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天才梦美文欣赏

李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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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人眼里,张爱玲是一个很怪异的天才——孤僻而又恃才傲物。可是自古哪个天才不是怪异的。爱因斯坦未必不是一个天才,他可以轻松的记住一些错综复杂的公式,可是他不止一次忘带房门钥匙;培根未必不是一个天才,他被誉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可是他也同样因为出卖朋友而臭名昭著。

  这个世上还有很多天才,他们大多是被现实生活所抛弃了的孤儿,而作为回报,他们也同样毫不留情的抛弃现实。他们无视权威,不屑争议,只忠实于自己内心的那个天才。而成为天才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合群。

  似乎在很长的一段时期我也曾被视为天才,人们无法理解我可以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房子里一待就是一天,而我的陪伴只是一本看了七八篇的破旧的月刊或者干脆什么也没有。但是我就是这么长大的。我唯一的邻居是伯父一家,可是从我记事起,那房子里就只有一两个老人,而我的婶娘还是个间歇性精神病者,在我很小的时候,一次她拿了一把菜刀冲到我的房间里,我母亲吓得四肢发软,但还是竭力将我抱了出去。而我什么都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正在睡觉。

  小时候我所有的财产就是几十本从四处搜集来的各个学校发的刊物,我的一切爱好,包括残缺的宇宙论和外星人说都来自这里,我记得那些书我大多看过不止五次,每次看完后会用一根红色的绳子将他们捆在一起,然后不出一个月,又会将绳子解开从第一本开始看。直到最后,房子在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中化为灰烬,而我的那些书也没能幸免。以后我便不再喜欢看书了。

  两三年后,我开始接触古文,我突然发现在不经意间我学会了写对联,胡诌些诗词,然后拿给先生看,他竟大为褒奖。从此我的自信心得到了飞速膨胀——我一直认为,小时候受到的鼓励或是批评是会影响人的一生的。我对文言有了惊人的热恋,但凡能触目所及的,无论长短,都必定要将它们背熟。我至今仍然记得我摇头晃脑的背着“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时,父亲拿着书看看我,又看看书,很认真的样子,最后等不及我背完,将书一丢。“可以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上面有很多字是他不认识的,又不能识得上面的拼音。可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与子同说”的“说”是通假“悦”的。但我还是愿意去喜欢她。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并不需要十分弄懂,正如一个笑话:有人对毕加索说“都说你的画画的很好,可是为什么别人看不懂。”毕加索沉默半响,反问道“你听过鸟叫吗?”“听过。”“好听吗?”“好听。”“你听得懂吗?”

  我一直都标榜自己够深沉,原因是我喜欢一切深沉的东西,比如古文、老歌、老朋友。可是后来我发现新的事物也未尝不好,于是我迷恋上了网络。我读高中时,学校每半个月放一次假,相比女人,这频率高了一倍。每次我来校时,要先上一小时的网,然后再上车,下了车之后再上一小时,然后去学校。这样我一个月可以有四次的固定上网时间。于是我有了一大堆网友,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与他们通信。其中有一个寄过我一封很长的,说的大致是她们几个大学生(那个时候她16岁)在一次坐车时,差点让人非礼了。虽然是“差点”,但还是在我们中引起了无限风波,几乎每个人都要看上一眼,试图挖掘出其中的更多细节。可是上网有一个弊端,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进那个班时是第一名,出来时已经是20名之后了,这不的不记上网络的功劳。

  在寄读的那段时间里,我养过一条狗,名字忘了,大抵是“黄龙”之类的。每次放假回家时,我总会在很远的地方吹口哨,它便马上“腾”的从草丛中冲出来,然后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声音,上前扯住我的裤子,试图将我马上扯回家去。母亲看到了,如果又正好在扫地,定会拿着扫把来上前驱赶,不知轻重的往他背上啪打,打痛了他便“汪!”的大叫一声,然后跳开了,马上又回来。我担心母亲将他打坏了,便和他商量道“好了,好了,这不就回来了。”他便放开了,但还是要在身边蹭来蹭去,直到我回到家里。后来有一次他我看到他跑到草丛中去,不出几分钟便又跳了出来,发疯似的“汪汪”大叫着,父亲说道“不好,他被蛇咬了。”我一看,果然!鼻子一下子肿的好大了,鼻尖上还在渗血。父亲拿着云南白药给他喷了,将他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害怕他发疯出来咬人,也不许我们靠近。但是我每次都要刻意从那小屋子经过,和他说着“要坚持”的话,一周之后,我们惊奇的发现他的鼻子消肿了,父亲摸了摸他结痂的鼻尖,说这真是个奇迹!最后那条狗怎么死的我忘了。

  但过了不一年,在我的一再请求下,母亲答应又喂了一条狗,它似乎是我和哥哥从舅妈家带回来的,可是这条狗的生命并不长,他吃了治虫子的药粉,然后呕吐,肠子流血了,最后死在了屋外的墙壁边上——狗是很有灵性的,他知道自己的生命要到终了时,会自己跑出去,在离家不远的地方。那天清晨母亲来到我的床边说他死了,我当时就跑了出去,看到他的尸体痛声大哭起来。母亲笑道“这么大的人了,还哭,好了好了,我去把他埋了。”直到中午,堂姐回来了,看到我还在哭,就说到“顺哈宝,别哭了,姐姐给你糖吃。”我擦了一下眼泪,继续哭。她不耐烦了,说道:“算了,不要我给你哥吃去。”然后就真的'给了,我哥抓起来一把送到了口里。

  印象中,我所要求养的第三只狗也是死于非命,那条狗特别凶,见人就吠,只得天天拿条链子拴在树上。过年的时候,母亲不顾我的反对将他卖给了一位小姑,然后姑父将它杀了,送来了很大一块肉,当晚就下了火锅,母亲说道“真好真好,送来足足有一腿。”然后要往我碗里夹,我抱着饭碗就走了。从此,我们家再也没有养狗了。

  对于我的过去大抵是如此。而对于现况,没有多少人愿意提起自己的现况的。真正富足的人在外人面前从不露富——这点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个同学,他和我们住一样的宿舍,用一样的厕所,可是直到毕业了我们才无意间知道他家资产快上九位数了。就近几年来说,他算是有点内涵的“富二代”了。可是贫穷的人未必就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贫穷,小时候经历过一段苦日子,油缸里没油,可是客人来了做菜不能没油,于是母亲悄悄的加了点水,再故意在客人面前用勺子将“油”倒在锅里……这段记忆我早已经没有了,曾疑心过是否为母亲杜撰,但终究没有证据,又害怕“在法律面前一切没有证据的指控都可视为诽谤。”所以我相信这是真实的。可正是因为每个人都试图掩饰那个真实的自己,我又害怕再度被指控“不合群”,故只能跟随大流了。

  我还是幻想过未来的生活的。房子必定是不可少的,但是我不喜欢那些高端的别墅,因为以前被贼偷过,而且最近又有故宫失窃的消息,便更加加深了我的阴影。我喜欢那种略带苏格兰风格的建筑,再结合一下实际,可以将现在的房子稍微改造一下:在二楼处加一个小阁楼,我以后可以在那里伏案写作,收入虽微,却也落得逍遥自在,不必看人脸色。屋子周围一定要有一片竹林,每天可以听到鸟的叫声,从外面看来,只露出一些房屋的辕木和棱角。在屋前的庭院里要有一个圆桌,四条凳子——我不介意是水泥砌成的,但是要十分圆滑,我不喜欢现在的为了仿生态而造出的极其粗陋的东西。夏天的上午,太阳刚刚升起,透过竹子的缝隙漏下斑驳的碎影,我便可以在那桌上看书,然后佣人很自然地走来,说到“先生,请用茶。”

  偶尔也会有几个朋友前来拜访,他们的车只能停在百米开外,因为在通往住所的小道上,竹林之间是一条青石板路,任何的交通工具都不能通过。然后他们会很生气的说道:

  “你呀你,都快成为隐士了。”

  “那又有何不可呢,‘竹林深处觅故友’,传出去未必不会是一段佳话呀。”

  然后我们会在圆桌上切磋棋艺,或者是一起到不远处临江垂钓。自然,我还是要带上我的狗的,它便很安静的蹲坐在我们身旁,竖着耳朵看着水面的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