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请伤情鉴定申请书

孙小飞老师

  重新申请伤情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原告蒙占旺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蒙占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申请人对原鉴定存在异议,现特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重新申请伤情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

  负责人:

  地址:

  被申请人:

  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现申请重新鉴定。理由如下:

  一、程序错误。被申请人提供的伤残鉴定结论,是由其单方委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被申请人的鉴定,由其单方委托,仅代表被申请人,且委托前包括鉴定前并未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事先并不知晓,也应属于单方委托。

  二、根据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所述:依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标准第4.10.1.i条之规定,评定为10级伤残。而《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标准第4.10.10.i条规定:xxxx左下肢损伤构成十级伤残。而被申请人的伤情仅为轻度损伤,难以评定十级,病历显示也没有意识障碍的内容,也没相关治疗,明显不符。因此,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