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了我慢慢失去了自己的生活美文欣赏

王明刚老师

红了我慢慢失去了自己的生活美文欣赏

  【签名】

  听公司的人说我好像红了,有很多人喜欢我。

  我一直以为,上台的时候,底下尖叫鼓掌的观众不仅仅是为我而来的,举着我牌子的粉丝,也有可能是公司为了鼓励我请的……

  当周围人说我红了的时候,我不确定我是不是红了,也不知道红了是什么感觉。

  有一天放假,我偷偷从家里出来上街,去了一个唱片店,一进门就看到了我的海报。

  我走过去问老板:“老板老板,他是谁啊?”

  “林志颖啊!”

  “老板老板,你不觉得,我和他,长得很像吗?”我指着自己的脸,再指海报。

  “好像有一点。”

  “我就是林志颖!”

  老板很高兴。“哦!是你啦!”

  “老板老板,我帮你签个名好不好?”

  老板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在自己的海报上郑重地签下了“林志颖”三个字——之前练签名果然没有白练啊!

  开始红了,原来是一件好玩的事。

  【狗仔】

  红了之后也有一件非常不好玩的事情,就是被粉丝追踪。一开始还没有狗仔队。

  最夸张的时候。有二十部之多的粉丝跟车跟在屁股后面,我去上学、去公司、上通告,他们都在后面跟着。偶尔也有记者,但是很快记者就发现我实在没什么好拍的,就是家、公司、学校、片场这些地方。所以跟着跟着,记者觉得没意思,就默默散掉,可是粉丝们真的是乐此不疲,后来发展到,粉丝不跟了,有了狗仔,他们开始偷拍跟我车。还好有一点,想偷拍我,追得上再说!

  我警惕性很高,出门随时都在注意周围的环境,前后左右都会看。有时候玩心大起,也会逗他们玩玩——故意装作有事甩狗仔。

  一般我都可以轻易就把他们甩掉,我比较擅长这个。但一般我会故意让他们先过,用各种方式把他们放到我前面,变成我跟他们,逼他们不停前进,然后趁机溜走。所以要是我不想让人跟,基本上是没有人可以跟得上的。

  我后来成了赛车手,想想一部分还得感谢当年陪我练车的粉丝、狗仔兄弟们啊!

  【红磡】

  1993年5月6~9日,我在香港红磡体育场连开四场演唱会,每场劲歌热舞150分钟,唱35首歌,换13套服装。

  那一年我18岁,花了两个月时间锻炼身体、练歌、练舞,非常忐忑,既担心自己撑不下来,又担心没有那么多人来看,票卖不掉。

  整整4天,爸爸都陪着我。

  每天我上场,都看到底下人群沸腾,爆满。

  4天结束后,才松了一口气。我终于完成了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了。

  最后一天。红磡的.馆长拿了厚厚两本写有在这里表演过的艺人名字的签名册给我们看。

  爸爸和我一页一页地翻看,我看到了我最喜爱的迈克尔·杰克逊,一页页看完,最后空白处留给我签名。我签完名,爸爸说等一下,让我又加了一句:“18岁某年某月某日表演。”馆长一看很惊讶,说:“年纪这么小!这是破纪录的啊!”

  据说一直到现在,我都是开个唱年纪最小的歌手纪录保持者——爸爸真是很有远见啊!

  【朋友】

  我高中三年级时,学校门口开始有很多歌迷等我。我的生活完全改变,很难自由地出去玩了。

  我还是很喜欢骑摩托车,偶尔晚上还是想跟朋友们兜风夜游。我就戴个安全帽出去跟大家一起骑车,以为这样就不会被认出来了——可是那个年代还没要求戴安全帽,大家都不戴,就我戴,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我!于是,不幸又被认出来了……

  跟朋友们聚会,不管是吃饭、打保龄球,还是做别的,从来没有痛痛快快玩到结束过。不一会儿,就会围过来一大群粉丝找我要签名、拍照,朋友们没办法,只好变身成保镖,帮我拦人,带我往外跑,边跑边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就这样狼狈不堪地脱身人海。刚才的好兴致一扫而空,再也没心情玩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慢慢失去了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