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参保申请书参考

李盛老师

免参保申请书参考

  篇一:解除免参保申请书

  申请书

  本公司中山市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328号聚贤居E612,本公司自2013年12月份成立,公司属于筹备阶段,一直没有正常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单位任职,并购买社保,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免参保。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招入一名职工,现申请解除免参保。为其购买员工社保,请贵局相关人员给予帮助!

  中山市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x年4月17日

  篇二:免参保办理

  二、业务一览表(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企业和

  备注:所在地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横琴新区的.纳税人可到辖区内的办税服务厅或在社保厅、吉大办税服务厅、夏湾办税服务厅办理;香洲、拱北的纳税人只能在社保厅、吉大办税服务厅、夏湾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全、准确等正常情况下)

  免参保办理:9个工作日

  非正常户解除:即时办理

  延期缴费申请:13个工作日

  四、办理须知

  1.免参保的有效时限为一年。

  2.缴费单位如有新入职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在30日内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费)事项综合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申请解除免参保登记。

  3.“定期定额”缴费单位变更为正常户状态后,税务机关向缴费单位发出《责令限期缴纳

  社保费通知书》,缴费单位须持该通知书到办税服务厅清缴社保欠费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