第一道工序:打夯,砸压坚实的房基础。河套人非常讲究娶媳妇盖新房,儿子快要到结婚年龄的父母亲们,自然要早早地把新房盖好,迎娶儿媳妇进门。四五十年代的农村的房子,十分的简陋,根基不放石头,更谈不上放砖。地形干燥的土房住个二三十年,地形潮湿又有盐碱的土房,十年八年房子就要倒塌,打倒重盖。那时,盖房子也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开春后,选择好黏性适中,潮的差不多的地里压上二三分土坷垃就行了。至于檩条,椽子之类,就地取材。夯歌是有套路的。首先是起套调:“唉---,”是长长的一声。

  众位乡亲们请起来,快把那小时砵【e的读音】砵抬起来呀!”这时,抬石夯的八个小伙子一起用劲,双手把石夯托在胸前,口中齐呼“好好嗨哟!”然后举过头顶,随着喊声,石夯按节奏落地。喊夯的人还要时时提醒:“小石砵砵本是石磙磙,谁不用劲谁受痛呀。”让抬夯的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谁不用劲容易偏夯受伤。等抬夯的人心齐了,劲拧在一起来了,喊夯的人喊的节奏加快了:抬夯的人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这时喊夯的人再长喊一声:“唉---,众位乡亲们听我言,”声调一慢,抬夯的人要长长的呼喊:“好--好--嗨嗂--”手将石夯轻轻地放在地下,小息一会儿。不倒三五分钟,随着喊夯的人:“唉---”一声叫板,新的一轮打夯紧张地开始了。

  这时也正是喊夯的人卖弄本事的时候,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喊夯歌随编随唱,有紧有慢。在哄笑声中,抬夯的人也不累了,来了精神。这喊夯的人,把天上的,地下的,远的,近的,传说的,现实的串联在一起,又要押韵上口编成歌,实在了不起。我常想,如果把喊夯歌整理出来,也是咱河套的艺术瑰宝。

  喊夯声甜甜酸酸,苦苦辣辣,八个小伙子齐声呼喊,再加上农村田野空旷,早晨傍晚空气潮湿,声音传的更远更洪亮。可以传到十里八乡,自然吸引不少人。还有的人专门来看来听,黑压压的一片。

  观众越多,喊夯的越来劲,小伙子们越卖劲。说不定那一个姑娘小媳妇正注意自己呢。小伙子们在打夯时,衣服脱的只剩二股巾背心,胳膊,胸前的疙疙瘩瘩的肌肉显示出青春的活力,身体的壮实你说能不吸引姑娘们的目光吗?

  特别红火的是那些孩子,跑前窜后,打打闹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天大黑。这时,房地基已经打好,该收工了。如果父亲打夯,儿子自然也是小客人,理直气壮地来个肚皮滚瓜溜圆。

  爬山调,二人台和夯歌,伴随着河套人多少辈子,无需科考,可她为河套人生活和生存做出了贡献,河套人离不开她。

生活美文随笔5

  曾几何时,住在幻想的年纪里。每天除了学习,课本,吃喝拉撒,其余时间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那时,人多单纯啊,想着我在高中的样子,我在大学的样子,我在工作的样子。想着或许我有两个每天连去洗手间都要约好一起去的朋友,大学里,我们一起K歌,一起旅行,一起去泡一次吧,死缠烂打的让她们的男朋友请吃饭,而且丝毫自己不觉得自己是颗电灯泡。

  于是单纯的我们长大了,长大了,我们有新的朋友,在新的环境里,我们努力适应,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坚强,不爱哭,也不爱幻想了,隐隐约约强迫自己明白,别傻了,早就过了做梦的年纪。

  和新的朋友一起出去玩,春天里,给自己买个花环,跟朋友一起照片,感觉,在青春的年纪里一切都是如此美好。所有伤春悲秋的事情于我是没有关系的。渐渐爱上一些东西,爱上一样乐器,一鼓作气报个班。学了一周,郑重的告诉自己:“有些东西,不是喜欢就能学好的."然后灰溜溜的翘了所有的课。再试着告诉自己:"我是不是喜欢的是另外一个东西。”有天上网看到有张照片上一个复古的微单特别好看,相机外形让我忽略了它是用来拍照片的事实,然后省吃俭用、四处简直。给自己买了一台,告诉自己:“我爱摄影。”然后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各处写生,有时和朋友一起,顺便拉来给自己练手,然后回去自己学习后期,期待着朋友的满意。

  走了一些路再回过头来,觉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样的重要。人要磨砺自己的心性,只顾上路的人太野了,于是拿出被自己扔在角落的图书借阅证,开始把自己往书里塞。真的,书里东西就跟佛法似的,博大精深,越发感慨自己的微不足道。于是渐渐发现自己成长了,而且不忘初心。

  我们沿着自己想象的样子,无意识的就走到了现在,也越加深刻的意思到,只要自己不改初衷,就不会变。依旧是那个单纯如水的人,无论过了五年、十年还是二十年,换个18岁、23岁、28岁的头发,就会回到那个年纪。

  生活本就是如此简单,就如起风了一样。于是我们在微风里过着我们想要的生活。

生活美文随笔6

  最爱月色朦胧时,和灵动的星儿,相拥而眠。看柳枝在窗外摇曳,听草虫儿独自呢喃。

  想童年的些许事,回忆便若天梯般,把梦拉近。我和我的思想,凌步银河,一一细数过往,却发现岁月的空洞豁然在眼前。原来,回眸一下就可以让岁月停滞。

  看哪,我最洁净的灵魂在风中起舞,那是一生中最美丽的舞姿。我屏住呼吸,看曾经的我,用无声的语言,展现着最原始的唯美。

  坐在月亮之上,看身旁遍布的星儿闪烁,心象一片云儿,飘浮在诺大的星空。有人说,一颗星星是一个人的宿命,在我看来,一颗星星,就是一个梦。只有最洁净的心灵,才会拥有最灿烂的梦。

  莲步轻移,月随心行。随手撷一颗星,放在掌心端详,通体的晶莹,散发着薄雾般的光晕。是谁把你遗失在这茫茫的宇宙?又是谁把记忆的绳索,缠绕在你的心门?星无语,我更无语。我若把星儿当做灵魂,那我的灵魂在哪里流浪?我若把星儿当做誓言,又如何把前世的承诺兑现?

  我听见脚下的花语缠绵,绽放后的落寞,是最无奈的收场。天下再奢华的盛宴,也挡不住各自的归途,这才是人生真正的宿命,谁能扭转乾坤?谁又能牵着日月的手,数清今生路过的风景?

  趁着月色正浓,把心放飞。我听见花瓣枯萎的声音,我听到生命璀璨到极致的呻吟。那些开满枝头的虚伪的美艳,点亮了生命中最脆弱的辉煌。原来人生是没有内容的伤感,你在意了,会随着它忧伤,你不在意,会随着它消亡。

  最爱月色朦胧时,独自坐在窗前月下,隔绝尘世的喧嚣和噪杂,观心与心的驿动,听灵魂与灵魂的纠结。不用满嘴的客套,不用疲惫的伪装,给自己一个最丑陋的笑,也许那才是唯一的真实。

生活美文随笔7

  陌生的村庄,在屋门口坐着摘花生的老妇人,脚跟边蜷着一只小黑猫,屋顶上趴着开好的丝瓜花……这是一次旅途之中,无意间掠入我眼中的画面,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就是常常被我想起。那个村庄,那个老妇人,那猫那花,它们在我心里,投下异样的温暖。我确信,它们与我心底的某根脉络相通。

  机场门口,一对年轻男女依依惜别,男人送女人登机。就要登机了,女人走向检票口,复又折回头,跑向男人,只是为了帮他理理乱了的衣领。这样的场景,我总在一些浅淡的午后想起,一个词,很湿润地跳出来,这个词,叫爱情。

  送别的车站,一个母亲,反复叮嘱她人高马大的儿子:“到了那儿,记得打个电话回家。天好的时候,记得晒被子。”儿子被她叮嘱得烦了,一边往车上跨,一边说:“知道了知道了。”做母亲的仍不放心,伏到车窗外,继续叮嘱:“到了那儿,要记得打个电话回家啊。”母爱拳拳,怀揣着这样的母爱上路,人生还有什么坎不能逾越呢?

  凤凰沱江边,夏初的黄昏,空气中,飘荡着丝丝甜润的水的气息。放学归来的孩子,书包挂在岸边的树上,脱下的衣服,胡乱扔在青石板上。一个一个,跳下水,扑通扑通,搅了一河两岸的宁静。我遥问:“冷吗?”他们答:“不冷。”一个猛子下去,不一会儿,隔老远的水面上,冒出一个小脑袋来。岸边的游客,一个个笑看着他们。这旅途中偶然撞见的一景,谁能轻易遗忘?时光不管走多远,童年的影子,一直在,一直在的。它碰软了我们的心。

  苗人寨里,一场雨刚落过,弯弯曲曲一路延伸上去的青石板上,苔痕毕现,湿漉漉地打滑。瘦瘦的大黄狗,蹲在自家家门口。破损的院门,灰灰的屋顶,却从里面走出一个水灵灵的小女孩来。小女孩赤着脚,从青石板上一路奔下去,辫梢上两朵粉红的蝴蝶结,艳红了简陋的寨子。我唤她一声,她停下脚步,转身讶异地看着我,笑一笑,复又奔下去。我很惊奇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么滑的路,她怎么不会摔倒?那次旅途中的其他,我回来后大抵都遗忘了,唯独这个小女孩,不经意地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日子里,氤氲着别样的感动。无论生活有多灰暗,总有明亮的东西在,人生不绝望。

  这是尘世里的初相见,总会在我们的记忆里反复再现。没有理由地使我们静静感念一些时光,静静地,不着一言。像老屋子里,落满尘的花瓶中,一枝芦苇沉默。阳光淡淡扫过,空气中,有微尘曼舞。这是宁静的好吧?这样的宁静,让人内心澄明。怀特说,生活的主题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红尘阡陌中,我们欠缺的,或许正是这样一颗欢喜的心。

生活美文随笔8

  我喜欢你的冷态度

  面对我的小招数

  喜欢你说话语速

  陪我逛街买衣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态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小世界

  读书时

  无忧无虑、怎么快乐怎么活

  可以想尽办法逃课

  可以用尽方式上课睡觉

  还可以用着小聪明抄袭

  工作时

  开始按部就班、守时还加班

  工作专心、用心、耐心

  还知道讨老板欢心

  时时刻刻维持着同事间的良好关系

  现在呢

  宅在家里、对着电脑、无所事事

  听着歌、想着事、发着呆

  似乎与世隔绝了

  闷到发霉了

  换上衣服、背上包包、穿上高跟

  走在街上吹着风

  原来逛街可以这么舒服

  感觉整个人心情都舒畅了

  烦恼都忘记了

  找个地方开始猛吃起来

  吃到一半就感觉到恶心了

  但是吃爽了

  原来生活是可以万变的

  打破一沉不变的生活方式

  以万变的生活态度来快乐的生活

生活美文随笔9

  毕业到现在,除了每日的工作还是工作,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一天又一天,虽不是死水般的沉寂,却也没有任何活力。我喜欢这样并沉浸于其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不打扰你平静的生活。偶尔萦绕在耳边的还是趁现在年轻找个男朋友吧。的确,我已经26了。已经不再年轻了。想起一句话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付于断壁残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秘密的。有时,看似单纯的人却有令人难以想象的故事,或许我就是其中之一。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有一个恋人,只是我们的关系是让人唾弃和不屑的那种。他叫韩扬,已婚。我遇见他时,曾经想过这个问题,但从未去证实它;又或许,是我太自私,不肯亦是不敢去正视自己那颗良知伦理道德未泯灭的心。在这个问题上选择了逃避。觉得他的结婚否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干我何事?好任性的自己阿。

  刚毕业的我对社会真是很无知呢。在求职时,不小心,那天我的手机钱包被偷了,突然变得身无分文,走投无路。又没有可以认识依靠的朋友。无奈就在附近的公园闲逛,并没有多少愁苦的心情。为何要让那些钱物的失去影响到我的心情?又想或许上天可怜我,能遇见一个好人呢。瞧,我总是这样乐观豁达。

  看遍陌生花园的树草,就在公园里长椅上发呆沉思。看来来往往的行人,有时就是看上一整天也不觉得无聊和累呢。看他们的忙碌,会觉得自己和这个喧嚣的世界无关呢。目光渐渐回收,毫无感情打量着,对面坐着一个男人,手捧一本书正专心致志看着,闹市读书?我若有若无的笑了。如此闲情雅致的人不多见了,我已经不记得那本书的名字,不过似乎不是言情小说之类的。对他的兴趣油然而生,我尽可能悄悄地坐在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目光若有所思好奇地观察着他,许久,觉察到有人在看他,抬头迎上我的目光,朝我微微一笑。我微笑着说:我也很喜欢看书呢,不过,可没你这么有魄力,在这里看书还如此认真呢。很自然我们聊得相当愉快,仿佛多年前早已相识。那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是我从未曾有过的。那么强烈,原来从那时起,所有的一切就已注定。韩扬他是我的劫难,如果有来生,我依旧会选择遇见他。

  他后来说到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情形,开玩笑道:

  ——我看到一个年轻地美丽单纯的姑娘,和我这么投缘,向我求助,顿时心生怜爱,愿意倾囊相助。

  ——哼,假正经,又拿着个打趣我,算了,你这个甜言蜜语对我可没用。

  ——宝贝,不是甜言蜜语,是真实的感受。

  ——哦,是么?我……

  没等我说完,他便一个吻递来,不让我继续说下去,估计是觉察到了我话里的冷漠,嘲讽,他丝毫不介意。我们吻得热烈,把什么都忘了。我躺在床上,心想:当一个女人躺在她爱的这个男人的床上,突然想到,他妻子就在这张床上和他同枕共眠。两个女人,一个男人,一张床,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爱情。真是好笑而奇怪的一件事情呢。

  关于他的一切,我从未了解,关于我,他也是如此。如果彼此知道一点的话,也是在和他亲密时,我散乱的述说着我的心情,我的一切。和平时的沉默不语相比,这种巨大的差异让韩扬感到困惑。他曾经为我为什么呢?我则用大大的不带感情的双眸望着他说道:不为什么,人本来就是很复杂。便再不肯多说一句话一个字。虽然我爱他,可以什么都与他分享,只是内心深处的感触和秘密不愿意让他了解,是我禁止自己向他倾诉。时常他说,总觉得你,象谜一般,让人捉摸不透,真实而又不真实。我回道:亲爱的,你是觉得我爱你没你爱我爱的多是吗?于你,我可以自荐枕席,晨夕与共。这还不足以表明我爱你吗?轻轻地将头靠在他胸口,双臂紧紧地环绕着他,半是歉意半是爱意。

  两人的时光是不适合谈论别的人的,比如他妻子。

  但我总是不合时宜的问他妻子的事情。我说:那是我为了提醒你不要陷得太深,还有我们都只是孤独寂寞空虚了,是么?眼前的欢娱都如此短暂,不真实的……我也奇怪自己每每在两人相爱的甜蜜时刻说些冷场的话。大概是由于我知道这一切不过终究是我们不小心犯了错,是不能持久的。又何必放纵自己忘我的沉溺于其中,不过是一场梦罢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深陷其中了。我不时提到自己他的妻子的存在,所有的一切,无论我再怎么要自己理性克制都没有用了,爱便是爱了,否认这一切没有任何意义。他就是我的天,从来不去想失去他会是如何的情形?除了心痛矛盾,痛的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在有些人看来,这是懦弱自私不可原谅的行为,但谁许我未来的美好,谁解除我当下的苦楚?谁消除我整日的不安?

  以往相亲谈恋爱都被我推辞掉,也有韩扬的原因,我爱上了他,心中便也没有多余位置给其它人了,他使我失去了爱别人的能力。

  两年如此迅速过去了,依旧是不得不按习俗谈婚论嫁。我曾问他:我还能交男朋友吗?他说:那是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我好像明白了:他爱我没有我爱他爱的多。回忆,沉思是无穷无尽的折磨,没有任何可以期待的,我宛如生活在地狱般。

  总之,无论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段明知没结果的恋情,我下决心要从今以后,斩断情缘,开始新的生活。后来的发生的事证明:很多事从来都是知易行难。

  他叫肖迪,开朗乐观成熟稳重,颇有安全感。眼前的这个人让我沉寂的生活激起一圈又一圈地涟漪,这欢愉暂时让我把韩扬抛却脑后了。忘记一个人,需要的是时间和新欢。对肖迪也是有时热情似火,有时冷若冰川。

  肖迪曾说:你是一个好女孩,善良,美丽,…..

  我冷冷地回道:我有那么好?为何到现在还是一人?

  他却温柔地说:你有自己的理由,并不是你不好,知道了吗?

  我心中一股暖流流过,一句不是我不好,可我真的好吗?我不好一点也不好,泪瞬间落下,模糊了周围的一切,整个世界都变得恍惚起来。韩扬和他的脸重合起来,我分布不清了,回忆如碎片似的向我飞来,刺得我鲜血淋漓,一阵眩晕。

  肖迪束手无措的问:怎么了?你没事吧?

  整理下心绪,尽量克制自己不再掉泪,淡淡的回道:没事了,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并报之以微笑。

  我和肖迪感情与日俱增,我尽可能拿出曾经有的温情对他。

  所有人也包括我们彼此都认为可以考虑下结婚的事宜。

  既然打算和肖迪结婚,就不应该再和韩扬藕断丝连了。

  我把要结婚的事情告诉韩扬,他说:恭喜了,我的宝贝要结婚了。终于找到了归宿,再次祝贺。忽视他是真心也好,讽刺也罢。

  ——以后我们就不能见面了。

  ——噢?你爱上他了?还是觉得结了婚再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对不起他?是心有愧疚吧。看来你还是不够爱他的。

  ——不是的,我喜欢他。我匆忙的辩解道。

  ——以我对你的了解,如果真心爱他,你就不会这么矛盾犹豫不决。明天我们见一面吧。 见了面,韩扬热情的拥抱,让我意乱情迷。抱着他泣不成声,他吻着我的泪安慰道:别难过,好不好? 不要勉强自己。

  我哭累了就在他宽阔而温暖的怀抱中睡着了。迷茫恍惚就这样就度了两日,直到结婚前天,不知所措充斥着身体。我对肖迪说:最近太累了,安排好了通知下我,可以吗?大概是也觉得我最近状态神色不太好,体贴地劝我不要担心,好好休息下,一切有我呢。

  结婚那天,我看到肖迪满眼血丝,神色疲惫,但仍是和颜悦色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我此时异常平静,觉得周围喧闹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所有人都是我们幸福的见证者,而我自己却是个局外人。

  敬酒时,我走到韩扬身旁,勉强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就自顾拿起他的酒杯,一口饮下去,辣的两眼是泪。心痛如刀绞,脸色苍白的我,神情也恍惚起来,就借口说:身体不舒服先回去休息。留肖迪一人在那里应场。

  泪一直不停的流,回到新房,扑倒床上失声痛哭,为自己为韩扬也为肖迪,心中压抑许久的情绪如同泄闸的洪水一般,悲伤不可抑止。当我醒来,天色已晚,清醒了许多,又回想起和韩扬在一起的情景,痛苦自责悔恨向我袭来,瞬间脑中一片混乱。

  新郎回来了,一阵强烈酒香。像往常一样,仍是不失温柔的。也许是太累了,没有打扰我,他轻轻地和衣躺下。我半闭着眼睛躺着,背对着他,似睡似醒,夜好漫长,他应该是睡着了吧。

  在昏黄的灯光下,睁开眼呆呆的望着新郎。心口又如刀绞一般,泪也无声的掉下来了。 而后我站在镜前,仔细打量着镜中的熟悉而又陌生的女孩,这具年轻的身体它何曾属于过我。她是谁?我又是谁?拿起冰冷的水果刀,在胸口刻出一朵鲜艳的花来,在白纱裙的映衬下甚是凄美,如此魅惑人心。看着我的杰作,抬头望了望沉睡的新郎,轻轻地唤了声:肖迪,对不起……感觉身体轻盈地渐渐向上飘去,随后就失去了知觉。

  后来就听人说:有家新娘不知道怎么了,在新婚夜自杀了。新郎本人对这件事也是三缄其口,人们纷纭而荒唐的猜测着,而这件事就像谜一样。

  而我是在许久后的一天收到来自爻的一封信才明白这一切的。那封信还略沾有爻的血,只是已经成凝结成黑红色了,她在之前就已打算结束自己生命,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着她预定的计划。

生活美文随笔10

  讲起花间词派,也许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开山鼻祖名叫温庭筠,字飞卿。此人是唐朝宰相的后代子孙,才华横溢,才思敏捷。可惜他屡试不第,怀才不遇。但是他的地位很高,与李商隐齐名。他所独创的花间词,清丽脱俗,词藻优美。他本人精通音律,不失为一代词宗。与他齐名的还有韦庄,也就是诗人韦应物的四世孙。韦庄的词风给人以委婉,让人感到唯美温暖,就恰似一缕扑面而来的清风。

  南唐二主词也给后人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后人尽情享受那些可以回味无穷的“文化大餐”。中主李璟的词作风格凄婉,比如说这句“西风愁起绿波间”和“还与韶光共憔悴。”给人以惆怅,给人以凄凉,给人以萧条。还有这句“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何限恨,倚阑干。”我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光明,更看不到他的淡定啊!

  一代“词帝”李煜更是不亚于乃父。他多才多艺,聪明过人,是我所器重的文人之首。他虽然不适合当皇帝,错生在帝王家,但是他的才华是足以当一位艺术家的。我想他之所以会亡国,或许是因为他没有注重国家军事上的事。整天只知道舞文弄墨,吟诗作赋,怪不得宋太祖赵匡胤会感叹:身为一国之君,却不知道加强军队的实力,不然又岂能被吾俘虏?他的一时纠结,造成了千古遗恨啊!

  “词帝”的词作可谓是千古绝唱,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他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应该要明白:一张一弛,文武之道。文可治国,文可安邦。如此他也不至于亡国受辱,国破身死啊!我为他感到惋惜……

  温庭筠的花间词又让人感到细腻含蓄,能扣人心弦,寓情于景。他善用反衬的写作手法,逼真传神,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他还善于点睛之笔,其艺术价值相当高。

  他还会层层铺垫,可谓是全才。试问天下有几人能与之媲美?寥寥无几!

  这就是我所了解的花间词。

生活美文随笔11

  写父亲,太沉重

  在朝阳与晚霞之间,依旧挥汗如雨,当金色的阳光洒落在岁月的沟壑中的赫然而现的那种绚丽,我知道,那叫父爱。 ----题记

  我一直想为父亲写点什么,可在执笔之后,却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总觉得,写父亲,太沉重。请问有谁能用短短的几句话就能将那份厚重的父爱说得清、道得明呢。

  夕阳下,柏油马路升腾起黄色的烟尘,似乎要被烤化了一般。独自走在林荫道上,享受着阵阵凉风对我絮乱的大脑进行梳理的惬意,希望能在这惬意中思索到一些可写的内容。

  走着走着,我突然被一阵特别而又熟悉的“音乐”吸引住。我驻足细细的倾听“音乐”的来源,最后在分辨方向后,脚似乎被某种力量牵引着,不自觉地向那边走去。不久,一幢正在施工的大楼出现在我眼前。十多位工人正在当当的敲着,犹如一曲激昂的交响曲。这熟悉的音乐让我想到了父亲。我想,父亲想在也是在家乡里坐着这类工作吧。

  远在家乡的父亲,与这里的工人是一样的,都要在烈日寒风中站在每幢新建筑的最高层,都在演奏着令我感动、令我怀念,又令我心痛的交响曲。但远在家乡的父亲,与这里的工人又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工人完工后,便会立即得到他们应有的报酬,而我的父亲,却在别人搬入新居后,仍然“讨”不到那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常常要为儿女们的学费而忧愁。

  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声声刺耳,声声刺心。我的心在隐隐作痛。

  总是比朝阳早出,比日落迟归,这便是父亲的工作时间表。我知道,父亲的肩膀总是很沉重,因为父亲肩上杠着的是一个家。我也知道,父亲不会埋怨老天的不公,因为他拥有年迈的父母、贤惠的妻子、心爱的几个儿女。虽然老天夺走了第一个儿子,但父亲仍然感谢它赐给了现在的四个孩子。父亲,是痛苦着,也是幸福着。

  而我对父亲的'劳碌半生,对这份沉重的父爱,早已刻在心上,掏不出来了。

  我抬头仰望着烈日下工作的工人,就好像仰望着我的父亲。

生活美文随笔12

  短短今生一面镜,前世多少香火缘?茫茫人海,浮华世界,三生石上空自忧,春花冬雪年复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相遇是缘,是佛前五百年的跪求,相遇是劫,终归为镜花水月无觅。奈何桥畔,谁守候了千年,谁执着于前世的约定不肯喝下那碗孟婆汤?等,等到彼岸花落尽,盼,盼尽三生三世不能轮回。

  哲,是你的名字,我是从朋友那断断续续知道了你,一位美丽又洋溢着才情的女子。我没想过与你有任何的交集,因为有些人不需要相识,也不必认识。只是当朋友总是不断地说起你,说起你的善良,你为爱的执着,我便看到了指间流年里的那抹纤影,你,就那样在红尘深处翩然一笑,莲步轻移,拂去一切浮华宛若世外仙姝,傲然独居于世。“转身,对着岁月微笑,没有天荒,亦没有地老,文字中依旧只有你。纵然这年华似水流,也隔不住你的深深眷恋。若,许你一生欢颜,愿意,在佛前苦苦相求;若,许你一世温暖,愿意,在路上慢慢等待。”婉约的词句在字里行间漫延着一世的温情,悄悄地守望爱的甜蜜与酸楚,柔情脉脉吟一曲无悔的相遇。“一曲悲歌,唱出相思几何,嘈杂的世界,闭上眼睛,一切,用音乐替代。只是寂寞,并非堕落。”几许轻轻的惆怅,几许人世的无力,点点沧桑里是一个女子默然而深刻的世界。世上的女子为何总是情关难过?世上的男子用了什么魔法让女子痴痴地在情海里颠簸沉沦?有些人,明知不会拥有却仍爱得一踏糊涂;有些爱,明知是无法成就仍然去飞蛾扑火。冷冷的人世,麻木的情感,原以为的波澜不惊里澎湃了爱的悸动,在无法预料的邂逅里揭开了唯美的演绎。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痴心滴滴染眉宇,谁能否认谁的情深谁能否认谁的爱浓?真的爱都不容易收,手执一杯醇香的酒在真情里摇动一片斑斓,最美是一场醉,今世能相遇相知醉一场又何妨?

  红尘自有情,情痴自有人,爱是无错的。也许错了时间,也许错了地点,但那不是我们的错。有些爱谁能说不应该,有些情就这样无由深陷。爱与不爱谁又能把握?一直认为爱,是一个美丽的字眼,不应抹上哀伤的色彩。如若爱得如火灼烧了自己,如若情成禁锢,那么锥心的刺痛里凌迟的是自己,一种慢性自杀的爱恋又何来美丽?君子之交淡如水,爱也应如此。既已相遇恨晚,既已始夫有妇,就淡然的去爱,淡然的感受茫茫世间心灵的温柔碰触。偶然的相逢,注就一生的难忘,不是你早遇了我,也不是我早遇了你,或许是上天给你我一次的机缘,让疲惫的你我携着爱的美丽走向人世的风雨。一如那首诗: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你妖娆的静静地绽开于世间,用你如水的文字诠释你无语的心绪。读你的爱总有些心疼,读你的爱总有一抹繁华里的苍

  凉。流年在指间游走,情蔓在流年里滋生,长长的藤蔓锁住了梦,梦里梦外地的相系间抖落了手心的那片温柔。攀延于爱的路上温暖在左,孤独在右。爱的城墙很高很高,当有一天无力的坠落于风尘时,将以什么样的姿态而落幕?你是那样精致的女子,那样纤细的情怀,轻轻的似风似雾,朦胧于红尘之外。花自开落,你自悠然。是谁曾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是的,只为遇到,别离没有对错,要走也解释不多,只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曾爱过你,给了你一份爱的馈赠,不需要去书写结局,只因为曾经相聚过。

  “是否,能寻到一个,原谅自己的理由。在经年后,才不觉得时光薄凉;是否,能丈量一段刚刚好的距离,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抽身而退。从此,心间有流年里最暖的笑,却不逾爱与恨的城池?”爱了就是爱了,何需太多的理由。此爱在天涯,此情藏在心间,谁能说拥有就能长久?恒久的在此岸遥望彼岸的牵系,渡与不渡都不重要,不能白首莫离但求不曾错过。再深的爱抵不住流年,再深的痛熬不过真实的岁月,经年后都化为零散的片段,或埋于记忆或逝如云烟。爱情,不过花开花谢何必执着?握不住指间的流年,停不下路上的脚步,也许很久很久以后,彼此也只是一段风花雪月的故事。我们留不住岁月,留不住美丽,留不住生命,既然如此,不如淡然地相爱于红尘,坦然地相恋于流年,倾心于相知,只要真诚相对,就是红尘最美丽的风景!

  最是那回眸一笑,惹得百花报春早,晓风暗月歌声飘,红颜正为君来傲。缘聚缘散缘如水,背负万丈尘寰,只为一句,等待下一次相逢。命运似风,吹散你的骄傲,眷恋似水,牵绊你的微笑。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三千青丝挽起,天涯一舞,妩媚顾盼间,纤盈玉手琵琶情!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伊人,在水一方,细语轻言,浅唱流年。

  指间流年不会停留,尘世的轮转中我们都会魂飞魄散,不必问再遇不必许来世。红尘里摆渡,岁月中起舞,千年缱绻,荏苒的光阴里细听一曲春花秋月,相视一笑,天涯路彼此温暖。

  祝愿美丽的女子,快乐安康!

生活美文随笔13

  出发点并不完全决定落脚点,不切实际的目标,不符条件的要求、不合时宜的言行,恰似雨夜观星的结果,除了一身淅沥,还能得到什么?在一杯清水中滴入墨汁,越搅拌越混浊,静置片刻,墨汁便会沉入杯底,水又恢复清澈!向前一步是黄昏,退后一步是人生…这是一句歌词,却道出了无尽的人生…箭拉得越远,射出的距离越远…低头的人生、转身的人生、回头的人生、退让的人生,似乎都蕴含着无限的禅机!幸福有时候需要一颗能体会的心,一个能消化的胃,一双能付出的手…还需要一些小小的不足、小小的欠缺,才会让我们觉得,连白开水也好喝!岁月极美,在于它的必然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莫不如此…成长是一种蜕变,失去旧的,必然因为新的又来了,这就是公平!带着自信去学习别人,带着自卑去超越自己。当微风吹过又吹远,大地知道一切皆有其轨迹;当岁月流淌,我们抓住青春的尾巴,领会执着和改变…

生活美文随笔14

  深夜时分,在暗影依稀的夜色下拉开落地窗帘,望一眼窗外静谧的夜,蕴藏着另一种的落寞孤单,恰似我此时的心境,有种难言的寂寞,在无声低唤。

  顺手拿起一支香烟,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烟雾在夜色中看不出形状,只有一股干燥的焦烟气流在鼻孔里若即若离。走近阳台,凭栏凝望,漆黑的夜看不出是幽是怨,寒风阵阵,剥落的烟灰瞬间被挤进来的冷风刮得无影无踪,遗留清冷的瑟意在心中搁浅。

  这个冬天,来得有些迟,感觉不太冷。从秋的远离开始,冬一直带着暖意蹒跚而行,徘徊在我的感触中。

  处在这个“乱世纷争”的世界,有些时候,人的内心是荒凉而空虚的,如寒冬一样。当这些烦扰杂绪显现时,我们不妨静下心去理清头绪,还原自己一个反省空间。这就好比一个人,终日汲汲于富贵,切切于名禄,桎梏于外物,他又怎么可能出离尘世而追寻幽独?又好比是一匹马,如果被拴上了车套,他只有一味地卖力奔驰,哪还有机会停下来思索自己的生命呢?

  人的一生,但凡都是寂寞的,寂寞衍生出很多欲望,欲望就像一片汪洋大海,那么无边无际,总会虎视眈眈与我们对峙,稍一失足,便会卷入浩瀚苍茫,万劫不复。人一旦被欲望缠身,便难以得到安宁,时刻仿佛忧患在身,无论得宠还是受辱,在心理上都时时会处于惊恐之中。人生历世,多一物多一心,少一物少一念,不为外物所拘,心安理得处,就可明心见性。

  人是情感动物,总是随着心里的感想而行。偶尔的冲动和抉择,会改变我们的一生。人在冲动的情况下,会造成永远无法挽回的痛苦,最后落下遗憾终身,追悔莫及。而抉择是人生的必经课,大到工作、婚姻、朋友,小到挑选家常日用,都要面临抉择。关系到一生的幸福和快乐,我们如何为自己的未来作一次抉择?这个时候,是转折点,是考验成熟与智慧的共识。一个迈向成熟的人,会理智去处理事情,会顾虑后果而放下心里所想,不是一味去索取,去伤害他人,从中满足自己的贪欲。一个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是自私而又可悲的,他们的灵魂除了麻木不仁,还有多少的良心在世?只能算是苟且偷生罢了。

  香烟渐渐在夜风中燃烬了一半,除了深抽一口,我一直用审视的目光去观察它,看它在夜风中明灭。我并不爱抽烟,为了使烟能成功地燃烧起来,不得不去吸了一口。

  有些东西,实在不能勉强,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会伤及他人亦不能做。我们不再是不谙世事小孩一个,做什么事要三思,真是要经过大脑深思熟虑,妥善处理而后行。这样,自己的人生才不会被绊倒,没有阻滞,才会畅通顺达。

生活美文随笔15

  下班晚归途中,我又看见了那位双手没有手指的拾荒者,永远佝偻着背,背上是一个鼓鼓的袋子,左右手手腕各提一个袋子,面有菜色,看上去有些苍老憔悴,嘴上的胡须总是很干净。至于每次他所穿的衣服,看起来都很老旧,而且有些不合身。脚上则是一双运动鞋,看上去应该是他捡来的,或者是哪位好心人赠送的。

  他的生活看起来,和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差别只是在于满足的层次和起点。可能他也心有不甘,但面对现实,一种无奈只会萌生更多无奈。没有能力,你就不配拥有明天。因而,知足是生活赠与那些懂得生活的人的快乐。

  路灯下,昏暗的灯光照出了他身体的轮廓,虽然瘦小,但在这个陌生的黑夜里,我是唯一那个打心里尊敬他的人。他半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捡拾水果摊老板扔掉的水果,他没有看见我,正如我看不见自己一样。我停在自行车上,想着他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

  事实上,我并没有同情他,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我只能以自己孤高的灵魂向他致敬。我之所以尊敬他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了十根手指头,而是因为我觉得他在命运的捉弄下,依然能保持原有的自己,不降低姿态,向他人伸手乞讨。

  去年冬天,我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位住在天桥下的流浪汉,头发蓬松,满脸污秽,衣服破烂,但他的一个小举动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拿着一支笔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由于有段距离,我只能看见他握笔的手,在自己的精神领域,畅快的刻画着。我不知道在那支笔下,什么样的文字会跳动?我也不知道,谁会在那个寒风彻骨的夜晚,继续他的文字?我慢慢将目光挪开,明亮的夜灯光芒四射,我像个懦夫一样,向黑夜逃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生活?

  与那位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相比,天桥下的流浪汉在某一瞬间赢得了我的尊重。他们的故事,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愿参与。我想弄明白的是,衣服的整洁和灵魂的纯洁,谁能更好的锻造一颗坚强的心。

  时常在大街上能看见一些衣着肮脏,满身臭气的流浪汉。有的是精神上有疾病的,有的是好吃懒做的,他们的年纪都不大,而且四肢健全,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会选择在垃圾堆捡吃的呢?借用外婆的一句话:有手有脚,干什么不行?我时常和别人开玩笑,如果有一天我讨饭,到了你家,你可要多给我点剩菜剩饭。其实那真的是一个玩笑,生活中我虽然我有些邋遢,但我的灵魂某个部分,一直保持最原始的样子。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宁愿有尊严的死去,也不允许这样的侮辱。当然,我不是在宣扬自己有多高贵,我只是在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一种决绝态度。

  以前曾看过一个新闻,说的是一位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子,带着行李来到大城市打工,几天过去了,身上的钱几乎用光,别说住店,就是吃饭也是问题。在饿了两天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他跑向街边的一棵树,啃起树皮来。之后我又看了下下面的评论。有人骂他老实迂腐的,有人称赞他宁愿挨饿也不偷抢的。不过在我看来,他宁愿挨饿而不做坏事,这就是一种纯朴,也是种做人的高贵品质。至少在生活里,他比那些坑蒙拐骗的人,更懂得珍惜自己。

  生活公正对待每一个人,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看起来勤劳本分,乐于生活,乐于做自己。天桥下的流浪汉,用一支笔将身体和灵魂隔开,这是一种对生活解读方式。而那位宁愿挨饿也不做坏事的老实人,他用做人的简单与纯真,向生活致敬。而我呢?我该怎样面对自己的生活?

  至今进入社会已经有五年多了,从那位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开始害怕与岁月正面相逢的小男人了。在这些岁月里,我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我也知道本应该坚持的,而自己却放弃了的是什么?其实我与大多数的同龄人都有所不同,我是一个内心孤独却又喜欢孤独的人,我喜欢那种安静,喜欢在城市的灯火里参悟。我深知,我内心的那些的苦楚,都是因为那些得不到的生活。其实我不应该埋怨的,慵懒的生活不会有美好,只会是堕落,颓废和消极。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我的生活中缺少些什么?不愿无聊发呆,却又没恒心做事。加之性格偏于内向,不喜与任何人走的太近,所以到最后,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拥有朋友。平日里,我虽然爱开玩笑,时常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但我很少向人展示自己的内心。我不愿意像祥林嫂那样,四处诉说关于儿子阿毛被狼叼走的悲情故事。因为,你的伤疤,在别人的眼里,除了狰狞,还有些可笑。既然如此,何不掩藏所有,让自己的内心去默默承受。

  慢生活:慢是一种能力

  富兰克林的名言“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作为大工业时代的座右铭,曾影响了整个世界,激励了无数人化身为社会机器的一个齿轮,越来越多的人沦为时间的奴隶。“慢的乐趣怎么失传了呢?”作家米兰·昆德拉在《慢》一书中发出这样的感慨。

  但是现在,一场新的提倡“慢”的革命正在全球悄然兴起。这场革命,是由无数厌倦了忙碌日子的人们发起,他们希望让生活的脚步慢下来,让生活更加从容,用更多的时间和自由慢下来欣赏生活的乐趣。

  生活慢得下来吗?——在向往和现实之间

  在记者就10位不同行业白领所作的小型调查中,大家都渴望拥有慢生活的生活状态,但有八成认为“慢生活”只能是美好的向往。

  国情不允许是白领们最为集中的观点。IT公司总监Fred认为,目前以我国国情,快生活在所难免,“我觉得中国的情况特殊一些,20年经历了欧美200年发生的事情,现在西欧的生活不快,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发展正处在较为稳定的阶段。而我国尚没有这样的经济基础和条件,还需要我们这代年轻人艰苦奋斗。”另一方面,生活压力大是白领们认为慢生活仅是向往的原因。

  快工作,慢生活——慢生活更多关乎心态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表示,中国目前可能还不具备实现“慢生活”的社会经济条件。但同时他认为,“慢生活”的价值理念可以并也应贯彻到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你不能实现‘慢生活’,却可以实现慢节奏、慢速度、慢心态。在这‘三慢’中,最重要的是‘慢心态’,你只要记住人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时空中做一件事情;着急是于事无补的这两点,心情就会平静下来,就不会成为时间的奴隶。”

  其实,“慢”是一种态度,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能力——慢慢运动、慢慢吃、慢慢思考……所有这些“慢生活”与个人资产的多少并没有太大关系,只需要有平静与从容的心态。正如“慢生活家”卡尔·霍诺指出,“慢生活不是支持懒惰,放慢速度不是拖延时间,而是让人们在生活中找到平衡。”

  媒体工作者薇薇是快工作、慢生活的有效实践者。虽然身在媒体工作,工作忙碌,又有家庭、孩子,但她依然能超然地活得轻快而自在。上班时,她认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下班后和孩子、老人共享天伦,业余读读钟爱的古诗词,练练书法,周末全家人则一起去爬山、逛公园、会朋友。纵然红尘万丈,人群忙碌匆促,她却似乎可以岿然不动,保有内心的平静、淡定和从容。

  如果我们能掌控生活的速度,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放下,什么时候要加快脚步,什么时候必须驻足,什么时候又该跃起,放慢脚步,倾听内在的声音,也许就能像薇薇一样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生活节奏。

  快生活让我们失去了什么?

  时下的中国,越是在大城市,“快”就越是一种躲避不开的潮流。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的人认为自己生活在“加急时代”,其中71.1%的人称,“精神高度紧张,压力大”,是让他们着急上火的主要原因。至于“加急时代”最突出的表现,60.2%的人觉得是“生活节奏加快”,54.7%的人认为“浮躁,踏实不下来”。甚至,在长假期间,人们的脚步也慢不下来。

  原晓娟,一位媒体工作者,先后担任《时尚先生》《美食与美酒》编辑部主任,却因罹患癌症,以35岁的花样年华告别人世。患病后,她在博客中写道:“我们的生活太过于匆忙,以至于失去了生活的本来意义。我们甚至忘记了内心真正的需要,忘记了身体的真实感受。生活像拧紧了的发条,我们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十分钟来使,拼命地努力,只知道生活永远是下一刻,我们忘记了童话、忘记了四季更替,忘记了蓝天白云露珠……”

  快生活究竟让我们失去了什么?

  健康:有一种叫“延缓幸福综合征”的心理疾患,患这种病的人,总是为没有充足的时间去完成该完成的事情而感到焦虑,而且永远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休息时间放在次要位置。据估计,全世界40%的人患这一隐性心理疾病。

  慢慢品味的机会:“快生活”使生活变得粗线条和匆促,无暇像古人般吟诗作对,无暇顾及没有实用价值的趣味。在浮躁喧嚣的社会风气推动下,人们正在忽略和失去一些有价值的、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效率易导致功利,而速度往往会使人来不及体味情感的含蓄和细腻。艺术不会诞生在匆忙中。人,需要诗意地栖居。

  生活本身:约翰·列侬曾说过,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于奔命的时候,生活已经离我们而去。快生活真正让我们失去的,绝不仅仅是健康。正如社会心理学家刘铎所言:“快生活让我们失去最多的其实是对生活的体验,而这恰恰是生活本身。”

  初中毕业时,一直不喜欢脸上那些小痣的我,在一个路边摊上祛了痣,所谓祛痣,就是用白石灰加上些什么,搅拌均匀,放在一个小瓶子里,然后我就看见那个老头子用一根小竹签,在小瓶子里沾一点药泥,轻轻涂在我脸上的痣上。由于老头子的粗心,药泥沾的太多,所覆盖的面较大,再加上后来的感染,我的脸上就留下了几个小疤痕。当时药泥在我脸上灼烧的疼痛感,一直延续到今天。本来就自卑的我,就变得更加自卑了。

  那时的我,无疑是孤单的,在我最需要安慰的年纪,没有任何人关心,外公外婆就平平淡淡的说了句:不应该祛痣。后来,过年爸妈回来后,当我提起我脸上的那几个小疤痕时,他们非但没有关心,而是责备。当时,我非常受伤,没有人能理解破相的的那种痛苦。有一段时间,有同学拿我脸上还是红褐色的疤痕取笑我,我表面装的满不在乎,其实非常在意。甚至有那么段时间,我曾想过寻短见,当然,这些都是小孩子敢想而没有勇气做的事。

  最先开始,我不敢照镜子,后来,我慢慢买一些祛疤药擦,虽然效果不佳,但能给我一种恢复的希望。随着时间推移,祛疤药停止用了,也慢慢接受了疤痕的存在。但每次照镜子,我都后悔不已。转眼间,我脸上的疤痕已陪伴了我十个春秋,尽管疤痕暗淡了不少,可我却在这种疤痕的自卑中越来越清醒。

  以前我曾常说:如果没有脸上的几个小疤痕,我会怎样怎样?直到现在我才想明白,疤痕实际上与我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

  关系,就算我脸上没有疤痕,我也讨不了她的欢心,因为,我自己放弃了自己。

  记得一二年冬天,我到天府广场闲逛,我看到了一位满脸疤痕的女生,整张脸都被烧毁,看上去有些吓人,我看了看她,她似乎发现了我异样的眼光,有些惊恐的疾步而去。我猜她早已习惯了这种眼神,但对于她,每次都是一种伤害。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生活,但至少,我尊敬她,正如她尊敬生活,尊敬自己一样。

  只有先学会尊敬自己,你才会发自肺腑尊敬生活。到底什么才是尊敬生活呢?尊敬生活就是一种承认自己,感恩别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