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务年终总结范文

孙小飞老师

法院财务年终总结范文

  法院财务年终总结范文1

  作为一名未来的会计人员,我们现在刚刚起步,往后会学到的东西,并且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去挖掘。文章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两方面总结,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法院财务年度总结。

  在本次会计实训中,我们实训的内容以一个较大的模拟单位的会计资料为基础,结合专业教材的内容,对会计主体的必要简介,相关资料的提供,有关经济业务的提示和说明等等。在实训中,我们充当单位的记账人员,掌握了应该如何处理具体的会计业务和如何进行相互配合,弥补我们在课堂学习中实践知识不足的缺陷,掌握书本中学不到的具体技巧,缩短从会计理论学习到实际操作的距离,也可通过实训的仿真性,使我们感到实训的真实性,增强积极参与实训的兴趣。

  我们将教材的'理论知识学完以后,进行这次综合模拟实训。实训重在动手去做,把企业发生的业务能够熟练地反映出来,这样才能证明作为一个会计人员的实力。比如课本上及会计模拟实验中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填制,虽然现在还有点手生,但只要细心,一步步的填制,我对自己往后熟练的填写很有信心。然后就要把实训书上各种单子、凭证剪下来附到记账凭证后面,方便以后的查看,最后就是装订成册。

  况且会计学科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学科,所以会计理论教学与会计模拟实训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才能显著提高我们掌握所学内容的质量。还有就是作为一名未来的会计人员,我们应该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因此我们学校本着理论结合实际的思想,让我们学习实训课使我们不仅在理论上是强的,在动手能力更是强者。这样我们在三年毕业后走出校门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实训的第一天做了分录,虽然之前从来没有实训过,但感觉对这样的工作也不是太陌生,但只是粗略的没有那个“氛围”,而且还是和同学们在底下自己做。老师在上边简单的提点一下!当老师说开始登记凭证时,面对着实训时自己桌上的做账用品,我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久久不敢下笔,深怕做一步错一步,后来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开始一笔一笔地登记。很快的,一个原本平常上课都觉得漫长的下飞速过去了,但手中的工作还远远未达到自己所期望的要求进度。晚上继续忙当天没做完的任务。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看到自己做的账单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虽然很累,但是很充实!有了前两天的经验,接下来的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填记帐凭证,再根据记帐凭证填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填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等的工作就相对熟练多了。

  经过这些天的手工记账,使我的基础会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验证,并具备了一定的基本实际操作能力。在取得实效的同时,我也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比如自己不够心细,经常看错数字或是遗漏业务,导致核算结果出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实训中几乎每一笔业务的分录都是老师讲解但实际工作中还须自己编制会计分录,在这方面我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今后还得加强练习。

  法院财务年终总结范文2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好本部门的各项岗位职责,文章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两方面总结,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法院财务个人年度总结。

  为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高效优质的后勤服务,现将我室xx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一年来,全室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一年来,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积极参加了 “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使自己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具备了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团结协作、秉公办事的良好政治品质,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讲求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严谨细实、快速高效、按质按量地完成了院党组分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后勤服务.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法院的各项工作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就无法适应法院工作,这是特殊的业务工作需要。如果在办公室工作,没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作根基、作后盾,那么在履行办公室办文、办会、办事的职能过程中,就会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现象,如果信口开河不沾边际就会让内行人笑话,话说不到点上,事办不到位上就会影响全院的审判工作。为履行好工作职责,全室干警加强了业务学习,2人积极报名参加了xx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