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答辩申请书

马振华老师

劳动仲裁答辩申请书

  劳动仲裁答辩申请书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答辩人因申请人杨某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就申请人杨某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XX年5月18日,申请人与答辩人另一财务人员因工作产生矛盾,引起争吵后不辞而别。此后,申请人也一直未向答辩人提交书面的辞职信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申请人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必须提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因申请人不配合等原因,答辩人无法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也无法为申请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故错不在答辩人而是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二、关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申请人于20XX年5月18日不辞而别后,违法带走了答辩人的部分财务凭证,给答辩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此,答辩人多次电话、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然申请人以身体不适等种种借口一直拒绝与答辩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至于申请人以其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监交才能办理交接手续的借口更不值得一驳。首先,答辩人从未任命过申请人为会计主管,她只是一般的会计人员;其次,答辩人只是一个协会,连单位负责人在内的工作人员共计6人,根本也没有必要设置所谓的“会计主管”。这完全是申请人为拒绝办理交接手续而编造的借口并以此来要挟答辩人已达到其一些非法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使答辩人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不得已,答辩人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聘请江苏某某会计师事务所、XX市某某公证处到场的情况下,请来江苏省某某会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和保险柜生产厂家XX某某金属柜公司的技术人员,对申请人原使用的做账电脑、保险柜、财务资料存放橱柜、办公桌等进行清查、披露。为此,给答辩人造成了直接和间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此,答辩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申请人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

  (1)答辩人与申请人于2008年5月1日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该合同期限届满后,答辩人也多次通知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但申请人一直未与答辩人续签劳动合同,此后双方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内容,申请人仍从事会计工作,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事实上,答辩人也于20XX年5月XX日向申请人支付了20XX年5月份的工资2141.54元(实发工资)。申请人在申诉书中陈述她“因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与原合同不符,无奈之下只好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显然不是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规定,答辩人不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申请人于20XX年5月18日起不辞而别一直未来上班,属于旷工,严重违反了答辩人的规章制度。在这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答辩人依法也不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3)退一步而言,即使答辩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之规定,也是在申请人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在申请人至今迟迟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答辩人有权拒绝申请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另,申请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每月实发工资为2141.54元,而不是4389元,故其要求支付8778元的经济补偿金也无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杨某的各项申请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委依法查明事实,驳回其各项无理的要求。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年 月 日

  拓展阅读: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