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主任年终总结

张东东老师

拆迁办主任年终总结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拆迁裁决行为

  今年我们重点围绕拆迁法规的贯彻实施和遗留旧案的妥善处理两条主线,着眼于消化拆迁矛盾这一根本目的,强化调解,审慎裁决。一是成立了裁决庭,设立三名裁决人员,实行合议庭裁决结果的方式;二是优化裁决程序,及时调整了立案受理程序、告知程序和裁前解调程序,为了解除16户被拆迁户对该房屋评估结果的异议,多次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鉴定委员会”专家来我市对上述16户被拆迁户房地产进行鉴定,缓解了矛盾,打消了被拆迁户的疑虑,也为我办提供了裁决依据。截止目前为止,共受理行政裁决申请33个,对10户被拆迁户由班子集体讨论下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限被拆迁户在裁决规定的期限15天内搬迁,到期再不搬迁的,申请市政府或法院实施强制拆迁。其中:23户后经多方面作工作最终达协,终止了行政裁决,2户强拆前签订了协议,因此,无强拆案件发生。推动了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拆迁进度。

  在拆迁工作中,我们切实站在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上,注重调解工作,“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积极发挥行政裁决的功能作用,灵活运用、务求实效、加班加点。我们的具体作法是:一是前期入户多次作工作,并对评估漏项责成估价部门复估,复估后再协调,力争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二是在调解听证过程中适时引入拆迁监管工作组旁听、列席的工作机制,通过营造更加公平、公开的裁决氛围,减少对抗性,增强信赖感,有效化解争端。对无能力解决住房的被拆迁人,属于公益性项目的,由市政府提供住房予以安置,属于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的,由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安置用房,使被拆迁户居有所屋。

  (五)热情服务,妥善处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我们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区别对待、限期解决,属地治理、有利稳定”为工作准则,在处理拆迁矛盾、解决拆迁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始终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笑脸相迎,客气接待,在接待中坚持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对政策有明文规定的及时答复;二是对重大复杂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明确以后及时回复;三是对属于职责交叉的事项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四是对领导和上级转批的,及时进行研究处理,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着落,我们接待拆迁来信来访来电话65件次,办结率为100%。

  (六)与时俱进,内外兼修,不断提高办公水平。

  一是办公设施现代化,配备了打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提供了硬件支持;二是规章制度健全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悬挂上墙,得到了省、市联合检查的好评;三是档案治理规范化,将历年来的拆迁档案资料、裁决档案资料、现行拆迁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仔细输理,分门别类,装订成册,更加方便了查阅;四是人员素质全面化,两名同志参加了拆迁裁决员培训,全体人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学习,主要负责人多次参加自治区及地区组织的各类拆迁会议,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学习领会新精神,并及时召开拆迁办全体人员会议进行认真学习;五是开展工作团队化,拆迁工作涉及到建设、财政、国土、房管等诸多部门,我们采取部门联动措施,一线办公,联合执法,有效地推进了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我市城市建成年代久远,城市建设完全处于在老城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局面,这就意味着城区内将有大量年代久远、破烂危旧建筑物被拆除,有相当数量的被拆迁群众面临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工作任重道远。

  篇二

  拆迁办全年的主要工作就是企业集体户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包括拆迁协议签订和房屋设备及附属物的拆除搬迁。自实施拆迁工作以来,共涉及拆迁企业11户。目前已签订协议10户,其中已搬迁完毕7户,2户新厂址正在建设中等待新址建好后搬迁,1户部分搬迁。未签订协议1户。未搬迁的4户企业拆迁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处

  该企业拆迁补偿款总计万元。目前新厂址建设推进速度较快,厂区硬化基本完成,平面图、施工图设计到位,设备基础正在施工。预计一个月内搬迁。

  存在问题:(1)拆除缓慢:因该企业承担部分市重点道路工程建设,企业生产不能停,只能待新址投入使用后才能完全拆除到位。(2)资金问题:对于尚欠的万元拆迁款在近期难以及时支付到位。(3)土地证问题:该企业新址建设用地亩,目前只有亩正在办理土地证,其余土地指标可能无法予以满足。

  二、液化气公司

  该企业拆迁补偿款总计万元,尚未支付。新厂址建设进度缓慢,不太理想。

  存在问题:(1)资金问题:该单位因新址建设投入需要,需支付部分补偿款。(2)土地证问题:该企业因急于搬迁,新址建设土地还没有用地指标,若办理土地证还存在一定难度。(3)、搬迁缓慢:因该企业属于特种行业,所涉及条管部门较多,专业设计公司出图较慢,预计本月底方可提供整体施工图,预计在七月底搬迁完毕。

  三、航运公司

  该企业于去年底签订协议并启动部分拆除。已支付万元,尚欠万元。去年已于镇政府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付清土地租金,但由于镇政府没有及时将地面附着物清理完毕,致使新址不能开工建设,从而影响老厂区搬迁进程。

  四、石油化工公司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前期因对方漫天要价,极不配合,导致评估无法进场,洽谈不能进行。近期经过多番努力,才同意协商,现已对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完毕,并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对方。近期将面对面进行实质性洽谈。由于该企业属于收购,不存在搬迁问题,所以如果对方予以配合,预计一月内可签订合同并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